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记述自民国27年(1938年)至1998年6月中国福利会为国家与人民所作出的贡献(大事记延至2001年6月),全面反映中国福利会历史与现状。
二、本志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并存。卷首列总述,为全志之纲;设大事记,为全志之经。按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并顾及三个历史时期(保卫中国同盟、中国福利基金会、中国福利会),分列15编,为全志之主体。采用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图、照相对集中,部分随文插附。另列特记1篇。本志注重反映地方特点、时代特征和宋庆龄创办的中国福利会所具有的特色。
三、人物传略按生不立传原则,收录有显著业绩与影响的人物,传主以生年为序排列。另列人物简介和人物表。
四、纪年采用历史纪年和公元纪年两种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纪年,采用历史纪年括注公元纪年。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后,采取公元纪年。
五、本志资料来源于档案、图书、画册、报章杂志、历史文献,以及口碑资料,均经核实,不注明出处。
六、名称运用,各编多次运用同一名称时,第一次用全称,其后用简称。
七、本志行文,除少数引用原史实记载外,均为现代语体文、记述体。文字、标点、名称表述等均按《上海市专志行文细则(试行)》执行。
八、外国人名、专名汉英对照表附于志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