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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海第一家民族资本药厂龙虎公司

       

黄楚九少年随父行医,略谙医术。15岁父亲去世,便随母蒋氏迁居来沪,进入清心书院读书,不久辍学。从这以后在茶肆酒楼叫卖眼药。其后在南市开设异授堂(又名颐寿堂)药铺,业余时间还遍览有关书籍,研究西药。黄认为服西药治病,疗效显著,经营西药业可获厚利,于是试营西药。光绪十六年(1890年),借得资金3000元,将药铺迁至法租界法大马路(今金陵东路),租店面房,招牌改为中法大药房,经营西药。该药房后迁至公共租界三马路(汉口路),业务更为发达,资金积累很快。宣统三年(1911年),黄根据中国古有成方“诸葛行军散”,自拟了一张处方,以薄荷脑、儿茶、冰片、丁香,砂仁和麝香等为主要原料,在浙江路591号设一个制造工场,产品取名为人丹。同时在三马路小花园筹设龙虎公司,以“龙虎”图案为人丹的商标。黄认为“龙是吉祥物”,“虎是兽中王”,取名“龙虎”,意味日后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后来人们即把商标与药品名称连起来统称为“龙虎人丹”。

初设的制药工场设备非常简陋,人丹的生产有拌料、拉线、轧丸、磨光、晒干、进烘箱、上光、打朱砂等过程,都是手工操作,如打光是把丸药装进布袋,由两人对立互相牵拉。每个工人每天仅生产丸药3~4公斤,全厂每天产量最高只有50公斤。每批的生产周期约需半个月。

宣统三年闰六月初一日,龙虎公司正式成立。在成立前的20天左右,即在报上刊登宣传广告。7月7日《申报》广告介绍说:“龙虎商标人丹,人人宜服,家家宜备。主效:时疫、痧气、呕吐、水泻、中寒、中暑,此人丹分大包、中包、小包,大包售洋三角,中包售洋一角,小包售洋五分。现先发行中、小两种。凡购中包一包者,奉送样包十二包;购小包一包者,奉送样包六包。如外埠各药房、各洋杂货铺定购批发者,无不格外克己”,总发行所在上海三马路西市龙虎公司。7月26日正式开业的那天,在《申报》上刊登大幅广告,称龙虎人丹是“惟一无二之活宝,旅行不可不备,居家不可不备,急救之大王,济世之宝物”。当时,上海市民对国产人丹不甚了解,加之日本仁丹已有一定销路,故初创时人丹销售起色不大,每年仅销售一百数十箱。尽管如此,黄楚九不顾亏本,仍决意发展人丹生产。

由于人丹是季节性小商品,销量少,加上黄楚九还有许多经办事务,乃于民国4年(1915年)8月底将龙虎公司的商标、产业和成品、半成品等总共作价4万元左右,出盘给中华书局总经理陆费伯鸿(逵)和副经理沈芝芳(知方)两人,由他俩组织生产。中华书局承盘后,即把龙虎公司改称为中华制药公司。成为从商业资本中分离出来,以独立形式组建的第一家民族资本制药工厂。

当时,陆费和沈两人设想让制药工业和经营书局同时并进。民国4年8月30日《申报》上刊载的广告称:“今特组织中华制药公司,以20万元为制造人丹厂资本,厂设在沪宁火车站北首三层楼大洋房,日夜加工制造,以期出品日多,藉副欢迎国货,挽回利权之主意。本公司暂不设发行所,由中法药房(上海三马路及各埠)、中华书局(上海抛球场及各埠)两号总经理,惠顾诸君如愿代为经理,经售者,请与该两号接洽可也。”增加出品了大大包人丹,每包1元,玻璃瓶装的每瓶2角。民国5年,一度在河南路兆福里设发行所,但总经销仍由中法药房代理。

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西欧药品进口逐渐减少,中华制药公司在人丹制销过程中遇到了强劲对手日本仁丹的竞争压力。据海关贸易总册资料统计,民国3年从日本进口的仁丹和清快丸两种药品就有95094关平两。按当时每一关平两等于1.558元计算,约值15万银元。仁丹是日本大阪森下博大药房生产的,在中国的上海、天津、武汉三个地区设立中心推销点,每处分别掌管五六个省区的宣传和推销工作。上海地区是由该药房委托设在南京路上的东亚公司批售。东亚公司初设时名为东亚公司大药房。迁至河南路后,改称东亚书药局,兼批售日本书籍,而仁丹是东亚公司的主要推销商品。“东亚”除在报刊上刊登仁丹宣传广告外,还在车站、码头以及主要铁路沿线一带的居民房屋墙上或路牌上,都刷有“翘胡子仁丹”的巨幅广告,甚至在穷乡僻壤处也触目皆是。该公司还用赊销的方式将仁丹发货给各地经销店,赊销期限长达10个月左右,使各经销店不但有利可图,而且还可套用仁丹的货款,作为加强自己的经营实力。在日本仁丹的大量倾销下,上市不久的国产龙虎人丹一时无力与之竞争,几乎接近于淘汰的边缘。因此处在初创时期的中华制药公司一直亏损,其亏损金额达6万多元。加上陆费、沈忙于书局业务而无暇顾及制药工业,民国5年7月28日,两人将中华制药公司的生财和原料作价2万元(不包括房产),回让给黄楚九,该公司又成了中法药房的附属企业,不过沿用中华制药公司的招牌。

重新盘回中华制药公司后,黄致力于龙虎人丹的研制和市场的开拓。在各种报刊上大登广告进行宣传外,在各车站、码头和铁路沿线大做路牌广告,还别出心裁地想出了一个办法,雇用一些人,编成四五个宣传队,轮流分赴外地城镇,一边宣传,一边推销。每到一处城镇,还临时招揽一批儿童,身穿白衣,头戴高帽,敲着洋铜鼓,宣传人丹的效用,散发印有“此人丹,怀中宝,治百病,有奇效,宜四时,宜老少,旅行备,最灵妙”,“中国国民请服中国人丹,家居旅行毋忘中国人丹”等的传单。中华制药公司在每年二三月间开始发货,将生产出来的人丹用船装运至江浙两省内地城镇,以寄售方式赊给各地经销店,至八九月份再派人去向客户结账。降低售价,扩大批发与零售价格的差距。小包装人丹每包门市零售价为5分,60粒装每包门市零售价为1角,比日本仁丹略低。此外,为了打开销路,尽量扩大批零差价,把人丹的批发折扣降低到按定价的2折,使经销店乐于推销。但尽管如此优待,还是竞争不过日本仁丹,到结账时实际销售数一般只有发货数的50%,年销量仅在300箱左右。

由于坚持发展中国民族制药工业品立场,随着提倡国货,抵制外货浪潮的兴起,龙虎人丹逐渐驰名全国。

中华制药公司生产的人丹,一直是以销定产,生产与销售的数量大致接近,民国24年前后的产销量一般在600箱左右,比初创时期增长3倍。随着历次抵制洋货运动浪潮的不断高涨,龙虎人丹的销路也逐年有所上升,最高年销售量达到1260箱,年有盈余。由于质量较好,为消费者喜爱,民国19年1月27日,国民党政府工商部发给中华制药公司褒字第31号褒状,内称:“(人丹)经本部审查合格,依奖励工业品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准予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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