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上海工厂企业的劳动安全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先后颁布了一些法规,上海开始对华界地区工厂安全进行宣传、事故收集统计和检查工作,但由于战争不断,工厂检查工作无多大进展。1949年上海解放以后,国家把劳动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策,列入宪法条文之中。上海通过贯彻国务院先后发布的劳动保护“三大规程”、“五项规定”,政府和企业全面加强了安全管理。80年代以后,根据国务院规定,上海正式建立劳动安全的国家监察制度,工会组织建立了群众监督检查制度,开始形成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劳动保护工作体制。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劳动保护监察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轨道。
第一节 劳动保护监察 第二节 安全技术管理 第三节 劳动保护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