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上海铁路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系统记述上海市境内铁路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记述的上限追溯于各类事物的开端,下限为1990年底,总述、大事记及个别事物适当下延。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志文一般设篇、章、节、目,有的节未设目而直接竖写。图、表插入相关章节。
四、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记事本末体。
五、人物篇,以传略记载影响较大的已故人物,以卒年排列,以表记载部、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人物,以名录记载历任局领导。有重要贡献的在世人物,采用“以事系人”的办法记述于有关篇章。
六、本志按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制定的《上海市专志、区志行文细则(试行)》行文。铁路专用名词均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表述。机构一律按当时名称,并在首次出现时用全称,之后用合乎习惯的简称。
七、附录各文件中的时间、数量、计量单位均保持原貌。
八、本志采用的统计数字,尽量以上海市境内的实绩为准。有些统计数字原以路局或分局为统计范围,无法分劈的,则采用路局或上海分局范围的数字,并加以说明。
九、本志各种资料来源于铁路内外历史档案、统计资料汇编、典籍文献、报刊杂志、市内各铁路单位提供的资料长编以及当事人、知情人的回忆资料,均经考订核实,一般不注明出处。
十、志中提到的建国后,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解放后,指1949年5月27日上海市解放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