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代初,上海公路开始栽植行道树。因缺乏管理,又屡遭战争破坏,至1949年5月上海解放时,行道树不但稀少,且树种单调,以杨、柳为主。
新中国成立后,在恢复交通和新建公路的同时逐步扩大公路绿化。1958年,市郊10个县有苗地7处。1963年,在南汇县新场苗圃建立上海第一个公路专用苗圃——新场苗圃,各郊县公路管理部门也利用拓宽路基,建立路边苗地,但苗木主要依靠上海市园林部门供应。
1964年,上海市公路管理所成立,公路绿化纳入计划管理。1967年,建成的苗圃总面积达278亩。60年代末,基本达到有路就有树的初步要求。1980年,专用苗圃扩大到450亩,借地育苗150亩,路边苗地100亩,共育各类苗木40余万株,年苗木自给率20%。
80年代初,上海公路绿化按每公里1亩苗圃的建圃规划,加快苗圃基地建设。1985年,上海市公路管理处制定《公路行道树养护劳动定额》。1986年后,上海公路绿化工程与公路新改建工程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被列入“G.B.M.”(注:“G.B.M”工程指公路标准化、美化。三个字母分别是“公”、“标”、“美”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工程。到1990年,上海各郊县公路管理所基本上都建立苗圃。公路绿化做到常绿树和落叶树结合,花草和树木结合。在普及绿化的基础上,向美化发展。上海公路绿化已跻身上海造林绿化先进行列。
从1963年建立上海公路系统第一个新场苗圃开始,到1995年发展为13个苗圃,占地2036亩。上海公路系统所属的公路所和直属养护单位,都建有公路专用苗圃,为上海公路绿化的发展提供可靠基地。
在育苗同时,利用苗圃零星土地,种植果树、蔬菜和饲料,饲养家禽,利用河塘水面养鱼,适当栽培盆景,以开发副业生产,改善职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