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宣传教育、科学研究与检测
解放前,国民政府颁布《工厂法》和《工厂检查法》以后,上海民间团体和政府才开始做了一些工业安全的宣传工作。由工业安全协会编辑、天厨味精厂出版发行《工业安全》期刊(两月刊)。民国25年(1936年)1月,实业部工厂检查处在南京举办了一次“工业安全卫生展览会”。上海解放以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经常广泛地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安全生产政策和忽视安全生产的惨痛教训。政府劳动部门建立了对工人、干部的劳动保护教育制度和开展了培训工作,加强了安全设备的技术检测检验。80年代,上海有一批工厂企业根据劳动部的要求,建立了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室,作为本单位职工接受劳动保护培训教育的场所。市劳动局建立上海市劳动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作为对上海职工进行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基地。建立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专业从事劳动保护科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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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宣传 第二节 教育 第三节 科学研究 第四节 检测和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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