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厂筹建初期,物资采购供应由总厂筹建指挥部材料组统管。1976年,一期工程投产之初,总厂产品销售实行计划管理,由下属各生产厂自行经销。至1978年,销售产品共有化纤、化工、塑料、油品4大类20余种,物资采供实行二级管理,二级核算。部分产品逐渐改由总厂统一经销。本着“用户第一、质量可靠、信守合同、服务周到”的经营宗旨,总厂认真执行国家分配计划,重合同,守信用,完成指令性合同履约率在98%以上。1980年,总厂制订基建材料申报审核制度、成品油计划分配制度等10余项采购、供应管理制度,并通过产品配比串换等渠道沟通了与江苏、浙江、福建、山东等省的联系,建立物资供应协作网。
1984年7月,由销售供应部、设备动力处、基建材料处等组成总厂的物资供应管理领导小组,对总厂物资采、供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管理。1985年后,调整产品布点,与江苏、浙江、山东、安徽等省的物资经销单位建立长期稳固的供需关系,以质量、信誉、服务的优势占领产品市场。
1988年起,实行物资销供目标管理制,采取需求预测、调节余缺、配比串换联营合作、开拓产品深度加工等措施,确保总厂销售计划超额完成。在全厂范围内开展清仓挖潜、节约回收、双增双节等活动,直接经济效益1126.4万元。
至1992年,总厂产品已扩展至40个品种,销售覆盖面达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