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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 >> 上海农业志 >> 第三编粮食和经济作物 >> 第十章种子 >>


第四节 种子检验、加工、储藏

       

一、种子检验

长期以来,市郊农民对所留种子质量好坏只凭传统的眼看、手摸、牙咬、鼻嗅等感观经验来判断、认定。由于缺乏科学仪器等分析测定的手段,因此大田生产用种纯度较低,发芽率和发芽势较差。

50年代初,国家收购的种子和委托粮食部门收购的种子,往往都派少数专业干部现场收购,一般检验水份高低、杂质多少和种子饱满程度等因素来定种子等级、定收购价格。1956年12月,农业部种子管理局首次举办全国种子检验培训班,明确了种子检验的4项主要目标,即种子纯度、净度、水份、发芽率。种子纯度以田间检验为主。尔后,制定了《上海市主要农作物种子检验技术标准》,并设置兼职种子检验员。1963~1965年,上海、宝山、南汇等3个县的种子公司内专设种子检验室,配专职检验员,购置了检验仪器。至1979年,市、县种子公司共有专职技术员21人,种子检验室20间,面积620平方米,配备常规检验仪器187台(件),开始使用SWS—5型数字式水份快速测定仪,更换原有的隧道式水份测定仪。1982年开始,种子检验由只检验收购的种子,扩大到检验专业队生产的种子和农户自留种子;由只对良种繁育基地的种子检验,发展到乡、村、生产队所需种子的大田普查。在作物播种前,对全市2900多个村的自留种抽样检验发芽率,淘汰不合格种子,减少损失,推动了生产。1985年,上海市标准计量管理局颁布《上海市农作物种子检验标准》和《上海市农作物种子分级标准》。市种子公司还颁发《上海市种子检验操作规程》、《上海市种子检验办法》、《上海市种子检验室管理制度》等文件,使本市的种子检验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在种子检验工作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市种子检验室为核心,县种子检验室为骨干,乡种子检验员为基础”的检验网络。至1989年底,市、县、乡共有种子检验人员453人,种子检验室面积扩大到3150平方米,检验仪器发展到1746台(件)。检验仪器的精密度也有所提高,市和一些县种子检验部门都配了快速测定种子生活力的“软X射线仪”。

二、种子加工

过去,农作物种子加工都是采用手工操作,脱粒后用手捧风扬、圆筛选、躺筛选。50年代后期开始,改用电动马达拖动振荡筛选。1979年,上海从东北购进1台5XF—1.3型种子精选机,使用后效果良好,当年仿制了40台,在郊区使用。翌年,又从甘肃购进5X—0.7型种子精选机。此后,用机械加工精选工作由点到面,全面推广。至1985年,郊区拥有各种型号的种子精选机221台,加工车间面积5612平方米。“六五”期间,共精选种子1.73亿公斤。其中水稻种子1.13亿公斤,三麦种子5500万公斤,玉米种子105.7万公斤,棉花种子303.7万公斤,油菜种子1.8万公斤,其他种子8.55万公斤。1990年,郊区拥有国产种子精选机303台,有进口的精选机2台,进一步提高了精选种的能力;市、县、乡机手有237人,上海县的丁小弟和川沙县的倪阿龙被评为全国先进种子精选机手。

三、种子储藏

历史上,市郊农作物种子的储藏,大都装在麻袋里,储放室内,有的贮放在缸甏等容器内。少数注重选种的农户把穗选的稻穗捆扎成把挂放室内,到来年用种时脱粒。

1950年,南汇县泥城区供销社首建种子专用仓库,储藏棉花种子。50年代后期,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建设一批小型种子仓库,储藏生产用种。市农业局种子站于1958年,在南汇县航头镇建造了第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子专用仓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可储放160万公斤种子。60年代中期,为适应良种经营的需要,南汇、上海、宝山等3个县的种子公司建起1200平方米的种子仓库。70年代,崇明县五滧公社十大队和嘉定县方泰公社向阳大队学习外地经验,加强了种子工作,做到种子存放有仓库,种子繁殖有基地、有种子员,以大队为单位实行统一繁殖种子,统一储藏保管,对生产队实行统一供种,市农业局把他们的“三有三统一”经验推广到全郊区。至1977年,有20%(580个)的大队建造了种子仓库。1979年,市、县先后成立种子公司,开始经营种子。由于种子进出数量大,一下子建起20144平方米种子仓库,可储种子1610万公斤。为了使良种进出仓库有章可循,确保种子保管、储藏安全,市农业局于1980年颁发《市种子公司良种仓库管理办法》。接着,市标准计量管理局于1985年7月9日颁发《上海市农作物种子储藏标准》,对种子包装、运输、入库、保管、出库等标准作出规定。从此,市郊种子库储工作逐步实行了标准化。为解决生产发展需要与库容量不足的矛盾,从1985年开始,利用部分粮食专项基金和县、乡的配套资金,在各县良种场、粮食生产重点乡,建造了一批具有防湿、防虫、防雀、防鼠、防杂功能的“五防”种子仓库。至1990年,全市种子专用仓库面积达88532平方米。其中市级仓库757平方米,县级仓库21649平方米,乡级仓库56387平方米,村级仓库9745平方米。全市农作物种子统一储藏、统一保管、统一供种的数量达到总用种量的60%,基本上满足了市郊农业发展用种储藏的要求。为了吸取过去重建库、不配套、轻管理的教训,在设计建造仓库时,同时安排与之相配套的种子晒场。市、县、乡、村4级仓库共有水泥晒场面积218362平方米(其中市级1000平方米、县级30973平方米、乡级156582平方米、村级29807平方米);配备仓库管理人员213人;制定颁发了《上海市郊县乡、村种子仓库管理办法》,对种子仓库的所有权、使用权、使用范围、折旧基金提取等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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