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县乡公路,在20世纪20年代,一般为不连贯的土路;30年代,因经济发展和军事需要,先后兴建真大、宝嘉、金张等一批煤渣面层县乡公路。上海解放时,因战争损坏,县乡公路处于不通或勉强通车的状况,经突击抢修后恢复通车。1956年后,在农业合作化期间修建32条、长107公里的县乡公路。1958年,江苏省10个县先后划归上海市,县乡公路达470公里,一般为3米宽煤渣碎砖碎石路。1964年,修建三鲁、嘉黄、北沿等一批公路,但仍线型差、路幅窄、标准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其数量、质量均难适应需要。1975年9月,为改善县乡公路,制订上海郊区社场公路建设规划,1975~1985年,全市按三级公路标准修建的社场公路共337.97公里,桥梁327座。
为进一步执行“民工建勤,民办公助”方针和“国家补助,地方自筹,群众投劳”政策,1983年,制订《上海市郊区乡村公路建设及管理试行办法》;1984年开始执行。在“七五”期间,共兴建乡村公路959.04公里,路面宽4.5~7米,有沥青、水泥混凝土和碎石路面,桥梁778座。
至1995年底,上海市县公路1277.5公里,乡公路1459.2公里。县公路均达到三级以上公路技术标准,乡村公路以三级或四级公路技术标准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