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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林业资源,未见过解放前的系统调查资料。从1979年开始,在林业部统一部署下,由上海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对上海的林业资源进行首次全面调查,并建立了系统调查林业资源的体系。是年8月,郊区10个县参加调查的技术骨干集中进行调查技术培训,并在松江、青浦两县进行实地调查试点。在此基础上制定《1979年上海市郊县四旁树调查试行办法》,而后各县全面开展调查。至1980年4月,调查进一步扩大到国营林场、苗圃和果园。这次对林业资源的调查方法是;对“四旁”树,采取以数理统计为基础的抽样调查,即以县为总体的系统抽样调查方法;对林业用地,如成片林、灌木林、桑园、果园,采取全面清查方法;对国营林场采取小班调查方法。参加调查的人数达300多人,整个调查工作历时11个月,于1980年7月末结束。调查结果:至1979年末,全郊区“四旁”树木保存数为4205.15万株,有林地面积11.83万亩,活立木积蓄量61.6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7%。
上海的林业资源连续清查的间隔期为5年。郊区第二次林业资源清查工作于1984年8月开始。为保持清查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包括农田林网在内的“四旁”树木,仍然采取以县为总体的系统抽样方法。为了提高调查精度,市林业站在对504株样木进行实测,得到数据资料后,编制了《上海市水杉、白榆一元立木材积表》和《上海市水杉、白榆不同径级组树冠投影面积表》两份林业调查地方专用数表。第二次林业资源清查数据汇总,首次采用M—24微机处理全部调查数据,由此建立了《上海市森林资源数据库》。第二次林业资源调查历时14个月,于1985年10月结束。调查结果:至1984年末,全郊区“四旁”树木保存数为3205.8万株,有林地13.37万亩,活立木积蓄量为89.4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3.96%。
上海林业资源的第三次清查,于1989年5月起至1990年1月结束,历时9个月。这次调查,在总结前两次调查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上海市第三次林业资源调查实施细则》,作为实施调查的基本操作依据。1989年5月3~6日,先在嘉定县举办调查技术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共有98名技术骨干。同年9月4~14日,市农业局对各县“四旁”树木的调查质量进行抽查,共抽查32个样点队(村民组),抽查概率为3%,复测“四旁”树36320株。抽查结果,“四旁”树株数调查精度达到96.4%,达到林业部《森林资源调查主要技术规定》的要求。崇明县调查精度为98.8%。列全郊区首位。这次林业资源调查结果:全郊区“四旁”村实际保存数3959.17万株,同1984年相比增长23.5%;有林地面积21.96万亩,增长64.2%;活立木蓄积量117.33万立方米,增长31.2%;森林覆盖率达到5.46%,增长37.8%。
自1987年起,林业部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承担上海市森林资源消耗量及消耗结构调查。先后对1983、1984、1985年和1988、1989、1990年的消耗量和消耗结构进行调查。调查采取面上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由此推算全乡、全县和全市的消耗量和消耗结构。
1987年,先后调查金山、崇明两个县,干巷、兴塔、吕巷和城桥、新河5个乡以及崇明县东平林场。推算全郊区1983~1985年这三年立木采伐消耗量分别为2.99、2.53、2.58万立方米。消耗木材结构中,家具用材占38%,建房用材占35%,小农具、棚舍等其他用材占27%。
对1988年立木消耗量及其消耗结构的调查,从4月7日~5月28日,先后调查了金山、崇明、上海、嘉定、青浦5个县、14个乡、39个村、304个农户和1个国营林场(崇明县东平林场)。根据5个县的典型调查,推算出全郊区1988年立木消耗量为6.8万立方米,其中农村建房用材占62.1%,家具用材占37.9%。
1989年调查了金山、嘉定、崇明3个县、12个乡、36个村、360个农户1个国营东平林场。通过典型调查,推算出全郊区立木消耗量为10.48万立方米,比1988年增3.68万立方米,增长54%。
1990年调查了金山、崇明和川沙3个县、12个乡、36个村、360个农户。通过典型调查,推算出全郊区立木消耗量为8.45万立方米,其中农民自用材占90.4%,商品材占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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