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原是中国出口的主要商品,也是商检局最早实施检验的大类商品之一。民国26年(1937年)前,上海商检局仅对棉花、豆类、茶叶等开展了出口检验;抗日战争期间停止检验,至民国34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农产品出口数量仍不多,检验工作未能恢复。解放后,出口数量和品种逐年增加,新增加的商品有大米、精制米、蒸谷米、水洗芝麻、袋泡茶、速溶茶、脱水蔬菜、速冻蔬菜、烟叶、可可制品、饲料、粉丝、辣椒、蒜头等,品种繁多,质量要求不一。上海商检局为适应外贸需要,不断研究商品质量规格、检测技术、检验方式,并协助生产厂改进和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发挥了把关与服务两种职能作用。
本章对大米、油籽、豆类、茶叶、烟叶、可可制品、脱水蔬菜、速冻蔬菜、盐渍蔬菜等8类出口产品的检验,分节记述。
第一节 大米 第二节 油籽、豆类 第三节 茶叶 第四节 烟叶 第五节 可可制品 第六节 脱水蔬菜 第七节 速冻蔬菜 第八节 盐渍蔬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