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野生动物演变
根据考古分析鉴定推测,距今6000年前,在冈身以西松江佘山等地的山林或草丛里,有象、虎、豺、野猪、梅花鹿、四不象、穿山甲、獾、麂、獐以及多种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水边有水牛、水獭、龟、鳖等,江湖水域中有鱼、虾等。到唐代,因山林基本被毁,大型野生动物象、虎、野猪等随之消失。獾、麂、刺猬、水獭、四不象、黄鼠狼等小型野生动物在灌木草丛,沼泽湿地仍然存在,数量也明显减少。到明清时代,因可垦土地基本上都已开垦,主要的野生兽类是一些水栖的水獭和洞居的刺猬、猪獾、黄鼠狼、香灵猫、豹猫之类的小型动物。解放以后的50~60年代,上海郊区又大规模地平整土地、整治河道,使不少小型野生动物的数量日趋减少。据1986年不完全统计,上海地区野生脊椎动物有兽类39种、鸟类386种、爬行类33种、两栖类13种、淡水鱼类92种。在全国所占的比重除鸟类较高外,其他各类都在10%左右。
二、野生动物保护
上海地区的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和兽类中的一些以肉食为生的动物,大部分均为害虫或害鼠的天敌,是对农林业有益的动物。如蛙类的主要食物是昆虫,蛇类的主要食物是鼠类。所以,野生动物是上海地区的一项宝贵的自然资源。
[小天鹅]
[中白鹭]
近年来,一些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遭到乱捕滥猎,栖息环境遭到破坏,致使野生动物资源日趋减少。青浦县在50年代,每年收购黄鼠狼皮8000多张、小灵猫皮100多张、猪獾皮30多张。到80年代,每年收购的兽皮只有50年代的1/10;到90年代,每年只能收购1/15。有一些野生动物已成为上海地区的濒危物种。在50年代,上海郊区各县均能见到水獭、猪獾、狗獾、小灵猫等。到90年代初仅在青浦、松江的个别乡偶尔还能见到。
野生动物资源的减少,影响了自然生态平衡,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害虫与鼠类对林业和农业的危害。为了有效地保护上海地区的野生动物,根据国家规定,上海从1982年开始,每年4月上旬都要开展“爱鸟周”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了爱鸟护鸟新风尚的逐步形成,减少了乱捕滥猎鸟类的行为,从而使上海地区鸟类的种类和数量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离开上海已30多年的夜中鹭、白鹭、池鹭、红喉鹟、红交嘴雀、鹊鸲、白腰朱顶雀等鸟类,近两年又在松江的佘山和五四农场露面。
为了进一步保护鸟类和野生动物,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决定从1991年起,在冬季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月活动。市农业局在1991年起草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993年10月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