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村能源
上海农村能源资源主要有以农作物秸秆、薪柴、人畜粪便为主的生物质能,泥炭、石油等矿物质能和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1955年以前,市郊的农业耕作、灌溉、收获,主要依靠人力、畜力、风力等自然能。副业生产和日常生活的燃料都依赖农作物秸秆、薪柴。在生产、生活上使用煤、电、成品油等商品能,只限于靠近市区的大集镇有少量供应。1958年后,农业机械化耕作、收获、机电灌溉的面积扩大,乡村办工业的发展,能源利用结构发生变化,商品能源消费比重上升。
上海农村生产和生活用能严重短缺,曾用土办法钻井开采天然气,推广人工沼气与省柴灶。由于技术不过关,所起作用甚微。1982~1990年,郊区推广省柴灶,沼气从建小池转到建大池,实行集中供气。1991年底,郊区有7万多户农民和职工用上沼气,并有24万户农民和居民用上石油液化气。
上海郊区消费煤、石油、电等商品能源的历史较早,开始于清末民初。70年代初,郊区农村的排灌、照明、农副产品加工全部用上电能。
1990年底,上海农村累计推广省柴灶107万户,可节约柴草94万吨,折合45万吨标准煤。建成家用沼气小池54741只,容积430万立方米;大中型集中用沼气池1569只,容积76793立方米,全年平均使用率分别为68.36%与75.34%,年产沼气2459万立方米,折合21万吨标准煤。推广节煤炉15万只,抽板顶升反烧灶9000台,家用太阳能热水器1823平方米,风力发电机组2台1200瓦。市、县建有农村能源服务公司4个,乡级服务队20个,农村能源产业工厂14个,能源专业商店2个;并培训农村能源技术人员5000人。
据1985年调查统计,上海郊区用能总量比1959年增加4.66倍;平均万元产值耗能量1.058吨标准煤,人均生活耗能量305公斤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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