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院病房
解放前,上海医院病房均分等级,预缴住院费。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广慈医院初建时,设有为法国殖民当局高级官吏专用的特等病房,传教士用的头、二等病房,法国士兵用的三等病房,收治平民的普通病房;另有法租界巡捕房设在该院的监狱病房。民国21年(1932年),仁济医院六层病房大楼建成设病床250张,其中17%为头等和二等病房,费用高昂;83%作三等病房收治平民,靠社会捐助弥补医院经费之不足。抗日战争胜利后,公济医院病房分设四等:头等为有专用卫生设施的单人病房;二等病房两人一间;三等为普通病房;四等病房简陋拥挤,条件极差,也得付足保证金,立下“保单”,才能住院。当时大多数医院规模较小,综合医院一般设内、外科病房,有的加设妇产、小儿、肺痨、传染病等病房。民国35~37年的三年间,全市市立、公立、私立医院住院病人共60.3万人次,年均20.1万人次。
解放后,废除病房等级制度,面向工农兵。1951年、1952年实施劳保、公费医疗后,住院人数激增,不断增加床位,扩大病区。至1956年,全市医院病床从解放时的10033张增至16982张,全年住院人数超过40万人次,开始出现病床紧张、住院困难的矛盾。1965年医院床位增至31671张,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28498张,住院人数52.6万人次,治愈率、病床周转率、病死率较1953年有所下降,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有所增加。
“文化大革命”时期,推行“医、护、工”一条龙,医疗服务质量下降,治愈率、病床周转率、使用率降至解放后的最低水平,病死率则高达3.7%。80年代前后,根据不同需求,设置条件较好的干部病房、外宾病房和产科家庭化病房。医院专科病房也有较大发展,区、县中心医院在内、外科病区一般增设心血管、内分泌、消化、血液、肝胆、泌尿、肿瘤、骨科等专科病房或病室。市级医院则根据各自的专业特色增设神经内外科、心血管外科、整形、灼伤、口腔、胸外、脑外等专科病房。这些特色专科病房收治的外地病人占50%~70%。1990年,全市共有医院病床62069张,比解放时增加5.2倍,住院病人95.3万人次,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62.4万人次,占住院总人数的65.5%,乡、镇卫生院28.6万人次,占30.2%,地段(街道)医院4.1万人次,占4.3%。
1953~1990年部分年份上海市县及县以上医院住院业务工作情况表
|
年份 |
收治入院
人数 |
治愈率
(%) |
病死率
(%) |
病床
周转率(次) |
病床
使用率(%) |
平均住院
天数 |
|
1953 |
307876 |
77.6 |
3.1 |
22.8 |
81.9 |
13.1 |
|
1965 |
525463 |
64.1 |
2.4 |
20.7 |
84.3 |
14.7 |
|
1976 |
446174 |
57.1 |
3.7 |
13.6 |
76.8 |
20.2 |
|
1983 |
630322 |
69.7 |
2.9 |
15.3 |
82.1 |
19.6 |
|
1985 |
610191 |
69.5 |
2.7 |
14.8 |
86.8 |
21.7 |
|
1990 |
624464 |
67.7 |
2.7 |
13.4 |
90.4 |
23.7 |
二、协作病房
60年代初,市第六人民医院、瑞金医院等与划区医疗挂钩医院协作,将康复期病人转入下级医院的病房继续治疗,定期派出医师查房进行业务指导。1963年,进一步组织市、区医院与郊县医院业务挂钩,建立转诊、会诊、定期查房、定期互换医疗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带教等制度。1983年,随着卫生改革的深入,新华医院与杨浦区工人医院率先开设内、外科协作病房。此后,第九人民医院与五里桥地段医院、肿瘤医院与日晖医院、瑞金医院与打浦桥地段医院、中山医院与天山医院等打破不同所有制、不同隶属关系、不同级别医院的界限,开设不同形式、不同科别的协作病房,收治肿瘤、伤骨、瘫痪、老年病患者及康复病人。1985年1月,上海警备区所属各医院与11所地方医院共建15个协作病区,对外开放,收治来自全国各地的病员。同年,华山医院与徐镇地段医院开设职业病保健协作病房,旋又采取华山分院的形式,先后协作建立港口医院内外科、淮海路地段医院皮肤科、浦南医院神经外科及梅陇乡卫生院手外科等分院,共17所、350张病床。1986年3月,市卫生局颁发《关于医院之间开展协作病房的几点意见》,当年全市有64所医院共设协作病床1065张,收治病人2.5万余人次。1990年,全市共有协作病房212个、病床7674张。是年底,市卫生局颁发《上海市医院间联办协作病房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对协作病房着手整顿、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