一、货运代理
上海汽车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是在1950年国营上海搬运公司(筹)成立和对上海陆上货运实施统一承揽、统一调配、统一运价的“三统”管理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1958年,上海市运输营业所成立,隶属市交运局,专门为市公路交通部门的汽车运输企业(50年代末60年代初含拖榻车)统一受理货运业务和代办运费结算,成为专业经营货运代理的企业。1966年该所被撤销。1978年又恢复建制。1984年在该所基础上改组为上海市汽车运输服务公司。
上海市运输营业所自1958年成立起,即在市内各区、郊县城镇、港区、车站及部分大型企业、物资供应部门先后设立100多个营业站点,形成了一个点多面广、纵横交错的汽车货运营业网。各营业站点根据货运业务的分布情况,采取“划区归口,分户包干”的办法,与3000多个单位建立了十分密切的联系,这些基本托运户的交运量占该所总交运量的80%左右。80年代中期,每年受理托运业务160~180万笔(日均4500笔左右),完成货运代理量9000多万吨(比1957年增长8倍),日均货运代理量25万多吨,占全市汽车货运总量的40%左右。每年结算运费3.9亿元左右,日均结算运费100余万元。3000多家协议结算户的结算金额占结算金额的90%以上。这个货运代理企业从1958年初创立之日起,其营业网点数量、年货物交运吨位等,在全国公路运输行业中一直名列第一。
1.营业站点
1950年,国营上海搬运公司(筹)成立。次年6月,该公司设立了苏东、苏西、沪东、南区、中区、东站、日晖港7个办事处,全面开拓汽车、榻车、拖车业务,为已经组织起来的1129辆私营汽车和16083辆榻、拖车,组织、提供货源,使“统一承揽、统一调配、统一运价”的“三统”管理办法得以贯彻、落实。
1952年,为了统一承揽全市货源,便利货主就近托运,在7个办事处之下建立了154个榻拖车工作组,负责承接和调配榻、拖车业务;汽车业务则集中由中区、东站、日晖港3个办事处承揽。
1954年初,上海搬运公司(筹)易名为上海市运输公司,下设苏东、苏西、沪东、杨浦、虹口、闸北、北站、黄浦、邑庙、蓬莱、卢湾、常熟、江宁、长宁、普陀15个办事处。是年下半年调整为苏东、苏西、杨浦、提篮、虹口、闸北、北站、黄浦、蓬莱、卢湾、江宁、长宁、普陀13个办事处。
1955年,13个办事处合并为8个。为了全面组织货源,便利货主托运,在办事处之下建立41个营业站,将货源组织和调度工作分开,营业站专门承接业务。
1956年6月,上海市运输公司改组为上海市汽车运输公司,汽车运输与榻、拖车运输随之分开,各自分别组织货源。是年8月,建立汽车运输营业站8处。至年底,市内受理汽车运输业务的站点,增至11个营业站和11个营业支站,连同该公司直属的3个国营汽车场包干承接业务和设在煤建公司承接业务的站点在内,市内共有26个承接汽车业务的营业站点。
1958年2月,为了简化手续,便利托运,统一组织与安排市内陆上货物运输,上海市运输营业所成立,负责统一承揽和分配汽车、拖榻车的货源,成为专门办理公路货运代理业务的机构。按当时行政区域,该所在市内黄浦、卢湾、徐汇、蓬莱、邑庙、东昌、虹口、提篮、榆林、杨浦、闸北、普陀、新成、江宁、长宁等15个区各设一个营业分所,同时合并调整原来的汽车营业站与拖榻车营业站,在全市设立109个营业站点,实行“划区归口,分户包干”。这些营业站点,一部分按行政区域设立,一部分设在港区码头、铁路、车站、大型工厂及物资供应集中单位。同年8月,根据货源情况,营业站点调整为95个,其中有营业站67个,占70.5%,驻勤点28个,占29.5%。营业站中包括港湾、东站、日晖港站(后称南站)3个干线营业站和宝山、嘉定、上海3个县的6个郊县营业站。一个覆盖市区和部分郊区的运输营业网基本建成。
1961年7月,市内营业站点(不含干线和郊区)由原来60处调整为53处,其中有营业站27个、驻勤点26个。
1963年,调整郊县营业机构,充实营业人员,增设营业站点,扩大营业网。至年底,在全市设有运输营业分所11个,营业站点114个,其中市区营业站30个,干线营业站16个,驻勤点34个,郊县营业站34个。
1966年5月,上海市运输营业所撤销。运输营业站点分别划归上海市汽车运输公司下属的各汽车运输场分散管理。
1978年5月,恢复上海市运输营业所建制,全部营业站点仍归该所统一管理。市所下设东区、南区、西区、北区、吴淞5个分所,辖85个营业站点。
1984年9月1日,上海市属汽车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上海市运输营业所与原上海市汽车运输公司所属的工业、物资等单位,合并组建为上海市汽车运输服务公司。该公司下设东区、南区、西区、北区、吴淞等5个营业所。东区营业所的业务范围为虹口、杨浦2区及有关港区、车站、工厂;南区营业所的业务范围为南市、徐汇、卢湾、闵行4区和浦东、金山2个地区及有关港区、车站;西区营业所的业务范围为静安、普陀、长宁3区和上海县及有关港区、车站;北区营业所的业务范围为闸北、黄浦2区和嘉定、宝山2县及有关港区、车站;吴淞营业所的业务范围为吴淞区及有关港区码头、钢厂。公司另设有公路货运经理部,专门承揽、调剂、分配跨省市公路货物运输业务,为外省市货运汽车组织回程货源。
1987年,上海市汽车运输服务公司所属的5个营业所,共设102个营业站点,有职工808人,其中营业员388人,占48%,现场员240人,占30%。
1989年,上海市国际集装箱公路运输联合营业所建立,负责人由上海市汽车运输服务公司派往。该所负责统一受理进口国际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接受外省市来沪营业性国际集装箱汽车的报到,并给这些汽车配载回程业务。
1990年,全市共有营业站点103个,其中市内各区和郊县城镇有营业站32个,占31%;设在上海港区、车站、内港装卸区等水陆交通运输干线单位的驻勤点有38个,占37%;设在钢铁、化工、机电、建材等有关企业的驻勤点有19个,占18.4%;设在木材、建材、燃料、五金等物资供应单位的驻勤点有14个,占13.6%。
1990年上海市汽车运输服务公司营业站点一览
市区和郊县营业站点
东长治路营业站
杨树浦路营业站
陆家浜路营业站
老西门营业站
徐家汇营业站
打浦桥营业站
南京西路营业站
江宁路营业站
宁波路营业站
延安西路营业站
虬江路营业站
宝山路营业站
中山北路营业站
吴淞营业站
闵行营业站
吴泾营业分站
北新泾营业分站
金山卫营业分站
莘庄营业分站
南桥营业分站
青浦营业分站
泗泾营业分站
川沙营业分站
大场营业分站
南翔营业分站
罗店营业分站
嘉定营业分站
杨思营业分站
东昌营业分站
洋泾营业分站
高桥营业分站
周浦营业分站
驻铁路杨浦站营业站
驻铁路南站营业站
驻铁路新龙华站营业站
驻铁路西站营业站
驻铁路北郊车站营业站
驻铁路北郊车站中区营业分站
驻铁路北郊车站西区营业分站
驻铁路桃浦车站营业站
驻汇山装卸公司营业站
驻高阳装卸公司营业站
驻共青装卸公司营业站
驻共青装卸公司平凉装卸站营业站
驻共青装卸公司兰州路码头营业站
驻开平装卸公司营业站
驻张华浜集装箱装卸公司营业站
驻龙吴路装卸区营业站
驻淀浦河装卸区营业站
驻纪蕰路装卸区营业站
驻吴泾装卸仓储公司营业站
驻通联公司港内业务部营业站
驻外运公司高阳服务部营业分站
长途营业站
国际集装箱运输营业所
驻上钢一厂营业站
驻上钢二厂营业站
驻上钢三厂营业站
驻上钢五厂营业站
驻上钢八厂营业站
驻上钢十厂营业站
驻新沪钢铁厂营业站
驻宝钢总厂营业站
驻宝钢总厂指挥部营业分站
驻吴淞水泥厂营业站
驻上海耐火材料厂营业站
驻吴泾化工厂营业站
驻上海重型机器厂营业站
驻军工路集装箱装卸公司营业站
驻宝山装卸公司束里桥码头营业站
驻宝山装卸公司陆家桥码头营业站
驻宝山集装箱装卸公司营业站
驻复兴装卸公司营业站
驻复兴装卸公司三泰作业站营业分站
驻东昌装卸公司营业站
驻民生装卸公司营业站
驻新华装卸公司营业站
驻木材装卸公司营业站
驻上海客运总站营业站
驻盘湾里装卸区营业站
驻华阳路装卸站营业站
驻蔡家浜装卸区营业站
驻梅园路装卸区营业站
驻上海电机厂营业站
驻上海汽轮机厂营业站
驻上海电化厂营业站
驻上海硫酸厂营业站
驻天原化工厂营业站
驻杨树浦发电厂营业站
驻军工路木材供应站营业站
驻龙水路木材供应站营业站
驻兆丰路木材供应站营业站
驻吴泾木材供应站营业站
驻龙华建材供应站营业站
驻江湾建材供应站营业站
驻真如建材供应站营业站
驻闵行建材供应站营业站
驻第三建材供应站营业站
驻浦东建材供应站营业站
驻钢材市场营业站
驻市燃料公司营业站
驻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长江路仓库营业站
驻化轻公司第一经营部营业站
2.业务受理
1957年前,运输业务受理,以门市受理为主要形式。
1958年上海市运输营业所建立后,通过积极探索,改进服务,方便货主托运,改变以往单一的等客上门做法,实行多种受理方式,受到托运户的欢迎。至1990年,市汽车运输服务公司的运输业务受理方式有7种。
[受理客户托运]
门市受理 在全市各行政区交通便利的地点,设立营业站,形成营业网点,使托运单位可就近办理托运。
电话受理 对基本托运户及路途较远的托运单位,通过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之后,可用电话联系,办理托运。营业站指定营业人员为客户代填托运单。
上门受理 一般中、小型企业,由于外勤人员较少,托运货物批量又不大,为便利这些单位托运,由各营业站指定专人,分块分段包干,与托运单位约定时间,上门受理业务。
信函托运 外省市单位,可用信函联系,办理托运。
驻勤受理 对于经常有大宗物资进出的大型工厂,和需要集中签发提货单或集中供应计划物资的专业性物资单位(如建材、木材、煤炭等供应单位),派出营业员常驻这些单位,受理托运。
联合办公 在铁路货运站、港口装卸区等干线货物集散点,设立营业站和联合调度站,与干线运输部门联合办公,统一受理所在车站、码头进出物资的托运。许多物资单位在办理提货手续或申请车船运力时,可以同时办理市内汽车运输的托运手续。
临时设点受理 在大白菜、西瓜、青饲料等季节性物资运输高峰时,营业站点派员与调运单位实行联合办公,或在现场临时设点,受理托运。
这些受理业务的方式采用后,既方便托运单位,也使运输服务更为主动,营业人员对托运单位的货源变化情况和运输动态能及时掌握,还可帮助托运单位规划运输,及时听取客户意见和反映,有利于改善协作关系。
据1965年统计,市运输营业所通过电话受理、信函受理、上门受理、驻勤受理等服务形式承接的业务笔数,占全部受理业务笔数的64.23%。1979年,该所受理的电话托运业务33万笔、货运量1819万吨,占总交运量的27%;信函托运2.24万笔、货运量11.7万吨,占总交运量的0.17%;上门受理16.26万笔、货运量834万吨,占总交运量的12.7%。
3.运费结算
1956年,私营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后,统揽全市陆上货运的上海市运输公司属下有7个汽车运输场和30余个人力货车车场。它们各自派出收帐员上门与客户结算运费,一个物资单位往往须同时与几个运输单位办理结算手续,费时费事。
1958年,上海市运输营业所建立之初,运费由2个国营汽车运输场、运输营业所及其15个分所共18个单位分别结算,对外与物资单位仍为多头结算,且制度不一,对内则单据辗转往返,手续繁琐,费工费时。是年,经市交运局协调,将18个单位的结算人员集中到市运输营业所实行联合办公,统一对外结算运费,以改变分散多头结算的状况。这一重大改革使托运单位方便,结算层次减少,手续简化,资金周转加速,人力物力节省,取得了显著效果。
实行集中结算后,市运输营业所为进一步简化结算手续,方便托运单位,采取多种结算方式。除零星运输的运费仍采取现金结算外,凡大宗货源或长期固定货源户,实行预收结算和协议结算。客户只需与运输营业所签订协议结算合同,即可先运后付,营业所则凭客户签收货物的凭证,采用托收无承付方式,从银行划帐。同时,营业所给每一户协议结算单位颁发一枚协议结算代号章,这些托运单位凭代号章可以向全市所有陆上运输营业站办理托运,且不用付现金,手续十分简便。此举实行后,与营业所签订协议结算的客户迅速增加。1958年为560户,到1962年8月增至4155户。据1962年1~8月统计,平均每天的协议结算帐单有2883份,协议结算帐款占全部运费帐款的94.49%。
“文化大革命”期间,集中统一结算的制度被破坏。其间一度撤销运输场,改为运输连队建制,结算下放连队,造成帐款结算分散,手续趋繁,客户不便,资金分散。
1978年5月,上海市运输营业所重新建立后,迅速恢复集中结算方式。1979年下半年,在客户、银行、运输单位的配合下,整顿协议结算合同,提高合同结算与银行结算的效率。在该所的全部结算帐单中,现金收入约占23%,预收户占3%,协议结算户占74%(5430户左右)。至1983年,协议结算户增为6320户。
1986年经过调整,建立有协议结算关系的单位3217户,协议结算金额占总结算金额的91%。1987年,订有运费结算协议的单位有3314户。
4.市内货源组织
在努力改进业务受理和结算方法,方便托运单位的同时,运输营业人员还精心组织货源,以满足运输企业对货源的要求。主要的做法有开展计划托运,扩大拖挂车货源,发展夜间运输,平衡假日运量,组织统一送货,组织“船车直过”和“车车直过”,以及开展集装箱运输等。
1954年,上海市运输公司为了推行循环运输法,于是年4月份起,试办计划托运。营业员先选择条件较好、货源较多的物资单位进行试办,然后分批与其他物资单位联系,逐步推广。至6月底,计划托运户已由4月份的16户发展到108户,至9月份增至185户。计划托运的运量,4月份为8.5万吨,9月份已达32万吨。至年底,计划托运户增至350户。
1955年,经过一年的努力,计划托运工作又有较大发展。到年底,实行计划托运的客户已有1131户。客户隔日托运、次日运毕的业务,1954年底为每天200笔,1955年增加到405笔;计划托运的运量占总运量的比例,也由1954年底的19%上升到1955年的44%。这就为运输企业推行计划运输、合理安排运输流量流向创造了条件。
1956年,市内汽车运输运力日趋紧张。是年第三季度营业人员加强与物资单位的联系,并多方会商,进一步扩大计划托运面。至年底,白天运输的业务中,除火车、船舶进口物资中有一部分只能当天托运与当天运输外,其余货物均实行隔日与隔两日以上托运,其中有一部分业务还实行多日和月度托运。是年,全市私营企业公私合营后,因部分单位迁移或合并,计划托运户一度由原来的500户减为8月份的446户,但年底又增至550户。全年计划托运的运量为539万吨,占当年总运量的53.75%。其中第四季度的计划托运为188.6万吨,占同期总运量的60.47%。在大量实行计划托运的基础上,循环运输法得到推广,运输企业的生产效率提高。为了挖掘运输潜力,适应运量迅速增长的需要,上海市汽车运输公司还开始实行日夜双班运输。营业人员纷纷走访物资单位,组织夜运货源,双班运输迅速发展。5月份该公司只有33辆汽车实行双班运输,至年末增为690辆。汽车夜间运输量5月份为1.43万吨,至12月份增为34.17万吨,占当月总运量的31.3%。
60年代初,运输效益较高的拖挂汽车大量投入使用,市运输营业所的营业人员积极为运输企业组织适宜由拖挂车运输的货源。1963年和1964年,分别组织拖挂车货源1207.4万吨和1824.8万吨,分别占这两年该所年总交运量的50.7%和65.2%。
1960~1963年间,市运输营业所组织“船车直过”、“车车直过”换装作业量约916万吨,从而减少了装卸作业环节,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加快了物资流通和车船周转。
1964年和1965年,该所扩大组织夜运货源,夜运业务的交运量分别为455.7万吨和481.7万吨,分别占该所年总交运量的16.3%和14.9%。
上海市运输营业所于1978年恢复建制后,通过总结1958年起组织“统一送货上门”的经验,进一步对上海生产、供应部门的统配物资和铁路干线的大宗集散物资,实行集中受理、统一平衡、计划运输、送货上门的办法,当年就有煤炭、焦炭、重油、生铁、钢材、水泥、木材、肥皂、市销米、白肉、啤酒、汽水和一年一度的青饲料等10余种大宗物资实行统一送货上门,全年运量达650万吨。1979年,组织送货上门的运量增至近1450万吨,占年总交运量的22%。到1980年,统一送货的主要货类已增至17种,外轮进口的物资也实行送货上门,全年送货上门的运量达1600多万吨,占总交运量的24%。纳入统一送货上门的物资,凡涉及汽车运输的一切手续,都由市运输营业所会同运输部门代办,并全程负责。手续简化,环节减少,货主称便。汽车运输企业则可按客户提供的各类产品的计划分配总单或物资供应总单以及铁路车站、港口吞吐情况,根据货主的实际需要,统一安排运输,有计划地均衡送货,运输的计划性加强,装卸现场秩序改善,运输效率提高。
1980年,市运输营业所驻上海港第三、五、九、十装卸区和铁路真如、北郊车站的6个干线运输营业站,根据国际集装箱货源增多和国内集装箱业务的发展,开始大规模组织集装箱货源,当年即组织集装箱货源10.8万箱、32.65万吨,占年总交运量的4.8%。1981年,该所受理托运的国际集装箱1.14万箱、13.26万吨,国内集装箱13.3万箱、20.07万吨。
由于白天市内道路交通日趋拥挤,许多汽车运输企业纷纷增加夜间和节假日的运力。为此,市运输营业所大力组织夜间运输和节假日的货源,使夜运率和假日平衡交运率逐年提高,1980、1982、1985、1986、1987年的夜运率分别达到35.6%、37%、40%、43%、45%,1982、1983、1986年的节假日运输量分别达到平时的80%、85.9%、90%。
1979~1990年上海汽车专业货运代理企业货物交运量统计表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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