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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毕业生
解放前,医药院校学生毕业后原则上自谋职业。1951年底,上海各高等医药院校毕业生参加华东军政委员会组织的思想改造学习后由国家统一分配,上海接受国家分配名额90人。1951~1957年市卫生局共接受国家统一分配名额498人,占上海同期各高等医药院校毕业生总人数的11.4%,平均每年71人。1957年11月起,上海第一医学院毕业生改由卫生部直接分配,第二医学院毕业生以地方自行分配为主。1962年秋,上海中医学院首届毕业生亦纳入地方统一分配。由于院校调整,扩大招生,毕业生增多,1958~1966年共接受5277人,平均每年分配586人。市卫生局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专业对口、学用一致的原则,首先充实市级医疗、预防机构,重点配备新建和扩建单位,适当充实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校停止招生,上海各高等医药院校1967~1970届毕业生除少数人因病照顾留沪安排工作外,全部分配去外地。1970年,根据“学制要缩短”的精神,第一医学院、第二医学院试办二年制试点班,学员由基层推荐,结业后回原单位工作。1971年,招收三年制大专班学生,首批于1974年结业,由市计划委员会纳入计划,统一分配。1972~1981年,上海共接受短学制毕业生2679人,每年平均260余人。
1978年,全国恢复高等学校入学统一考试。1982年分配给上海医药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生309人,重点充实高等医药院校及科研、市级医疗、预防机构。1983~1986年,上海第二医学院、中医学院分别为市郊各县、部分企业局定向招生和代培自费走读生430人,实行定向分配,以缓和郊县及企业系统医疗力量不足的矛盾。1986年开始,外地高等医药院校部分应届毕业生来沪分配,成为上海人才资源的重要补充渠道,至1990年分配来沪的医科高校毕业生共203人。1990年起,分配方法由计划分配改为宏观调控,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用人单位等额或差额招聘,并签订限期服务合同。
1951~1990年,市卫生局共接受国家分配高等医药院校毕业生14914人,研究生87人,其他高等院校文、理科毕业生540人,计划外委托代培和自费走读医科毕业生430人,共15975人。分配去向:市区占69.5%,郊县占12.6%,企业系统占15.8%,外地及部队占2.0%。
上海市高等医药院校毕业生分配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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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接受人数 |
分配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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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 |
郊县 |
企业系统 |
外地及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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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
15975 |
11109 |
2012 |
2529 |
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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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1957 |
498 |
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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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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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1966 |
5277 |
3534 |
765 |
830 |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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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1971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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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1981 |
2679 |
1642 |
416 |
483 |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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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1990 |
7521 |
5435 |
831 |
1216 |
39 |
二、中专毕业生
解放前,上海私立及教会办护士、助产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除绝少数由主办单位聘任或推荐给有关单位聘用者外,余均自谋职业。1950年春,市立护士、助产学校首批毕业生由市人民政府卫生局统一分配至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并择优安排一部分应届私立护士、助产学校毕业生,至1952年共安排991人。
1952年秋,对全市公、私立中等卫生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国家需要有计划分配的原则,并按卫生部指示承担支援全国的任务。首次分配622人去新疆、甘肃、江苏、浙江等地,留沪691人。1953年,分配去外地1514人,留沪192人。1954年,调整中等卫生专业学校,招生人数和毕业生人数相应减少,1954~1957年,分配去外地1413人,平均每年350人左右;留沪1659人,平均每年415人左右。
1958年,江苏省10个县划入上海,中专毕业生分配重点配备新建医疗预防机构及支援工农业生产。1961年起,支持集体医疗卫生机构,戴帽分配472人。1962~1964年,重点加强卫生防疫机构,建立防病专业队伍,分配毕业生522人。
1967年、1968年,贯彻“备战、备荒、为人民”和“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两届毕业生2884人分配去云南、贵州、安徽后方工业基地及解放军部队,分配给市区仅医疗器械专业20人,郊县411人,市郊及市属外地农场311人,另分配给集体医疗卫生机构半农半医287人,中医带徒234人。
1969~1970年,撤销中等卫生专业学校,改为卫生技校并停止招生,致使中等卫生专业人员奇缺。1971年,从市郊农场插队知识青年中招收2730人,以医院办校方式培训护士,学制一年半,结业后回县工作。1973年,区、县卫生学校开始招收一至二年制短训班,至1978年共结业分配19512人,其中分配去后方工业基地1324人,集体医疗卫生机构756人。
1982年,护士、助产士学制恢复为3年,医士类为4年,开始招收初中毕业生入学,毕业后重点分配市区医疗卫生、教学和科研机构。1987年,10所卫生专业学校毕业生511人,采取在计划指导下学校推荐、用人单位吸收的办法。1988年起改革分配方法,实行优生优配,违纪及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不予分配或暂缓分配,短缺专业保证重点,过剩专业协商分配,计划内定向培养或委托代培生回原地工作。
1949~1990年,市卫生局共分配中等卫生专业学校毕业生64463人,其中市区占51.6%,郊县占17.6%,集体所有制单位占5.0%,企业系统占7.2%,外地及部队占18.6%。
上海市中等卫生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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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分配毕业生人数 |
分配去向 |
|
市区 |
郊县 |
集体医疗机构 |
l企业局及其他 |
外地及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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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
64463 |
33270 |
11319 |
3249 |
4645 |
11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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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957 |
6607 |
3040 |
- |
- |
- |
3567 |
|
1958~1966 |
15298 |
5674 |
1616 |
1972 |
1995 |
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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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1971 |
4150 |
20 |
725 |
521 |
- |
2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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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1981 |
19512 |
12413 |
3871 |
756 |
1076 |
1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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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1990 |
18896 |
12123 |
5107 |
- |
1574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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