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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2月,中共上海市委召开郊区党员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召开的全国农业书记座谈会议精神,宣布取消“三不”(即不搞包产到户、不搞分田单干、不分口粮田),倡导在多数社队主要是总结推广“统一经营、包干分配”的责任制形式(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指出上海郊区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的趋势和前景,应是在经济发达的基础上,向专业化、社会化前进。会后,各县、乡因地制宜地引导和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3年5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73.5%。以后逐年发展和完善,到1990年底,郊区粮棉地区有94%的生产队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它的具体内容是,生产队把集体耕地,按农业人口分口粮田,按劳动力分责任田,以户承包,农户按承包合同规定,上交集体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固定资产折旧金,统称“四上交”,有的队还上交集体代付的农业税。农户按国家计划完成应交售的粮食(或棉花、油料)等合同定购任务,余下的经济收益和农副产品都由农户自主支配。村队集体经济组织,负担统一经营职能,为农户解决在生产、流通过程中不能解决的问题。
在蔬菜地区的村队,因为蔬菜在生产和运销过程中大部分农活仍然需要由集体“统”起来,所以有90%以上的生产队仍实行以“集体统一经营、联产联值到劳”为主的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其中实行“宜统则统、宜包则包”联产计酬责任制的村队逐年增加。有10%左右的蔬菜生产队将菜田分包到户,实行“统一经营、包干分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郊区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确立了双层经营体制中农户家庭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农户对承包耕地有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成为农产品的主要生产者,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1984年,在气候有利的情况下,郊区农业获得全面丰收,粮食总产达252.29万吨,比1982年增长17%;棉花总产10.6万吨,比1982年增长32%;油菜籽亩产量持平;蔬菜上市量161.1万吨,比1982年增长3.2%。1985年,农业生产在遭受比较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仍获得较好收成。农户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以后,在完成承包任务的同时,能把家庭剩余劳动力以及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投向其他产业,广开生产门路,使家庭收入不断增加。据对农民家庭调查的资料,1990年,人均收入中来自家庭经营收入的达585.51元,比1982年的163元,增加2.6倍,年均增加36%。同时,在集体组织下,大部分剩余劳动力转向发展乡村企业。据统计,1983~1990年,郊区有88万个种植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多数农户成为兼业户,既务农又务工,人均收入中来自集体统一经营的非农产业的分配收入逐年增加,平均每人由1982年的341元增加到1990年的920元,增长1.7倍。
郊区实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分包土地时,多数地区采取好田孬田、近田远田平均搭配的办法,造成承包耕地零碎,经营规模狭小。据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在四个调查点的抽样调查,农户承包耕地的状况是:承包耕地总面积1633.08亩,共分成2007块,平均每户承包4.33亩,分成5.3块,最小田块的面积只有0.01亩。这种状况给农机耕作、科学施肥、新农艺推广和加强田间基础设施建设都带来了一定困难。
1984年上海郊区4个调查点农户承包耕地情况表
单位: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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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地点、户数 |
承包耕地 |
户均承包 |
耕田块数 |
平均每块 |
最大田块 |
最小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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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调查村合计377户 |
1633.08 |
4.33 |
2007 |
0.81 |
5.5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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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县徐行村91户 |
345.13 |
3.79 |
520 |
0.66 |
4.0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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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汇县红光村79户 |
198.40 |
2.51 |
203 |
0.93 |
3.9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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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县陆湾村100户 |
600.36 |
6.00 |
615 |
0.98 |
3.3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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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北双村99户 |
489.19 |
4.94 |
669 |
0.73 |
5.5 |
0.03 |
郊区实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劳动力大批转向非农产业,形成大批兼业农户。其家庭收入主要来自非农收入,农业逐渐演变为农户家庭的“副业”,农户对农业投入的积极性亦随之下降。生产队及承包农户上交积累总额急剧减少,1983年,全郊区只有9486万元,比1982年减少4533万元,下降47.8%。以后几年积累的绝对额虽有上升,至1987年恢复到1982年生产队统一经营时的水平,但积累占净收入的比重只有6.9%,比1982年减少9.28个百分点。社员劳动积累制度也直到1987年才重新恢复,但认真实行的单位不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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