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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 >> 上海卫生志 >> 第一篇医疗 >> 第二章医疗服务 >>


第一节 门急诊

       

一、门诊

元、明、清三代在今上海境内,官府设惠民局,慈善社团设施医局或施药局,施诊给药。但为数极少,时断时续。疾病诊疗主要靠民间中医。开埠后,始有西医设诊行医。中西医院均开设门诊,有的兼营出诊业务。门诊一般只设内、外或某一科,少数大医院加设妇、儿、眼、耳鼻喉、肺痨、皮肤花柳诸科。山东路医院(后改称仁济医院),创办初期,年门诊量约6000人次;咸丰六年至同治六年(1856~1867年)的十二年间波动于1.5~2.4万人次;民国11年(1922年)始超过10万人次。宣统元年(1909年)上海医院年门诊量为9.1万人次。民国10年,中国红十字会南市医院为3.5万人次。另有保健站、医务室、门诊部和开业医生承担大量的门诊任务。抗日战争胜利后,始有全市医院的门诊量统计。民国35~37年,年均医院门诊量198.4万人次。

 

民国35~37年上海市医院门诊量统计表

单位:人次

年份

合计

市立

公立

私立

共计

5952827

995109

3382350

1575368

民国35

1051093

307578

698701

44814

民国36

1937489

329867

977761

629861

民国37

2964245

357664

1705888

900693

1951~1952年,实施劳保、公费医疗制度,门诊病人骤增。门诊量由1950年的405.2万人次增为1953年的832.0万人次。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进展和医疗保健需求的提高,门诊分科逐步发展,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一般设内、外、妇、儿、眼、耳鼻喉、皮肤、中医等科,规模较大的医院增设口腔、泌尿、神经、肺、骨、胸外科等。1955年后,多数医院成立门诊部办公室,负责门急诊业务管理。60年代初,门诊日益拥挤,出现“三长一短”(挂号、候诊、取药时间长,诊疗时间短)现象。市卫生局总结、推广预约挂号、电话挂号、流动挂号,12小时连续门诊或三班门诊,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转诊制度以及门诊协定处方等一系列措施,拥挤状况有所改善。

60年代起,区、县以上医院逐步开设心血管、内分泌、肾病、消化、肝胆、神经、整形等专科门诊,安排高年资医师临诊把关,以提高医疗质量。有些医院还开辟门诊手术室,施行数十种小手术。在此期间,全市各医院门诊普遍实行初诊预检制度,开设肠道传染病隔离门诊及计划生育指导门诊。1965年,全市医院门诊量增至6278.8万人次,比1950年增长14.5倍。

70年代后期,闸北区中心医院率先开设专家门诊。此后区、县级以上医院相继开设,一般有10~20个科目,市级医院多达30个以上。140余所地段(街道)医院、乡(镇)卫生院也聘请专家开设老年慢性支气管炎、不育症、截瘫、哮喘、心血管、肿瘤、秃发、奶痨等30多种专科专病特色门诊。有些医院发挥专业优势联合组建胆道、肿瘤、心血管、肝炎、内分泌、神经内外科、肾病透析、超声诊断、病理读片等专家会诊中心,满足病人特殊需求。1990年,全市医院门诊总量为8395万人次,其中区县级以上医院4939.7万人次,占门诊总数的58.8%;地段(街道)医院2651万人次,占31.6%;乡(镇)卫生院804.3万人次,占9.6%。

二、急诊

30年代前后,仁济医院设急诊部(室),配有内、外科值班医师。嗣后,广慈、宝隆、中山、红十字会第一医院亦设急诊室,由病房医师兼职值班看急诊,只能作洗胃、腰穿及其他一般性的急诊处理,日平均约20~30人次。一般小医院没有条件开展急诊业务。

50年代初,较大规模的医院都开展急诊业务,仍由病房医师兼诊,无专用急救设备和观察床。1954年,上海铁路局中心医院设急诊室,但无单独的急诊工作室,白天急诊仍在门诊诊治。1955年后,医院陆续设立急诊室,配一些专门急救设备,设少量观察床。60年代,区、县以上医院普遍设有急诊室、观察床,有的还专设抢救室,并不断扩大急诊用房,增加观察床位,增添抢救设备,急诊抢救工作初具规模。

1981年,浦东中心医院在全市率先成立急诊科。1983年,曙光医院成立中医急症研究室。1985年4月,瑞金医院成立急诊科后,急诊分科和业务管理日趋完善,并开设急诊监护室,成为三级医院中第一个建立危重病人观察、监护及强化治疗单元的单位。1986年,市第六人民医院成立急救科,附设急诊监护病房,备有进口心脏监护仪器,并专门成立护理单元。同年,市卫生局下拨140万元专款装备区中心医院急诊室。是年闸北区中心医院改造扩建急诊大厅竣工,建成布局合理、环境整洁、方便病人就医的急诊小区,设抢救治疗、重症、监护等室,实行预检、挂号、就诊、检验、摄片、收费、发药等一条龙服务。1989年5月,市卫生局印发《关于对危及生命的病人必须先抢救,同时办理付预缴金的通知》,规定各医院不得以任何借口贻误抢救时机,并实行急诊医师首诊负责制。

1990年,全市区县级医院都有一定规模的急诊室,配有必要的急救设备。市级综合医院、区中心医院和部分县中心医院设急诊科,有的还设立急诊手术室、急诊监护室,成立专门护理单元,实行病房化管理。地段(街道)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均设抢救室,配置简易急救器械、药物,遇有急症、重危病人作应急处理后转往上级医院救治。是年,全市医院急诊457.6万人次,其中,区、县以上医院405.5万人次,占急诊总次数的88.6%;地段(街道)医院21.1万人次,占4.6%;乡镇卫生院31.1万人次,占6.8%。

 

1953~1990年部分年份上海市县及县以上医院门、急诊情况表

年份

诊疗总人次

(万次)

门诊次数

(万次)

急诊次数

(万次)

抢救人次数

(万次)

抢救成功率

(%)

1953

8320.0

 

 

 

 

1959

2470.5

 

 

 

 

1965

2724.8

 

 

 

 

1976

3459.5

 

 

 

 

1983

4690.4

4258.9

431.5

1.3

70.9

1985

4439.8

4002.4

437.4

1.8

76.1

1990

4847.5

4442.0

405.5

2.4

77.0

说明:(1)1953年门诊数,其中公、市立医院为631.0万人次,私立医院为201.0万人次。

 (2)门急诊量及以下业务统计不包括部队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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