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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造自来血商标权诉讼
五洲药房制售人造自来血,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产销量为2438公升,宣统二年(1910年)为17550公升,民国4年(1915年)高达29250公升。人造自来血的主要原料是进口的枸橼酸铁胺、砂糖及与其他药物配伍,按英国药典成规制造。药房大做广告,以吸引消费者,产品远销南洋一带,甚至进入欧美市场。民国3年,在荷属爪哇三宝垅展览会上,该品获嘉奖。同年,在日本东京大正博览会上陈列的五洲药房产品,附有说明:“此为上海五洲大药房出品,其中自来血等药,陈列尚玲珑,右之三星画为其商标,而下所书者印中外医学博士学士警厅认可等证,该药颇能销及台湾等地,陈于日华贸易品参考馆,名实相符。”民国4年,人造自来血等成药参加美国旧金山巴拿马博览会,又获银质奖。由于人造自来血销路日广,引起外商觊觎。民国4年,五洲药房的毗邻开设一家德商普恩药局,自制一种补血药片,袭用“人造自来血”商标品名,公开发售。五洲药房发现后,派员前去交涉。该药局声称,此药片与液体自来血不同,拒绝取消侵用之商标品名。总经理项松茂不容外商侵害和假冒,遂向德商普恩药局提出抗议,并诉诸于法。该假冒案发生于公共租界,项向租界工部局巡捕房投诉,因五洲药房的人造自来血业经中国内务部化验批准,持有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卫生处医官化验给凭,经租界巡捕房审理,德商败诉,没收其影戤商标的药片,涉讼结案。
2.龙虎人丹商标权诉讼
民国元年(1912年)10月,龙虎人丹呈请中华民国政府内务部化验,当年12月由农商部注册给予执照。中华制药公司在市场竞争中采取大做广告、放帐赊销和降低售价三条经营决策。此举遭到日商东亚公司的嫉视,诬以“冒牌”罪,向特区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要龙虎人丹停产。中华制药公司不甘示弱,聘请一位律师据理申辩:此人丹,非仁丹,仅谐音而已,商标龙虎,不存假冒。双方各不相让,这场官司打了许多年,一直打到北京大理院(最高法院),还是不能定案。日商见官司不能打赢,想以金钱利诱,挽人疏通,愿以巨款收买“龙虎人丹”的商标权和制造权,为之所拒。民国8年五四运动之后,中国人民纷起抵制日货,直到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日商只得罢休,中止诉讼。中华制药公司利用这一涉讼纠纷,大做广告宣传,龙虎人丹已是家喻户晓,虽因诉讼花去近10万元,但收到了宣传效果,仅民国8年,龙虎人丹年销售量猛增至千余箱,年盈余达2万余元。民国12年5月4日,北洋政府第一次正式明令颁布《商标法》时,中华制药公司即到新成立的商标局,将“龙虎牌”三字申请注册,取得了第335号注册凭证,专用期限20年,自民国14年12月1日至民国34年11月30日止。使用范围:西药类、人丹药品。除“龙虎牌”三字商标取得了专用权外,还将人丹及图案呈请联合注册,经审定后,取得第5222号(甲)注册商标专用权,专用期为20年,自民国14年12月1日至民国34年11月30日止。同年,又将“人丹”两字也呈请联合注册,经审定后发给3407号审定书,并颁给21730号注册证,使“人丹”两字取得“商品名称”专用权。民国16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工商部成立,该部在民国17年7月接管北洋政府商标局各项卷宗后,开始办公。同年8月,“龙虎人丹”文字及图案再次呈请联合商标注册,作为“龙虎牌”正商标的“联合商标”。经商标局审定,于民国17年11月15日获得批准,颁给审定商标第1091号,取得了“龙虎人丹”专用商品商标权。
3.补力多商标权诉讼
民国20年(1931年)10月,九福制药公司改组为九福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即注重制造补力多。公司自称:“此药为一种大补剂”,并业已向商标局注册。民国21年,正当生意日益兴隆之时,美商派德公司向法院提出控诉,指控“补力多”与其公司所制的“帕勒托”呼音相近,系属仿冒。经法院审理,认为“补力多”与“帕勒托”音韵略同,而文义各别,不能谓为仿冒,判决驳回。派德公司又向国民政府商标局提出交涉,商标局在民国22年竟以行政命令取消了补力多的注册,否定了法院的原判决。后由董事长臧伯庸向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并通过关系,诉讼终于取得胜利。但是,由于停产多日,又花费了大量诉讼费,已元气大伤。美商此时又乘机欲以高价收买补力多的商标权。九福公司虽受讼累,困难重重,但仍予拒绝,依然继续制销。
4.康肤沙而商标权纠纷
民国25年(1936年)4月,制销”康肤沙而”的科达西药厂,收到德商咪吔洋行代理律师的英文信件,指责该厂所产”康肤沙而”与咪吔洋行代理的德国蓄美来沙而大药厂所产“来沙而”相似,限于七日内至该律师事务所接洽,否则进行法律手续,语颇威胁。该洋行不仅要对“康肤沙而”提起法律诉讼,而且对各华商药房自制的本牌“克利沙而”一类制剂也要一律取缔。当时,上海国产克利沙而一类制剂的有中法药房的“罗威沙而”,中英药房的“利素”,中西药房的“癫沙净”,五洲药房的“亚林沙而”,华美药房的“来沙精”,集成药房的“克利苏尔”,南洋药房的“亚沙而”,天华药房的“抗沙而”,世界药房的“我得舒尔”,新亚药厂的“得利沙而”等10余种。科达西药厂当即向上海市新药业同业公会反映。公会于4月20日召开会员代表紧急会议,通过了决议:各有关会员厂商将“克利沙而”一类制剂出品向商标局注册,拒销咪吔的“来沙而”。并函复该行指出并无冒牌性质,不应加以干预。咪吔洋行鉴于自身理屈与众怒难犯,复函推托此事属有关律师“受来沙而厂总管处所特别委任”,“敝处事前毫不知情”。这样,事态才未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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