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企业管理
概述
清光绪二十九年至宣统三年(1903~1911年)沪宁铁路始建时,根据借款合同,一切生产经营大权,由中英银公司控制的沪宁铁路总管理处掌管。管理制度均属英国铁路模式。规章、文件、单据一概使用英文。
民国元年(1912年),北京政府邮传部改为交通部,设路政司。对中国铁路机构编制、行车规则、客货运输通则、会计制度、土地收用办法、职工服务保障养老规则及各种专业规范等始作统一规定。
民国17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铁道部,民国18年沪宁铁路改名京沪铁路。铁道部管理司司长蔡增基兼领京沪、沪杭甬两路事务,陆续解雇两路不法洋员,一切文件停止使用英文。民国19年,中英银公司声明放弃京沪铁路借款合同所规定的部分管理权利。
民国21年1月,铁道部发布铁路按经商原则、实现完全商业化的命令,确立新的经营管理方针。同年9月,两路实行货物负责运输。民国22年,两路创设直属局长领导的研究室,专事研究管理、技术、业务上的重要问题;邀请社会人士组成视察团视察路政;率先在上海、南京创设营业所,办理客货运的运前、运后服务。民国24年,两路与水路、公路、航空公司等30余家运输单位实行联运;先后开办青阳港铁路花园饭店;扩建莫干山铁路旅馆;开行游览专车;开辟站车广告业务。
抗日战争期间(1937~1945年),京沪、沪杭甬两路地区沦陷,先是日军对铁路实行军事占领,后是炮制日伪“华中铁道股份有限公司”接收,但都是为日本侵略战争服务,实无正常铁路管理可言。抗战胜利后,两路改分区管理制,经营管理仍按原两路局的制度开展工作。同时积极选用青年留美人员,大力推行美国铁路管理方法。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铁路统一运输规章制度,统一运输调度指挥,统一设备建、修、养标准,实行管理民主化。1951年开始,上海铁路局民主选举职工代表参加各级管理委员会,行政与工会签订以改进劳动组织、建立生产定额、实行生产奖励、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保证完成运输生产任务为内容的年度集体合同。
1952~1957年,全国铁路学习苏联、推广中国长春铁路经验,上海铁路建立起各种基本管理制度:推行计划管理,开展经济调查,按年、按季编制与下达生产财务计划;推行计划运输,推行经济核算制,实行班组核算、科目负责制,定期检查分析生产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建立计时奖励工资制,加强技术定额管理,编制定员表;推行安全生产负责制;确立中共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1958~1960年“大跃进”时期,路局3次发文改革规章制度约1200项。但在破除“陈规旧章”同时,大都破而不立,许多工作无章可循,一度造成运输生产秩序混乱,事故严重。1961年上海铁路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于1962年9月成立企业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业七十条》整顿企业管理。1963年11月开始整顿经济核算制,整理原始记录,健全定额管理,推行经济责任制,实行决算审查等。经过3年调整,运输生产、安全、效率均有好转。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调整时期刚恢复起来的规章制度又被冲掉,运输秩序混乱、事故多、效率低、设备质量下降、消耗超指标的状态,延续近10年。1975年3月,上海铁路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铁路工作的决定》后,经营管理工作才有转机。
1978年12月起,全国铁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上海铁路率先于1979年开始进行扩大企业管理权限和利润递增包干等改革和企业整顿工作。经过几年努力,路局企业管理包括计划统计、劳动人事、财务、技术、物资、基建管理等,都出现了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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