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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 >> 上海农业志 >> 第一编农业生产条件 >> 第一章农业资源 >>


第一节 土地

       

一、土地面积

民国17年(1928年)国民政府将上海设为特别市,民国19年改为直辖市时,全市土地面积为527.5平方公里。1949年5月上海解放,上海建为中央直辖市,全市土地面积为618平方公里。后经7次调整行政区划,至1982年全市土地面积扩展到6185.75平方公里,其中市区为230平方公里,郊区为5955.75平方公里。

[上海市大陆岸线历史变迁示意图]

根据上海市首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至1981年底,不包括长江水域和沿海滩涂,全市土地面积为6340.5平方公里。其中市区为375.44平方公里,郊县为5965.06平方公里(上海县378.44平方公里,嘉定县483.75平方公里,宝山县370.73平方公里,川沙县448.65平方公里,南汇县687.66平方公里,奉贤县687.39平方公里,松江县605.64平方公里,金山县586.05平方公里,青浦县675.54平方公里,崇明县1041.21平方公里)。

从土地利用构成而言,1981年底耕地面积为38751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12%。其中水田面积334846.7公顷,旱地面积35413.3公顷,菜地面积17253.3公顷。

园地面积为452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1%。其中果园面积4400公顷,桑园面积126.7公顷。

林地面积为5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2%。其中林地面积4506.7公顷,苗圃面积693.3公顷。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为10500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56%。交通用地为181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6%。水域面积1136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93%。

1989年,撤销吴淞区与宝山县,建立宝山区后,全市面积:市区748.71平方公里,郊县为5591.79平方公里。

二、耕地面积

上海市耕地面积,1949年为375000公顷(包括1958年两次从江苏省划过来的上海、嘉定、宝山、川沙、南汇、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10个县),由于农田水利工程的兴修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至1990年,全市耕地面积为323193.3公顷,减少13.8%,年递减率为0.37%。

 

1949~1990年上海市耕地面积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年份

耕地面积

年份

耕地面积

年份

耕地面积

1949

375000.0

1963

363840.0

1977

363146.7

1950

380340.0

1964

364313.3

1978

360126.7

1951

386000.0

1965

367666.0

1979

355760.0

1952

387300.0

1966

367640.0

1980

354053.3

1953

387813.3

1967

367000.0

1981

352726.7

1954

386706.7

1968

367313.3

1982

351653.3

1955

388653.3

1969

366113.3

1983

349933.3

1956

387000.0

1970

364820.0

1984

345753.3

1957

382506.7

1971

365833.3

1985

339573.3

1958

372906.7

1972

365833.3

1986

333033.3

1959

363553.3

1973

364740.0

1987

330866.7

1960

362340.0

1974

365973.3

1988

327193.3

1961

361386.7

1975

364700.0

1989

324020.0

1962

362980.0

1976

362100.0

1990

323193.3

[崇明县围垦示意图]

三、滩涂面积

上海位于长江入海口与我国潮差最大的强潮汐湾杭州湾之间。长江年平均径流量为9250亿立方米,年平均输沙量为4.86亿吨。由于长江口河道放宽,水流减缓,加上海潮在河口顶托消能,促使一半泥沙在长江口和杭州湾沉淀淤积,为上海地区土地资源的扩展提供了物质条件。

2000年来,长江泥沙堆积成陆的土地约占上海土地总面积的60%。据方志记载,长江口区的崇明岛,最初出露于唐武德年间(618~626年),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崇明岛的轮廓始初步奠定;横沙和长兴两岛,成陆历史更短,仅百余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至1990年,上海先后围滩造地545平方公里,相当于当年上海土地面积的8.6%。其中崇明岛围滩481平方公里,占该岛土地面积的46.2%。滩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在上海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根据上海市首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结果,1981年底,上海市沿江沿海有滩涂面积37599.0公顷,其中芦苇地3644.0公顷,水草地2416.3公顷,泥沙滩31518.7公顷。其分布情况是:宝山区5768.3公顷,川沙县1899.6公顷,南汇县6989.5公顷,奉贤县3030.4公顷,金山县1826.4公顷,崇明县18084.8公顷。

1991年,崇明东滩的团结沙和东旺沙,可供围垦开发的滩涂面积有60667公顷。已于1991年底开始围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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