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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成本
成本核算 1953年1月,上海医药行业的企业成本核算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国营工业企业统一成本计算规程》建立成本明细分类帐。1958年,在精简机构中,由于财务人员削减过多,或兼任总务、计划、统计等职,造成企业中成本无专人核算的状况。1959年8月,贯彻财政部和国家计委《关于国营工业企业生产费用要素、产品成本项目和成本核算的几项规定》,开始扭转企业成本核算的混乱局面。1961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纠正1958年以来出现的财务物资帐目的严重不清、盲目采购原材料和领发材料无手续等问题,企业各项会计制度重新恢复。1963年10月,企业遵照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规程(草稿》进行财务工作。1964年,上海市医药工业公司制订药厂生产《抗菌素、片剂、玻璃的成本核算办法(试行稿)》。1965年1月,中国医药工业公司试行“托拉斯”,上海市医药工业公司成为中国医药工业公司上海分公司,由分公司对企业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和统一核算,企业只核算车间成本,不核算利润,并制订了《自制半成品产成品价格目录》、《材料目录》和《关于成本核算凭证传递的具体要求》。“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企业的财务科并入生产科或劳动工资料,成本核算工作严重削弱,出现了以报表代帐。1968年,撤销中国医药工业公司上海分公司,企业恢复独立核算成本。1973年12月,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企业对成本计划的实施状况进行考核和分析。1981年,贯彻财政部颁发的《国营工交企业经济核算工作试行办法》。1984年3月,贯彻国务院颁发的《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同年4月,贯彻财政部颁发的《国营工业、交通运输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在部分企业中试行目标成本管理,后全面推行。从1984~1986年,按照行业特点,制定成本核算规程。上海市医药工业按产品分类重新制定《针、片剂产品成本核算规程》《抗菌素、原料药成本核算规程》、《激素和化学合成原料药成本核算规程》、《制药机械产品成本核算规程》;上海市医疗器械工业公司对主要产品的成本分类制订《设备类整机产品成本核算方法》、《手术器械产品成本核算方法》、《玻璃注射器产品成本核算方法》、《注射针产品成本核算方法》、《体温计产品成本核算方法》、《医用胶布产品成本核算方法》。1985年,医药行业中的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厂部、车间二级成本核算制度,小型企业实行厂部一级核算制度,有的也开展二级成本核算。为适应体制改革的需要,普遍实行经济责任,企业内部划小核算单位,成本核算从厂部核算为主向多层次核算发展。1986年12月23日,财政部印发《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按照通知要求,上海医药行业从1987年1月1日起执行这一办法,一直延续至今。
成本管理 1953年,上海医药器械制造公司制订《工厂管理条例(草案)》,开始按照生产技术、劳动组织、劳动生产率、物力使用状况编制计划,掌握全部生产活动的效果。1954年,该公司又制订《生产、财务计划管理暂行制度草案》,建立起工厂经济核算制,实行年度与季度两种生产财务计划,按年分季、按季分月编制。工厂财务科开始提供产品成本核算的综合资料及有关降低产品成本的意见。1956年1月全行业公私合营后,理顺原私营小厂的成本管理制度,统一会计报表。1960年,开展群众性核算运动。从工段、班组核算产量、收率、废品率和回收利用率,实行财务人员专业核算与工人核算相结合,降低成本,促进生产。延安制药厂甘油磷酸钠工段,通过班组核算,收率自1959年第四季度的68.58%,提高到1960年5月的79.37%。1963年10月,上海医药行业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围绕降低成本,查漏洞,堵浪费,提倡节约一厘钱。上海第四制药厂成立增产节约核算组,落实“七算”,算各项经济指标帐、设备利用平衡和设备潜力帐、物资平衡帐、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帐、增产减人帐、下脚料综合利用帐和费用节约帐;开展“五定”,定项目、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和定检查。将成本降低率从1962年的2.68%提高到1963年的14.77%。1963年,上海市医药工业公司有477个班组推行经济核算,占全部班组的67.27%。同年,推行成本归口分级管理责任制,上海第六制药厂当年第四季度成本下降25.57%,比第三季度多降低14.46%。1978年,开展财务工作学大庆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到年底,上海市医药工业公司481个生产班组,开展经济核算的有474个,占98.5%。1978年5月,制订《上海市医药工业公司班组经济核算暂行制度》。1980年9月,上海医药行业在部分全民所有制工厂实行厂部、车间二级成本核算。1981年,贯彻财政部《关于压缩国营企业管理费的暂行规定》,上海市医药工业公司对所属企业下达企业管理费,压缩项目指标,可变费用压缩20%,节约76.3万元;不可变费用压缩6%,节约78.7万元,两项合计155万元。1982年,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整顿企业财务管理,加强经济核算的通知》,制定《上海市医药工业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划》,加强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和成本管理基础工作,上海玻璃厂、上海第四制药厂、延安制药厂等单位把班组原始记录和车间成本计算同全厂成本核算串在一起,建立成本核算工作“一条龙”。1985年以后,国家物价体制开始改革,原材料、能源等价格不断上涨,企业虽然采取降低单耗、提高收率等措施,但可比产品成本均逐年上升。
二、商业成本
成本核算 1952~1953年,上海市医药商业不实行独立核算,只建立会计、业务、储运3本商品帐。1955年,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商品销售成本。1958年,实行以表代帐、无帐会计造成帐户混乱。1959年6月,恢复建帐。1963年12月,执行《中国医药公司商品大类核算试行办法》、《中国药材公司商品分类核算办法》,按照医药商品性质用途和特点,分为抗菌素、手术器械、中成药等54个大类,分类核算销售成本。“文化大革命”期间,成本核算缺乏对比分析。“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9年后,上海市药材公司对中药生产单位统一采用计划投料,分批结转成本,改变分批分量结转成本的方法。1980年前,上海商业系统商品进货价格,按3种类型确定:本市和中央站调进的按批发价9折为进价;业外购进的按出厂价进货;外埠购进的采用最后进价法倒挤成本结转销售成本。1980年后,市场进货渠道多,价格逐渐放开,进货扣率变化。上海市医药公司原采用的最后进价法使成本核算起落很大,于是从1984年1月起,改用分批实际进价法结转销售成本。
成本管理 医药商业的成本管理主要是对商品的管理。1953年,上海医药商业制订《仓库储存物资管理暂行条例》。同年6月,又制订《商品进、销、存办法》。1955年,制订《商品进货管理办法》,规定不论任何方式进货,一概由进货员、调度员、会计员三方联合统一管理。同年,对中国医药公司上海市公司第一批发部、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进行抽查,帐货相符达98%。1956年,中国医药公司上海市公司破获一起贪污销货款万余元的案件,为此该公司制订《财会、业务、仓库库存商品三轧平制度》,对动态商品天天核对。此项制度一直沿用至今。1963年,上海医药商业制订《对外地交流药品的试行办法》。该年,为了处理逾量商品、压缩商品交流待运期,将原集中办理交流商品的办法,改为批发部分别发运,自办结算。1964年,制订《库存老产品削价处理审批制度》、《残损变质商品削价处理审批制度》。通过清仓处理,实际损失17.55万元。1973年,针对成本管理中的问题,采用逐只计算商品库存周转天数,排出销小存大的品种与金额,列出逾量冷背商品、平衡品种溢缺和建立合同执行与进销计划状况的报告制度,减少盲目进货,使库存结构趋于合理。1975年12月,按照上海市第一商业局的布置,对库存商品排队和推销,适销对路商品比重从1974年的94.97%提高到1975年末的95.45%。1981年,上海市医药管理局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一经营。1983年,制定《成本管理及核算规程制度》。1988年,制定《商品帐务管理办法》、《委托加工商品流程及核算办法》。1990年,加强“三轧平”制度,规定商品帐卡的库存数与仓库保管卡库存数轧平,商品帐卡销售加计金额与发票加计金额轧平,商品帐卡销售合计金额与收款员的销售收入金额轧平。除每日核对销售动态卡外,每月还不定期抽查10%的商品卡,进行实物盘点。同年,试行《商品保本保利期管理试行办法》,对保本保利库存量的品种填写“商品保本、保利逾期通知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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