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遵循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根据上海石油化工总厂厂办社区的实际,全面记述本厂、本地区各行各业的历史和现状。突出改革开放,突出生产建设。
二、本志结构采用小编并列体。总述、大事记之后,各编按基建、生产、管理、社区、政治等大类为序排列,大类不明标类别,附录、编后记殿后。
三、全志之首设总述,编章之首设概述和无标题小序,提示梗概,综述全貌。大事记设于总述之后,以编年体为主,记事本末体辅之,为全志之经。
四、人物传记,主要收录对总厂建设作出较大贡献的本厂已故各类人士;排列以去世时间先后为序。各类名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驻总厂的中央及地方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按其所辖业务属性分述于各有关专业编。
六、本志资料大部来自本厂档案馆、总厂各二级单位;引用的各类数据,主要以总厂计划处、财务处统计数据为准。
七、本志记事上限为1972年,下限止于1992年,重大事件记至199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