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民国时期,上海地区血吸虫病、结核病、性病流行甚广,牙病、眼病、精神病、麻风等慢性疾病常年为患,严重影响居民健康,乃至危及生命。抗日战争胜利后,市卫生局先后成牙病防治所、沙眼防治所、性病防治所,仍以诊疗为主,少事预防,防治工作收效甚微。
解放初期,市卫生局对牙病、眼病、性病防治所进行调整,充实人员,增添设备,分别扩建为中心防治所。嗣后,又相继新建结核病中心防治所、血吸虫病防治所,组建精神病防治院、麻风病防治院和肿瘤防治办公室。大多数区、县成立相应的防治所(院、室),地段(街道)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设防保组或专科门诊。50年代末,全市上述八种疾病各自形成三级防治网,坚持有计划地开展防治工作,成效卓著。1981年全市基本消灭沙眼。1985年消灭血吸虫病。1990年基本消灭麻风病。
第一章血吸虫病 第二章结核病 第三章性病 第四章肿瘤 第五章精神病 第六章麻风 第七章眼病 第八章牙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