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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 >> 上海公路运输志 >> 第三章人力货运 >>


第四节 拖车运输

       

脚踏货运拖车分四轮、三轮两种(注:在各个历史阶段的车辆统计资料中,往往将这两种拖车合并统计,一般无法加以区分。因此,本章中未特别写明的车辆统计数,均包括这两种拖车在内。为叙述方便,将它们的名称大都统一简称为拖车。),分别于30年代末、40年代初在上海出现。其问世之初,为数不多,因主要承运鱼市场的水产品,且车身大都漆为黄色,故在上海和江浙一带,又称其为“黄鱼车。(注:据有关资料考证,“黄鱼车”的称谓最初是指四轮拖车。后来,随着三轮拖车的普遍使用,江浙沪一带习惯上将三轮拖车称为“黄鱼车”。)

民国27年(1938年),上海鱼市场从定海桥迁移至杨树浦的齐物浦路(今江浦路)。不久,日商昶和洋行垄断了鱼市场的运输业务,并禁止华商汽车进入鱼市场运货(注:据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的《上海产业与上海职工》一书记载,当时南市十六铺渔业码头也是一个鱼市中心,规模虽小,但华商汽车可入内承揽业务。)。该洋行拥有三轮汽车20辆,最高日运能力仅约30吨,无法满足水产品分送运输的需要。于是,强行规定拖车工人向其登记纳“捐”后可承揽鱼市场运输业务,拖车运鱼由此兴起。拖车车工大都为市内失业工人。仅仅一、两年,拖车运鱼的规模逐渐扩大,车辆从数辆、数十辆增至数百辆,成为上海水产品短途运输的主要力量。每天晨光熹微,受鱼贩们雇用的拖车即上鱼市场进货,然后分送至市内许多菜场,寒暑无间。民国31年后,沪上失业工人中踏拖车谋生者日增,并在鱼市场上与日商汽车展开竞争。日商竟因此而勾结日本宪兵和汪伪警察,每日派出巡逻车及三轮汽车沿途捕捉运鱼拖车,不仅击毁拖车,而且将车工逮捕,施加刑罚,迫令改业。面对日伪势力的野蛮行为,拖车工人们冒着危险将进货时间提前到半夜,坚持送运水产品。有的拖车工人则以承运蔬菜、水果、棉纱及轻泡杂货为主,勉维生计。

[解放前夕拖车等人力货车工人在街头候雇]

抗战胜利以后,许多运货汽车进入鱼市场承揽业务,拖车运输在鱼市场上逐渐失去竞争能力。但拖车承运蔬菜、水果、花纱布、百杂货等其他物资的规模不断扩大,频繁往来于车站、码头和工厂、商店。市内诸内河码头,尤其是苏州河沿岸码头上卸下来的货物,如蔬菜、瓜果、棉花、纸浆、竹子、柴爿等,大都已由拖车承运。有些装卸点,因通道狭窄,汽车、榻车均难以通行,拖车却可进出自如。因此,许多小厂、小店都乐于雇用拖车来承运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有些工商企业也购置拖车,自货自运。营业性的拖车都属于车工自有,多为一人一车,分散经营,自揽业务,车工只要不进入火车站、码头内承揽业务,也较少受到封建把头的盘剥。车工承揽业务的方式,颇为机动灵活。有的在关桥、老闸桥、北市场、十六铺、曹家渡和一些车站码头附近的固定停车点候雇,有的在马路上沿途揽货。他们见有人要雇车即主动上前洽谈,当面成交,运货时一般都由雇主随车押送。拖车从车站、码头附近将货物运抵目的地后,还经常找回程货运,以提高运输效率。拖车工人的营业收入不甚稳定,承运业务多的时候,收入较多;生意清淡时,收入就很少。但其造价不高,筹款购置较易,车速比其他人力货车都快,营业方式又很灵活,故从业人员不断增加,成为上海人力货车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民国35年上海市政当局停发榻车、老虎车车照后,一些老虎车工人见踏拖车不受登记领照的限制,遂改业踏拖车;许多流入上海的外地农民也以踏拖车为生。从而使拖车运输得到了更迅速的发展。由于三轮拖车的车辆制动性能较好,驾驶技术易于掌握,故从40年代后期起在市内短途运输中比四轮拖车得到更广泛的应用。据统计,全市三轮拖车(按:包括非营业拖车)的数量,民国35年有4629辆,民国36年增为8301辆,至民国37年又增为10864辆,比民国35年增长1.35倍。

解放之初,拖车工人仍分散经营,独立从事运输生产活动。19517月后,市搬运公司在受命废除私营汽车及榻车运输业中封建把持制度的基础上,对私营汽车及人力货车运输业实行了“三统”管理。拖车工人在车辆产权不变的情况下逐步接受市搬运公司的组织调配。年内,市搬运公司将接受其组织、调配的拖车、榻车和车工按原来分布情况编队编组,设立了固定的拖榻车站点近400个。年末,接受公司组织、调配的拖车计有980辆。1952年末增为5593辆。1953年末又增为5793辆,车工5918人。至此,全市绝大部分营业拖车已接受公司的“三统”管理。这些拖车承运的货类比较广泛,运量也续有上升。1952年完成货运量68.19万吨。1953年的运量增至112.70万吨,其中有钢铁4.34万吨、花纱5.77万吨、沙石0.04万吨、窑货0.35万吨、木料 0.76万吨、油脂 2.15万吨、化工物品 2.29万吨、粮食 0.27万吨、鲜货 23.12万吨、煤炭16.31万吨、其他物资57.30万吨。

1954年,市运输公司受命对人力货车运输业加强管理。全市近400个拖榻车站点被合并为240个左右。公司所属的各区办事处派员进驻了其中的206个站点,负责承揽业务,管理、调配车工和车辆。1954年至1956年初,公司陆续兴建36个拖榻车停车场,将各拖榻车站点全部归并于停车场内,“化零为整”,实施全面的“三统”管理。其间,因全市运力已大于运量的需求,遂于1956年初开展人力货车运输业的紧缩改造。全市营业拖车(包括流散拖车)共紧缩1098辆,车工1259人。紧缩下来的车辆或转移至农村及外地,或销毁,或报废;车工则或回乡,或转业,或外调。

1956614日,市拖榻车管理处成立,专门负责对拖车、榻车运输业进行管理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其时,市运输公司移交该处管理的拖榻车停车场共36个,人力货车13026辆,车工21008人。其中,有拖车4997辆,车工5013人。19584月起,拖车、榻车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全面展开。46月间,市内各拖榻车停车场归并组建为25个实行民主管理、集体经济性质的新车场,拖车、榻车工人原有的车辆全部折价后归集体所有,职工收入按劳分配,从而实现了拖榻车运输业从个体经济到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变革,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同年611月间,又因国民经济“大跃进”的影响,市拖榻车管理处奉命将榻车工人以及为数不多的拖车工人转移到国营运输企业,以补充汽车运输企业的劳动力,转移人员的车辆则由国家折价收买后统一处理,同时将25个车场归并成12个车场。11月底,榻车工人的大规模转移工作结束,12个车场内所余下的几乎都是拖车工人和拖车。是年,各车场的拖车、榻车共完成运量642.60万吨,由于榻车工人的大规模转移及其车辆被处理,拖车的运量虽未单独统计,但在总运量中当占有极大的比重。

1958年第4季度,交通部和中共中央交通工作部联合召开全国民间运输工作会议,确定了运输合作社向高级形式过渡的方向以及具体的方针、政策、步骤。市拖榻车管理处根据会议精神及上海的情况,于同年1214日,制订了《关于拖车转入国营与三轮汽车场合并经营的意见》,拟将所属12个车场的职工和车辆全部转为国营,与市交运局直属的三轮汽车场合并经营。经市交运局正式批准,1959116日,市拖榻车管理处与三轮汽车运输场合并成立为上海市汽车运输第五场。原12个拖榻车停车场的4314名拖车工人、4314辆拖车以及少量的榻车全部并入该场。车工一律转为国营企业职工,实行固定工资制度,原属各车场集体拥有的车辆及其他财产全部转为国家所有,由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

“大跃进”期间,市内运力又趋紧张,劳动车运输应运兴起。市内的流散拖车也大都被组织起来,加入了各区以劳动车为主的人力货运车队。此前的大批营业拖车在并入上运五场后,则以从事市内零担货物、市场日用品、副食品的运输为主。上运五场成立之初,共设有15个车队,其中有8个是拖车车队(内有数十辆榻车),月运量约占全场总运量的46%。此后随着该场汽车运力的增加,拖车运量占全场总运量的比重逐渐下降。19599月,拖车完成运量26.69万吨,占全场总运量的34%。19601月,拖车运量虽增至28.92万吨,但占全场总运量的比重却下降为31.8%。同年起,上运五场在陆续增添大型汽车等机动运输工具的同时,将部分拖车外调或报废,拖车运量和车辆数不断下降。年末,全场拖车减至1921辆。196111月,该场将仅剩的6个拖车车队(有941辆拖车)和3个三轮汽车车队合并成6个三轮汽车、拖车混合车队。次年,混合车队全部划归上海市汽车运输第九场(简称上运九场)。

[三轮拖车运货]

1962年,上运九场设有6个车队,共有拖车1159辆,三轮汽车189辆。拖车主要承担蔬菜、瓜果和水产品的运输业务。1963年,拖车完成运量67.90万吨、周转量87.37万吨公里。1963年起,该场也大力发展汽车运输生产,将拖车逐步淘汰。至1965年末,仅剩下拖车427辆。是年,拖车运量、周转量分别减为30.60万吨和35.42万吨公里。19691970年间,该场的拖车淘汰完毕。至此,市属公路运输企业的营业拖车已全部淘汰。

60年代末至70年代中期,市内各区公路运输企业广泛开展以小型机动车取代劳动车等人力货车的技术改造工作。至1977年末,全市仅剩303辆营业人力货车,各区人力货运车队中的拖车亦基本淘汰。但市内有些单位尚保有数量众多的自备拖车。

[四轮拖车运货]

70年代末,大批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返城,社会上待业青年增多。1980年经市政府批准,各区劳动服务公司垫款购置一批三轮拖车,组织待业青年等从事拖车运输。营业拖车运输由此而再度活跃。不久,又出现了少数车工任意索取高额运费等现象。为加强管理,各区相继成立区劳动服务公司领导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运输服务队,实行人员统一组织,车辆统一牌照,收费统一标准,发票统一管理,并在市区主要车站、码头、货栈等处设立了35个运输营业站点。至19837月,市内共有12个营业拖车运输服务队,拥有三轮拖车695辆,车工 771人。这些拖车主要从事货物运输,为市内工商企业和外地客户运送零星货物,有的也自行兼营短途旅客接送业务。80年代后期,仍有少数车工在运输中经营行为不端,欺诈客户,但多数运输服务队经营作风较端正,有的还受到客户好评。这时的拖车运输,经营规模甚小,但适应了社会需求,是市内汽车货运的一种补充。至1991年末,市区共有14个营业拖车运输服务队,拥有拖车1215辆,车工1236人。其中,有三轮拖车1121辆,四轮拖车94辆。它们和分布于郊区各县的一批营业拖车一起,穿街走巷,承担着小批量的零星货物运输,尤受小型工商户和广大市民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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