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专业志 >> 上海医药志 >> 第三编医药商业 >> 第五章商品管理 >>


第二节 大型精密医疗器械管理

       

解放后,随着大型精密医疗器械的不断发展,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上海开始对大型精密医疗器械实行管理。1954年7月,按照中国医药公司的通知,对放射诊断、高级理疗、化验仪器、医院设备等高级医疗器械、精密仪器实行重点经营。1955年1月3日,上海市医疗器械批发部专业经营大型精密医疗器械,并按照中国医药公司的分工,负责对华东区供应。1955年7月,中国医药公司把重点经营单位改为“集中经营,重点安排”,确定重点经营的单位有天津、上海、广州等3个一级站,沈阳、武汉、西安、重庆4个二级站和北京市医药公司。上海医药采购供应站负责组织货源并供应上海市和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等省的调拨供应业务。中国医药公司还确定上海等11个城市设立专业商店。上海市医药公司负责经营销售业务,同时按照中国医药公司规定,上海不随意越区推销,但可接受各地医疗单位来沪自由选购。集中经营的品种大类有医疗器械类,包括X射线机、X光胶片及零配件;理疗器械类,包括电疗机、紫外线灯、辐射热治疗机等;一般器械及用具类,包括新陈代谢测量器、胸腔窥测镜、大型麻醉机、铁肺等;仪表类,包括高速离心机、光电比色计、电氢离子测定器等。由于大型精密医疗器械价格昂贵,并非消耗性商品,各地用户到上海等大城市挑选较多。因此,中国医药公司规定46个主要品种由上海、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广州、武汉、重庆、西安等9个城市集中经营。1956年,上海市医疗器械批发商店大型精密医疗器械销售额为1395万元,比1955年603万元增长131%。1960年,卫生部提出X光机、万能手术床、超声波治疗机、心电图机、牙科治疗机、人工心肺机、血浆干燥机、经络测定仪、铁肺、钴60治疗机等20个大型精密医疗器械划出商业经营范围,由卫生部门计划分配给医疗单位,对这些商品称之为卫生部“直供商品”。至1964年,发现“直供”越过商业环节,工业交货与医疗卫生部门接货因时间差而发生脱节,使工业资金周转与储存发生问题,因此从1964年1月份起,20个“直供”商品又划归商业部门经营。1964年,上海市医疗器械批发部大型精密医疗器械销售额增至1172万元,比1963年837万元增长40%。60年代,全国医疗器械商业经营均有发展和扩大,各省市建立医疗器械批发部和商店。为此,中国医药公司于1964年确定在全国实行医疗器械三级经营。上海按照这一规定设置一级经营单位,并设立大型精密医疗器械和齿科器材专柜或商店。1972年,卫生部又建立“直供”商品管理,品种不受原20个限制,凡工厂试制完成的和小批量生产的新品种,均可列入“直供”商品范围,全国“直供”商品发展到147个,其中上海经营78个。1972年,卫生部和商业部下达《全国农村卫生院装备计划》,将小型X光机、显微镜、麻醉机、无影灯和部分大型医疗器械仍指定由商业部门供货。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后,医疗器械流通突破了商业包购包销形式,大型精密医疗器械可以自由选购,大型精密医疗器械的商品管理随之停止。

 

1955~1990年大型精密医疗器械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1955

603

1964

1172

1973

1140

1982

1823

1956

1395

1965

977

1974

1270

1983

2472

1957

1335

1966

761

1975

1717

1984

2299

1958

2153

1967

666

1976

1467

1985

3472

1959

2085

1968

483

1977

1163

1986

4293

1960

2007

1969

707

1978

1573

1987

3615

1961

993

1970

780

1979

1823

1988

3470

1962

579

1971

895

1980

1969

1989

3775

1963

837

1972

928

1981

1630

1990

4013



上一页:第一节 特殊药品管理
下一页:第三节 化学试剂管理

2000-2004 ©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