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专业志 >> 上海民用航空志 >> 第十六章行业管理


第十六章 行业管理

民国19年(1930年)前后,上海乃至全国仅有两家通航国内干线的航空公司,飞机数量也不多,其时民航的行业管理事务比较简单,由国民政府交通部航政司兼顾。至民国36年初,国民党交通部成立民用航空局后,行业管理较前有所加强。

上海解放后,最初由政企合一的军委民航局上海办事处及经过多次更名后组建的民航上海管理处(局)行使行业管理职责,至1987年民航实行体制改革政企分开后,民航华东管理局由民航总局授权,行使行业管理职能。是年12月28日,民航总局局长会议决定,在上海设立民航上海航空器审定中心,这是中国民航在上海设立的专业性民用航空器初始适航管理机构,行政上隶属民航华东管理局领导,业务上接受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指导。其职责是对飞机设计和制造各个阶段实施初始适航管理。同年,民航华东管理局设立航空器适航处,主要承担飞机使用维修过程中实施的持续适航管理。1988年,该局又组建飞行标准安全监督处。1996年8月该处一分为二,分别成立航空安全办公室和飞行标准处。飞行标准管理,包括飞行技术、飞行训练、航空卫生及飞行人员的执照审核和管理。至1997年底,民航华东管理局成立的各有关行业管理的处、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民航总局颁布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对所辖范围内的民航企业及从业人员进行行业管理,积极组织各类业务技术培训,严格考试考核,按标准颁发各类执照、上岗证书,使民航华东地区的行业管理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果。

第一节 飞行标准管理
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第三节 航空运输管理


2000-2004 ©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