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郊行政办事处
1949年8月25日中共上海市委决定建立市郊行政办事处,代表市人民政府领导市郊10个区人民政府工作。1949年9月29日,机构设置为人事科、民政科、文教科、财政科、合作科、银行支行、公安局。1950年3月31日调整为秘书处、民政处、生产建设处、教育处、地政处、市郊税务局、卫生所。由中共上海市郊工委书记赵毓华兼任主任。1950年1月由张振乙任主任。
二、上海市民政局农事处
1950年6月,市人民政府为加强民主建设,全市相继成立30个区人民政府,并决定各区人民政府的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专管郊区区政的市郊行政办事处亦随之撤销。原办事处内的生产建设处由市民政局接收,改为民政局下设的农事处,承担市郊10个区农副业生产的管理工作。下设农村事务科和生产指导科。1951年11月调整为农政科、园艺科、农艺科、畜牧科和农业工程科。
三、上海市人民政府郊区工作办事处
1952年9月24日,市政府决定成立郊区工作办事处,统一指导监督市郊10个区的工作,并将民政局的农事处划入郊区工作办事处。郊区工作办事处是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一个督导机构,同时又管理郊区农业。下设秘书室、督导室和农事室。办事处主任董铨、副主任张光、万景亮。
四、上海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1958年1月和10月,江苏省上海、嘉定、宝山和川沙、南汇、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10个县,经国务院批准,相继划归上海市,加上新建的浦东县,郊区扩大为11个县。为适应辖区扩大急需加强对农村工作领导的新形势,1959年3月,中共上海市委决定建立市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并和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为副省(市)级建制,代表市委、市府领导郊区党和行政工作。主任魏文伯(兼),副主任马万杰(兼)、宋日昌(兼)、林辉山(兼)、徐德建。下设办公室、农业部、副业部、水利交通部、计划供应部、劳动工资部、政法部、组织部、宣传部。1962年7月,根据党政分开和精简机构的原则,市委又决定撤销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市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恢复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部和新建市人委农业办公室。
五、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农业办公室
1962年8月建立的市人委农业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协调市人委内各委办和农口各局之间的关系,处理有关农业生产方面问题。农办主任由副市长宋日昌兼任,副主任为徐德建、张辑五。1965年7月由张辑五任主任。
六、上海市革命委员会郊区组
“文化大革命”中,1968年2月,市革委会决定成立郊区组。它的前身是市革委会农村组(1967年3~10月)和抓革命、促生产三秋指挥部(1967年10月~1968年2月)。1969年1月工宣队进驻农口,工宣队第五办公室与市革委会郊区组合并办公,直至1970年7月工宣队撤离。市革委会郊区组一直延续到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为止。
七、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农业办公室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中共上海市委派工作组进驻郊区组,1977年11月调整领导班子,郊区组改为农业办公室,由杨心培任主任。1979年4月由市革委会副主任陈宗烈兼任主任。
八、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1980年1月在农业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市农业委员会,领导郊区10个县的农副工业生产和行政工作。仍由陈宗烈兼任主任,万景亮、董铨、王德明、潘烈、曹匡人、燕明为副主任,戴星明为顾问。1983年8月领导班子新老交替,由逄树春任主任,徐正泰、张燕、周文玄为副主任,后又增加罗大明为副主任。1988年9月由张燕任主任,黄富荣、周文玄为副主任。1991年10月,由张燕任主任,朱颂华、周文玄为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