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经济管理
概述
民国时期,上海国营邮政、电信单位的经济管理(包括计划、财务、物资供应和劳动工资)和通信管理一样,受交通部邮政总局和电信总局的直接领导,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所有经济管理事项均按总局制定的规章办事,上海邮政、电信一般无自主权。在计划管理上,总局不要求上海邮电定期编报计划。上海邮电如有开辟新的业务、建设通信工程或增加局所、人员等要求或建议,由相关专业部门拟文报总局核批,不设置编制计划的专职机构。在财务管理上实行统收统支的管理方式,上海邮电将所有业务收入悉数上交总局,一切支出则另行请款按标准支付,行业盈亏由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核算。邮电物资实行总局统一归口集中供应的管理方式。邮政总局在上海设立供应处,集中采购和供应全国邮政的物资。上海邮政所需的物资从车辆、邮袋到文具纸笔,都向供应处请领。上海电信所需的物资器材也向电信总局的器材部门请领。在劳动工资管理上,诸如招用人员、职称等级、工资标准、考核晋升和请假办法等,都由总局统一决定,地方邮电不能自行其是。
新中国建立后,邮电经济管理逐步变革。在1950~1952年三年恢复时期中,上海邮电首先废除了压制员工的经济担保制度,改变了“信差”、“听差”、“报差”、“邮役”等轻视工人的旧职称。邮电部将上海的邮总供应处改组为华东邮电供应处,开始实现对邮电物资的合一管理。上海邮电在人民银行建立邮电金库制,维持统收统支的财务管理原则。1951年,上海邮电单位分别建立专职计划机构,按年向邮电部编报综合计划,同时抄报市人民政府。1952年,上海邮电按华东邮电管理局的统一标准,对职工工资制度进行了首次改革,职工工资有增有减,初步贯彻了按劳分配原则。
1953~1957年“一五”计划期间,国家百废待兴,对上海邮电建设资金投入不多,发展通信主要依靠采取挖潜、改造、革新的措施。上海邮电物资供应实行以邮电部为主的计划分配制,并依靠市人民政府的支持,获得一部分物资的切块供应。劳动工资方面,在取消了年奖制后,开始实行经常性的生产奖励制度,并在主要工种中开展写实查定,试行定员定额工作。1956年,按邮电部的统一标准,上海邮电进行了第二次工资改革,改进了地区之间、职工之间的工资关系,进一步贯彻了按劳分配的原则。1957年,成立上海市邮电管理局,统一领导上海各邮电企业,邮电的经济管理形成了邮电部-市管理局-现业局的三级管理体制。
1958~1962年“二五”计划期间,上海邮电同样受到“大跃进”、“高指标”的影响,提出了一些不切实际的发展计划,增设了一部分过密的网路局所,并且增员失控,人员猛增,以致在后两年作了必要的调整与压缩。在“人民公社化”高潮中,上海郊县的农村邮电支局曾一度下放人民公社管理,在通信业务和经济管理上出现了混乱,1962年上收县邮电局管理后得到纠正。
1963~1965年,经过一系列调整工作之后,上海邮电企业贯彻“工业七十条”,在经济管理上进行了不少基础性的改进工作。财务部门将以往行之有效的各种制度整理汇编成多种管理手册,供有关人员掌握执行。劳动工资部门制订和修订主要工种的劳动定额,核定人员名额,拟订新的奖励办法。物资管理部门对外使用上海邮电器材公司的名称,成为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性供销企业。
“文化大革命”期间,邮电经济管理受到了严重破坏,经济管理专职机构都被撤销,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生产奖励陷于停顿。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上海邮电从以地方管理为主恢复到以邮电部管理为主的体制,各项经济管理渐见起色。市人民政府对上海邮电的发展大力扶助,承担电话局所的土建、管道和线路投资以及邮政营业局所的土建投资。邮电部对上海邮电实行“收支挂钩,差额包干,超额分成”的财务包干办法,以增强上海邮电自我发展的能力。上海邮电物资供应从单纯依靠计划分配转向与开发市场资源相结合,重要物资由邮电部保障供应,一般物资通过市场采购解决。1979年,上海邮电对部分职工进行了工资调整,增资面达54.14%。
1981~1985年“六五”计划期间,国家增加对上海邮电建设的资金投入,着重增强市内电话和长途电信的通信能力,并扩充邮政处理场地,提高邮运能力。邮电部规定上海市内电话的收支差额全部归上海留用,实行“以话养话”的优惠政策。
1983年,邮电部对上海邮电实行“差额包干,基数留成,增长分成”的三年不变的政策,进一步增强了上海邮电自我发展的能力。1984年,上海邮电试行利润管理制,在测算各项业务成本的基础上,通过结算自有收入的方法来核算利润。1985年,上海邮电实行利改税制度,市内电话的税后利润全部自留,其他业务的税后利润上交30%。1981~1983年,先后进行了三次工资调整,前二次主要以中年知识分子为增资对象,后一次则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与职工的劳动成果挂钩,改固定升级为浮动升级。
1986~1990年“七五”计划期间,
上海邮电发展计划的重点仍然放在扩大市内电话和长途电信的通信能力上,依靠国家拨款、企业自筹和对外贷款等多种渠道,投入更多的建设资金。邮电部和市人民政府共同组成上海市通信建设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督促,安排落实建设项目,使上海电话通信能力有了显著的增长。1987年,上海邮电对邮电部实行经营承包制,一定三年不变。上海财政要求市内电话的利润上交20%,1988年改为每年定额上交30万元。“七五”计划期间,上海邮电的工资制度进行了深化改革,先后在主要生产部门试行超额计件工资制,推行工资总额同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的政策。
1950~1990年的40年间,上海邮电业务收入共计49.12亿元,业务支出共计26.75亿元,收支差额22.03亿元。1990年底,上海邮电固定资产总值为20.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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