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记叙上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产生、发展和现状。着重记述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以后,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上海商检工作在改革开放中的发展史实,努力反映上海商检行业的特点和时代特征。
二、本志上限上溯到上海开埠后对外贸易初期商检工作的发端,下限至1990年底,大事记、总述适当延伸至1995年底,个别统计数据截止1997年。
三、本志除总述、大事记、附记和附录外,均采用编、章、节结构。志首设总述,各编之前设概述,各章之前设无题引言。
四、本志行文以现代汉语记述。上海商检工作初始,有外国商检和中国商检、官办商检和民办商检之分,在地域上,又有上海口岸商检与内地商检之分,上海商检工作及其机构和管理体制也曾有纵横交错、辖区划分几度变化,故记述和表达方式亦相应有所侧重和变通。
五、本志以志、记、传、图(或照片)、表、录为主要表达形式。以志为主,图、表为辅。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记事本末体,列在志前。附记和附录置于志末。图表随文插附,照片集于志首。
六、本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对上海商检事业有突出贡献和较大影响的过世者立传略;对在上海商检工作中起过重要作用者列人物表;对1990前获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列名录。
七、纪年方法。上海解放前即应用历史朝代纪年;上海解放后一律应用公元纪年。解放前(后),是指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前(后);建国前(后),是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
八、本志资料主要来源于上海商检局档案室;解放前历史资料来源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上海商检史、上海商检局局庆专刊、上海商检局年鉴、上海市政治协商会议档案和文史资料以及上海商检局业务报告。所用统计数据主要来自上海商检局业务统计表报及各业务处(室)统计资料,少数来自上海市有关进出口贸易公司。1990年以后的资料,均取自《上海商检局年鉴》。凡由个人提供的口碑回忆资料,均经整理核实。
九、本志有关计量单位、地理名称、政府官职、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简化字、序码标号等均按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颁发的《上海市专志、区志行文细则(试行)》规范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