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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温
民国14年(1925年),同兴纱厂(今上海第九棉纺厂)发生一女工中暑昏倒车间死亡。民国35年,上海第二棉纺厂细纱车间内温度为39.6℃,常发生工人昏倒。1952年,对钢铁、冶金、翻砂、玻璃制品、搪瓷等行业高温车间的测定,温度均在45~50℃,室内温度高于室外5℃以上的占76.7%,工人常发生中暑。50年代中期,开展防暑降温工作。1955年,对高温作业环境作出规定,以室内外温差小于5℃作标准。1957年,建立入暑前高温工人预防性体检制度,对禁忌症者调离或减轻工作。1957~1960年,对高温作业场所测温19442次,达标率36.9%,中暑发生率0.9%。1962年,制订上海市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并组织实施。1961~1965年,测温28799次,达标率升至62.3%,中暑发生率降至0.7%。70~80年代,中暑发生率分别降至0.2%和0.1%。1980年,上海对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颁布的高温作业工人医疗预防措施办法中规定的禁忌症范围、标准与处理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并成为上海市试行标准。
二、噪声
1979年,开始较有系统地对11家工厂25个噪声源及其对工人健康影响进行调查,初步掌握全市有关行业噪声危害的情况,并确定以听力损伤为基础的85分贝(A声级)的容许标准。80年代,先后开展噪声对听觉外非特异性影响的调查。1980年,调查接触稳态噪声5119人,心血管异常率随噪声强度而增高,呈正相关,平均为15.2%,其中高血压占50.3%,心动过速占43.9%。1982年,对飞轮制线厂噪声治理前(92分贝)后(80分贝)情况进行比较,神经衰弱和听力损伤症状有明显差别。在此基础上,1990年提出监测规范。
三、高频
1963年,开始调查高频电磁场影响健康问题。1972年,成立协作组。1975年,对83个单位的高频作业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高频作业电场强度为20~200伏/米,365名工人中神经衰弱、心悸、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脑血流图波幅不对称,均显著高于对照组。1976~1978年,进行剂量与反应之间的调查,提出允许剂量阈10~40伏/米的建议。1984年,对高频电磁场测定方法规范进行研究。由于全国除超高频段有卫生标准外,其他无统一标准,以后工作未开展。
四、微波
70年代末,微波开始应用于民用工业。1982年,调查11家微波作业工厂,50%的厂漏能低于10uw/cm2、20%的厂大于100uw/cm2;检查200名工人,发生神经衰弱比对照组高,并与工龄相关,眼晶状体混浊Ⅱ级者196只眼,Ⅲ级者68只眼,与工龄和幅射剂量相关。由于全国尚无卫生标准,测试手段落后,以后工作未进一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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