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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血源
1.个体卖血、献血
上海在30年代前,病人如需用血,则临时征募供血者。30年代初,陈广和输血社首先成立(后称助血社)。民国22年(1933年)又出现高新兴、协和两家输血社。嗣后,私人输血社、助血团或公司相继成立。这些“血老板”与地痞流氓勾结,垄断卖血者(助血员),把持医院临床用血。卖血者所得与血老板或三七、或四六、甚至倒三七拆账。血液化验除少数由医院化验室担任外,余均由各助血社委托私人医学化验所受理,从中勾结获利。1954年,市文教委员会指示:“输血社应予取缔”。但因助血员分散,遇有输血需要,仍须助血社派人口头传呼。1956年1月,市卫生局在上海市医学化验所成立助血员管理组,将全市36个私人助血社(团)合并为13个;6月又合并为9个,实行集体化管理,工作人员实行工资制。1959年,再度合并为5个,并改名为献血服务站,“助血员”改称“献血员”。助血员管理组改名“献血工作组”(人员系国家编制),下设行政、实验室和体格检查等4个部门。1961年献血服务站又合并为4个,分设在卢湾、闸北、虹口、黄浦4个区,服务于全市。从此,输血工作实现统一组织血源、统一采血、统一供血。至1964年11月30日,实际保持联系的献血员有34465人,另有医院职工献血员1000多人,加上病人家属和亲友供血,全市累计有6万余人参加过献血。1969年6月,献血服务站撤销,其个体献血员在自愿原则下归口参加集体献血队伍。
2.集体义务献血
1965年9月,市卫生局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卫生部《关于加强血浆生产,组织血源和建立中心血站的报告》,在上海市外地运输公司修理厂和上海第二医学院试行集体义务献血。翌年6月,成立上海市献血领导小组。1967年6月,市革命委员会同意市卫生局《关于组织人民志愿献血队伍的意见》,组成临时献血领导小组(又称血源工作小组),按行业、系统分批组织职工义务献血。规定每人每年可献血2~3次,二次间隔期不得少于4个月,每次献血200~400毫升。郊县农民献血每人每次发误工补贴2元。每次献血发给一定的营养补助费。市级、区县中心医院先后设立血库。
1978年7月1日,“上海市中心血站”成立,负责全市血源管理工作,并按临床用血需要,编制全市各行业(包括郊县农民)的年度献血计划,报市政府批转各地区、系统、单位,组织实施。全市每年约有20万人次集体义务献血。1981年3月,市中心血站规定:“单位同意组织献血,方可用血”,以用血促献血。
1987年3月,各区县成立“献血办公室”。6月,市中心血站加挂“上海市献血办公室”牌子。7月,市中心血站更名为上海市血液中心。1988年9月,世界卫生组织任命上海市血液中心为世界卫生组织输血服务发展研究合作中心。
上海每年救治大量外地重危病人,用血量大,血源紧张。自1979年起先后在江苏南通地区、如皋县开辟采血点;在江苏沙洲、常熟等县建立长期固定采血点;在安徽旌德、浙江平湖、江苏昆山等地,采取预约办法,不定期去采血。1985~1990年,去外省采血每年占总采血量的一半左右。
3.无偿献血
解放前,上海就有某些医务人员为抢救病人自发无偿献血。1950年,在为郊区驻军防治血吸虫病和抗美援朝志愿医疗手术队中,不少医务人员为救治伤病员主动无偿献血。此类事例在各级医疗机构中屡见不鲜。
1980~1985年,在市红十字会的宣传鼓励下,全市有200余人次无偿献血。1986年4月26日,组织第一批37人无偿献血。5月,《上海市公民无偿献血暂行管理办法(草案)》颁布。是年,无偿献血者达500人。1986年起,把每年纪念世界红十字日及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作为“无偿献血日”。1987年,无偿献血走向社会,在公共场所、工厂、农村和机关、部队等设立无偿献血流动站(车)。4月,第二军医大学207人无偿献血;5月17日,在大光明电影院设无偿献血流动站,半天有200人无偿献血;5月29日,杨浦区创办“为下一代健康献上一袋血”,442人响应;6月13日,在市政府大厅设立无偿献血流动站,在谢丽娟副市长带头下,当日有137人献血;7月,纪念“八一”建军60周年,200名武警战士献血。是年,无偿献血人数激增到5000人,比上年增加9倍。1989年1月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第一部献血工作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7月1日正式实施。
1990年2月,南汇县老港乡试行家庭储血制(又称血液银行),全乡有188人参加。对无偿献血者发给《公民无偿献血证》,献血者及家庭成员不享受公费、劳保医疗待遇的,可凭证和用血费收据向居住地区、县献血办公室报销与无偿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费。是年,全市有18.6万人参加公民义务献血,其中无偿献血7000人,成为全国省、市无偿献血之最。至1990年,上海有30名无偿献血累计满3400毫升以上,获得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授予的金杯奖,占全国41名获奖者的73.2%。
1979~1990年献血人数、采血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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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献血 |
采血 |
总采血量按来源分(千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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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千人) |
其中无偿献血 |
总采血量
(千袋) |
其中无偿献血 |
上海 |
外省市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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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浙江 |
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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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
1643.9 |
28.7 |
2713.5 |
28.7 |
484.4 |
1229.1 |
101.4 |
67.5 |
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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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
121.6 |
|
147.2 |
|
139.0 |
8.2 |
8.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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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
93.6 |
|
168.8 |
|
110.3 |
58.5 |
56.2 |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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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
111.4 |
|
164.3 |
|
106.8 |
57.5 |
56.5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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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
108.3 |
|
182.5 |
|
129.0 |
53.5 |
52.2 |
|
1.3 |
|
1983 |
111.7 |
|
189.0 |
|
128.5 |
60.5 |
6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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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
122.2 |
|
190.8 |
|
123.4 |
67.4 |
64.8 |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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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
100.6 |
|
232.6 |
|
91.2 |
141.4 |
114.7 |
20.7 |
6,0 |
|
1986 |
114.7 |
0.5 |
242.3 |
0.5 |
95.3 |
147.0 |
129.0 |
|
18.0 |
|
1987 |
166.5 |
4.9 |
260.3 |
4.9 |
115.5 |
144.8 |
126.1 |
10.5 |
8.2 |
|
1988 |
162.4 |
5.0 |
260.7 |
5.0 |
106.3 |
154.4 |
134.7 |
11.9 |
7.8 |
|
1989 |
204.8 |
3.4 |
332.9 |
3.4 |
149.1 |
183.8 |
162.0 |
8.8 |
13.0 |
|
1990 |
226.1 |
14.9 |
342.1 |
14.9 |
190.0 |
152.1 |
136.5 |
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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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血量每袋为200毫升。
二、输血新技术
1.稀有血型血液管理
1962年始,市采血机构在献血员中不断调查稀有血型与不规则抗体,并逐年筛选。凡有不规则抗体的献血者,则取消其献血资格。发现Rh阴性献血者,征得本人同意,登记其详细通讯地址。至1983年,组成683人的特殊献血队伍。对此类献血卡添加“绿”色醒目标记,设专人保管。对已采得的Rh阴性血液,血库单独存放,专备Rh阴性病人之用,超过10天后则转为普通库血发放。
2.自身输血
1979年,市中心血站与医院协作开展自身输血研究。在手术前给病人采血、保存,在手术中或手术后回输给病人。既可节约库血,又能避免同种输血并发症,是为最安全的输血法,已为一些市级医院所常用。
3.血液成分输血
1979年,上海市开展血液综合利用、一血多用、合理用血。提取总采血量的10%全血,进行单一血液成份制备后,可提供临床成分治疗3万单位,针对性强,效果好。1990年,全年供血量269千袋(200ml/袋),其中分离成份用血76.2千袋,占总供血量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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