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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 >> 上海商检志 >> 第七编组织机构、人员 >> 第二章上海商检局机构设置 >>


第三节 检验鉴定机构

       

一、第一检验处

早在民国18年(1929年)建局初期,即设置棉花检验处(后改为农作物检验处)和牲畜正副产品检验处(后改为畜产品检验处),以后,又增设植物病虫害检验组。民国35年2月复局后,上述3个检验部门仍然保存,直至1949年上海解放。

1952年6月,植物病虫害检验处并入农产品检验处,处下设:棉麻组、粮检组、茶检组、植物病虫害检验组和茶叶产地工作组。畜产品检验处下设羽毛组、油脂组、检疫组。1953年2月到1959年1月期间,处改称室,农产品检验室内又增设化验组。1959年1月起,调整机构,将农产品检验室与蚕丝检验室合并成立第一检验室。将畜产品检验室改为第三检验室。1960年7月,又将第一检验室一分为二,成立第一和第五两个检验室,第一检验室负责棉麻、植检、粮检、烟、茶等各类商品的检验工作,第五检验室负责棉布、呢绒、服装、绸疋、丝检等项检验工作。第三检验室调整组的设置,设蛋品、罐头组和皮毛肉脂组。1978年12月起,设置农副土特产品检验、食品畜产品检验室。

1981年第四季度,农副土特产品检验室和食品畜产品检验室合并成立第一检验处,处下设组。1985年10月,将棉麻组划交第三检验处。1986年7月,处下设科,有:粮检科、食品科、茶土科、畜产科和实验室等五个科级建制。1988年粮检科改称粮谷科,又增设微生物检验室。

二、第二检验处

民国19年2月,上海商检局在原牲畜正副产品检验处内设立的化验室扩展为化验处。民国21年8月,改称化学工业品检验处,民国22年7月又改为化学工业品检验组。民国35年2月,复局后仍有化学工业品检验处的设置,直至上海解放。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依然保留化学工业品检验处的设置。1950年4月,原华东区国外贸易总公司矿物化验室并入上海商检局,又增设矿产品检验处。1952年6月,化学工业品检验处与矿产品检验处合并成立化工矿产品检验处,下设有机组、无机组和颜料染料组。1954年7月,上海海关化验室移交上海商检局,同年9月,将有机组改称第一组,无机组改称第二组,颜料染料组改称第三组,原海关化验室改称第四组。1958年进口颜料、染料检验工作划归上海市化工原料公司办理,第三组撤销。1959年1月,化工矿产品检验室改称第二检验室,下设一、二、三组。1961年5月,又调整为化一、化二两个组。1978年12月改称化矿产品检验室。1976年4月新增设的金属材料检验组改为金属材料检验室。1981年第四季度,化矿产品检验室和金属材料检验室合并成立第二检验处,处下设组。1986年7月改组为科,计有:采样科、矿产科、化工科、物理科、橡塑科等。1988年8月又将采样科改为综合科。

三、第三检验处

民国18年上海商检局建局之初,即筹设生丝检验处,民国22年7月,生丝检验处改称蚕丝检验组,下设品质、公量、蚕种、毛织物检验以及栈务、处务等6个课。民国35年2月,复局后,仍保持蚕丝检验处的设置。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生丝检验处继续保留。1952年6月,改称蚕丝检验处,设有肉眼、公量、计算、绸疋等5个检验组。1956年8月,设立杭州丝检工作组,1957年2月,又在无锡设置无锡丝检工作组,1958年10月杭州丝检工作组转移给浙江省轻工业厅丝绸工业局领导;同年11月,无锡丝检工作组转移给无锡市纺织工业局领导。1959年1月生丝检验与农产品检验合并成立第一检验处,下设棉布、呢绒、服装、印染牢度、绸疋、丝检、植检、粮检、烟、茶和棉麻10个检验组。1960年7月,将棉布、呢绒、服装、绸疋、印染牢度、丝检6个小组划出,设置第五检验室。1963年1月,又增设第六检验室,负责纺织原料的检验工作,将原属第一检验室的棉麻类商品、第五检验室的生丝检验及第三检验室的羊毛检验工作,划归第六检验室。

1978年12月,恢复科、室建制,原第五检验室改称纺织品检验室。原第六检验室改称纺织原料检验室。1984年6月,纺织品检验室和纺织原料检验室合并成立第三检验处,同年12月第三检验处进行设科试点,并实行科长聘任制,迭经调整,到1989年2月,处内设有服装一科、服装二科、纤维科、棉麻科、棉布科、呢绒科和纺织品研究检测室等7个科级建制。

四、第四检验处

第四检验处是由70年代设置的轻工业品检验室和机电仪产品检验室合并组建而成。1976年4月,设置轻工业品检验组。1978年12月,改为轻工业品检验室。1979年7月,决定新设置机电仪产品检验室,下设机械、电器仪器、成套设备3个检验组,并在宝山钢铁总厂和上海石化总厂两个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设置常驻现场办公室。1982年6月,机电仪产品检验室升格为第四检验处。1984年6月,轻工业品检验室也升格为第五检验处。1987年4月,第四检验处和第五检验处合并成为第四检验处,下设重工机械、轻工机械、轻工、电器电仪、综合监督管理5个科和电器测试室。1989年9月,又将轻工科、综合监督管理科改为轻工一科、轻工二科和进口成套设备科;电器测试室改为电器检测室,共7个科级建制。

五、鉴定处

1951年初,上海商检局筹建衡量鉴定处,同年6月5日宣告正式成立。下设衡量、鉴定两科,1952年6月改科为组,设衡量、公估、验残和内勤4个组。1953年2月衡量鉴定处改为公证鉴定科。1956年9月增设物理组。1958年6月物理组撤销,1959年1月,公证鉴定科改称第四检验室,将出口轻工产品检验划归该室管理,原分散在各检验室的检务工作重新集中,也由该室办理,有关全局性的综合业务及统计工作也归该室主办。1959年10月,调整室内组的设置,设一组(验残)、二组(公估)、三组(轻工),将检务和综合业务工作移交行政办公室办理。1961年5月,再次调整组的设置,设立第一组,负责搪瓷制品、金笔、干电池以及出口古巴的商品检验工作;第二组,负责缝纫机、胶合板、胶鞋、皮鞋的检验;第三组、负责验残、公估、衡量等公证鉴定工作。1963年2月,对组的设置又重新调整,第一组负责轻工产品检验;第二组负责登轮、公估和衡量工作;第三组负责五金钢材、电工器材和进口商品的重量鉴定、验残、拟证等工作。并再次筹建物理试验室,边添置设备、边开展物理项目的检验工作。

1978年12月恢复公证鉴定室,1981年第四季度,公证鉴定室升格为第六检验处,1984年6月,改称公证鉴定处(1989年后又称鉴定处),下设衡量、验残、公估和吴淞办事处4个科,1987年3月又增设综合调度科。1989年3月,该处由海关大楼迁至北苏州路1040号办公。

六、检务处

建局初期,检务工作分散在各检验处分头办理。抗战胜利后,上海商检局复局,在事务处下设报验课,只统一办理检验费的计收工作。

解放后,检务工作先设在秘书处,后又改设在总务处内。1951年起单独设立检务科,下设报验、签证、抽样、调统4个组。1952年6月改称检务处。1953年2月,检务处改称检务科。1954年下半年起,为使抽样与检验结合进行,抽样组的人员分别划归有关检验室,同时撤销抽样组。1955年1月,检务科与秘书科合并成立行政科,下设报验、签证、调统、会计、文书和总务6个组,1957年8月,又单独设置检务科,负责全局报验、签证和综合业务工作。1958年3月撤销检务科,所属人员分别调派到各检验室,由各检验室自行办理报验、签证等检务工作。1959年1月,又重新集中,划归第四检验室(即原公证鉴定室)统一办理。1959年10月,有关检务工作又划归行政办公室,为该室下属的一个组。

1978年12月,重新设置检务室,负责全局报验、签证、普惠制等业务工作。1984年6月,检务室升格为检务处,1986年7月,处下设科,计有:业务科、签证科、普惠制和对外业务科。1989年1月,对外业务科划出,尚有3个科级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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