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专业志 >> 上海医药志 >> 第三编医药商业 >> 第三章销售 >>


第二节 西药销售

       

一、零售

清宣统三年(1911年)前,上海华商药房的经营受到外国药房的影响,贩售进口西药、制售本牌成药,兼营医疗器械、照相材料、石印器材、化妆品、糖果、饮料、罐头食品、酒、板烟筒。经营药品有200余个。门市零售的主要对象为上海市居民。民国元年(1912年)以后,药房的兼营品种逐步减少,着重经营药品本业。民国8年五四运动后,抵制外货,提倡国货,药房除贩售进口西药外,还发展本牌成药,品种繁多。中法药房有本牌药500余个品种,五洲药房有本牌药780个品种。随着对药品原料需求的增加,大型药房重视经营进口原料药,民国25年进口原料药69个品种,占西药进口金额的22.69%。中小型药房以零售为主,有的设配方业务,销售品种有成药、制剂、卫生用品及化妆品。药房灵活掌握营业时间,流动行人多的地方,药房放长营业时间,夏令季节有的还昼夜营业;有些药房接方送药,凭折取货,月末结帐。抗日战争时期,上海人口增多,销售上升,在物价不断上涨和同业激烈竞争的形势下,中小药房勤进快销,营业时间尽量放长,争取盈利,防止亏蚀。民国34年8月抗战胜利后,大型药房分配到较多的敌伪物资,还从收购美国倾抛的剩余物资中赚得较多利润;中小药房经营艰难,靠吸取附近居民零星存款来筹措资金,除正常经营外,还做黑市买卖或囤积商品。民国37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实行限价政策,零售药房损失惨重。解放后,药房销售对象和经营范围逐步变化。1952年前,销售对象除居民外,还有机关、部队、医疗单位、工厂和外埠客商,经营品种主要是进口的成药、原料药、医疗器械和化学试剂,还有香精香料、化妆品、乳粉及国产西药。1953年11月,中国医药公司上海分公司第一门市部经营的品种有国产成药、药典制剂、生物制品、药用原料、试剂色素、卫生用品、医疗器械、医学模型计1480个品种。该年,上海西药市场零售总额3671.42万元,其中私营3280.09万元,占89.3%,国营59.72万元,占1.6%,公私合营和合作社占9.1%。居民零售约占销售总额的50~60%,配方约占15%,供应联合诊所、工厂企业保健站和私人医生约占20%,供应邻近上海的小城镇和农村的居民、私人医生、烟纸店约占5%。1956年,药房的劳保配方业务逐渐扩大,又由于联合诊所和医院发展,私人医生减少,居民零售业务缩小。在经营上,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门售业务实行分柜核算,热销商品每日盘点,全部商品按月按季盘点;市区一般药房多数商品定额存放,每日核对主要商品,零星小商品和拆零品种现金核点,每月结算。1959年以后,零售药房网点布局基本稳定,零售工作重视提高服务质量。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发展10个服务项目:夜间服务、问病卖药和买药问病、柜面服务、代客注射、设摊服务、缺货登记、拆零供应、邮购服务、出租服务(口腔表、喷筒、氧气袋、奶吸、气垫、大便斗、小便壶等)、修配服务(血压计、喷筒等);市区和郊县城镇药房根据本企业条件和地区居民需要设置不等的服务项目,要求热情礼貌接待顾客,主动仔细介绍商品,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严禁出售伪劣药品,虚心听取顾客意见。1967年,由于上海人口流动量增加,药房门售量大幅度上升,但“文化大革命”期间药房门售管理混乱,一度砍掉货卡制度,动态商品不再每日盘点。1971年,市区推行合作医疗和里弄防治站,至年底建立近800个;同时工厂企业保健站也相继发展,全市10个区建立1900余个,市区药房供应的集体比上年增50%。1971年以后,上海财贸系统的企业单位学习星火日夜商店,药房普遍延长营业时间,有的到附近里弄、旅馆为病人针灸和注射;郊县药房经常设摊供应,向顾客介绍商品,有的还送货上门。1978年,药房组织展销,下里弄、下工厂、下医院送药上门。药房门市经营恢复分柜核算和动态盘点制度。1979年,上海市区药房销售总额2055万元,其中门市居民销售1100万元,占53.5%,劳保集团898万元,占43.7%,较1953年增加8.12%。1981年以后,社会经济发展,医药商品购买力提高,商品结构出现变化,这一年营养保健品零售1506万元,比上年增加16.3%。1982年,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经营品种5540个,其中药品1772个,配方用药1003个,中成药281个,血清制品50个,医疗器械1434个,生理实验仪器565个,兽药127个,兽用器械182个,还有百货78个,电冰箱及其附件零配件48个,较1953年开业时增加3.74倍。由于药房不断扩大各类商品的新品种,以及营养保健品的需求增加,1987年市内10个区药房总销售9666.67万元,较1979年2058.33万元上升3.7倍。其中供应公费劳保3333.31万元,占34.48%。1990年,药房的服务项目调整为:急需服务、缺货登记、邮购商品、代客服务、出租服务(拐杖、气垫等)、送货上门,并继续保持“问病卖药,买药问病”的服务特色。1990年市区零售总额15160.95万元,较1979年上升6.37倍,其中供应公费小劳保5655.74万元,占总额37.3%。

二、批发

城市供应 清宣统三年(1911年)前,上海的大药房兼营批发,中西、华美、中法、五洲等几家药房还直接向国外厂商定购转批,供应对象主要是本、外埠的中、小药房和医院,其次为兼营家用成药的中药铺、百货店和杂货铺。有本牌成药出品的药房除批发外,还采用寄售代销。民国元年(1912年)以后,不仅大药房批发自制本牌药品,中型药房也以批发为主要业务,有的成为产销批零兼营的综合户,还出现以本外埠同业和药厂为主要供应对象的专业批发西药行。一些大药房积极批售药品,分支店和领牌联号推销他们经营的品种,特别是本牌药品。如五洲药房的人造自来血民国26年在外埠和国外的销售金额占该药品总销售金额的92%。抗战时期,西药行大量设立。抗战胜利后,随着恶性通货膨胀、投机活动的加剧,民国35年出现自发的西药交易市场,部分西药行、药房、西药掮客麇集一起,喊价成交,哄抬药价,操纵行市,影响药房正常经营。1952年10月,中国医药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上海市及江苏省领近地区的批发业务。初期货源不足,供应对象以公营单位为主,并从照顾市场需要和稳定市场物价出发,对私营商业实行紧缺品种挂牌配售。1952年3个月的销售总额435.34万元,其中供应私营商业50.65万元,仅占11.63%,直接供应的医疗单位150余户。1953年9月,开始对私营药商取消挂牌配售,实行申购计划供应,对医疗单位实行合同供应。该年国营商业批发销售4503万元,私营商业4386.22万元。1954年11月,国营批发商业对私营医药零售商困难户采取照顾措施,提供热销品货源,撤销合作社原经营西药的102个网点;取消批发起点和对批发商控制供应热销商品。该年国营商业的批发比重上升,占总额的75.6%,私营批发商业下降为18.2%。1955年初,为了适应合同单位发展需要,开始利用搬运公司为中小客户送货。以后对几家大医院实行免费送货上门。这一年国营批发商业继续贯彻对私营零售商安排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2月起先后又让出国营、公私合营工厂企业劳保站和联合诊所等供应对象490个单位,进一步撤销合作社经营新药的网点78个;给64家药房代销业务,代销品种22个。国营批发商业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年初起下医院,加强业务联系,7月份起下私营药房,帮助私商改善经营管理,指导按国营价格出售,统一市场的销售价。这年,私营批发商全年营业额354.85万元,较1954年下降67.68%。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将联合诊所划归批发部门供应,3月1日起取消按批发牌价加10%的二级批发价。1958年初,二级批发站对供应的单位实行免费送货上门;二季度以后,为便利市区单位采购,在各区选择零售药房为代批店(区医药供应处),将二级批发站供应的联合诊所、工厂企业劳保站和药房的供应业务下放供应。1962年,重新审定特药经营品种,除中国医药公司提出的85个外,再选择适合上海地区的品种104个,合计189个,按“保障重点,照顾一般”的经营原则,确定仁济、广慈(今瑞金)、新华、华东、儿童、中山等16家主要医院为重点供应对象。还开展特殊规格药品的加工服务,按医院单位提出的要求,与工厂衔接生产和安排收购供应。9月1日,国务院决定93个药品大幅度降价,平均降低40%,当年销售额下降。1963年1月,二级批发站设立药品代办小组,通过代购代销,适应工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10月,批发部门确定市区34家药房可对经营14种家庭常备药品的卷烟杂货业和百货业零售商店办理转批业务。1964年,调整市区中药店卖西药的批购关系,指定13家转批药房供应货源。该年第三季度为了精简商品流通环节,撤销代批店,将所供应的单位仍划归二级批发站直接供应。1965年3月,上海市第一商业局发出《关于医疗单位划分批零的通知》,市卫生局明确上海市工厂、企业新设立保健站、医务室须经区(县)卫生局批准同意供应,并经书面证明属医疗单位者,即可按1963年7月15日国务院批转全国物价委员会、化学工业部、商业部、卫生部《关于降低部分药品价格的报告》的规定批发价供应,不符合医疗单位条件的按零售价供应。1966年11月,西药实行全国统一的批发牌价,全市一级站调整药价品种586个。1969年8月1日,医药卫生部门再次提出49个药品大幅度降低,价格水平比上年下降37%,比1950年下降80%。1972年第四季度起,全市有80万集体企业职工实行个人劳保医疗,里弄生产组人员医疗费用由集体支出,药品供应有所增加。1983年,委托加工特殊规格药品的医疗单位增至400家,较1976年180家增加1倍多,加工品种近100个。1984年,二级批发站与上海第一制药厂、上海第二制药厂和信谊药厂联合组织产品推广会20次,协助上海、奉贤、崇明、金山等县三级批发单位举办药品展销,使市场上药品加快更新换代,新药得到普及,用药结构发生变化。该年进口药年销售较上年增加71.88%,国产新药头孢4号、麦迪霉素、雷尼替丁、先锋一号、西咪替丁等销售增长4成以上。1987年,进口药销售较上年增加58.4%,国产新药增加28.15%。1989年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医药市场管理和解决药品供应问题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市医药、药材公司作为本市药品供应主渠道的作用。对药品供应逐步实行计划合同制。各医疗单位常年需要的主要品种、数量(达到60~80%)应纳入合同范围,供需双方要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合同。为鼓励医疗单位向主渠道进货,市医药、药材公司对进货超过合同数量和品种的医疗单位实行让利。10月9日,上海市财贸办公室、市经济委员会、市文教卫生办公室批转《关于转发上海市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医药批发商业管理的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区、县代批、转批和批发机构的货源大部分应从市级专业批发机构进货,向外地采购仅限于补充主渠道供应不足的部分。1990年,二级批发站对市区283家医院全面实行合同供应,重点供应的医院由35家扩大到83家,加强对地段医院、零售商店的联系,使主渠道的市场占有率在市区达56.1%,比上年增加4.2%,在郊县达76.1%,比上年增加3.4%。

农村供应 1953年,商业部、卫生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出《执行药品下乡工作的联合通知》,中国医药公司根据通知确定下乡药品“面向工农,薄利多销,依靠合作社,利用城镇药房及商贩开展工作”,下达首批下乡成药27个。国营西药批发商业成立了专门小组,依靠各县百货商店开展药品下乡。1955年,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为适应农村保健员、接生员、兽医防治员的需要,上海国营西药批发商业向农村供应一批保健箱、接生箱和兽医用保健箱。7月,商业部、卫生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下达《关于进一步开展成药下乡的指示》后,上海西药批发商业供应的14个县104个区社中,有90个已经营西药;360个分销社中,一半以上经营西药。全年供应郊县的药品销售额中,下乡成药比重上升为10.52%。1958年5月,商业部、化学工业部、卫生部联合召开全国医药跃进规划会议,上海西药批发部门扩充农村工作队伍,加强农村供应,郊县均建立三级批发部。1962年9月15日,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出《关于开展成药下乡工作的联合通知》,上海西药批发商业设立专门供应农村的药品批发部,贯彻城乡均需品种优先照顾农村的供应原则,二级批发站年底供应郊县的药品金额占全市批发供应金额的比重20.7%,较1958年增加10.5%。1965年8月,卫生部、化学工业部、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出《关于积极做好成药下乡的联合通知》,规定52个中西成药作为第一批下乡品种,过去已下乡的人丹、清凉油等为农民所喜用的中西成药仍继续下乡。上海市卫生局、第一商业局、供销合作社根据本市农村需要和用药习惯,补充中西成药品种19个。1965年,三级批发单位供应的供销社系统农村合作商店(简称下伸店)为1239家,其中经营20~71个下乡成药有248家,经营10~20个下乡成药有743家,经营2~5个下乡成药有248家。1966年3月,上海中西药批发商业联合发文,要求农村药店对中央和市卫生局规定的71个中西成药以及市医药公司原规定的48个品种,必须全部经营;各下伸店根据经营能力、群众需要和货源可能,对上述品种也不要减少。许多农村生产大队都建立了保健室,用药品种突破卫生局规定的限额,普遍超过100个,个别超过200个。1969年2月,上海西药批发商业认为,确定下乡成药品种,限制了下伸店的经营药品范围,决定撤销原下乡成药品种的规定,各县公司根据下伸店的经营能力、实际需要和货源可能,因地制宜地扩大经营药品的范围,使农民能就近买到一般药品。1970年以后,上海市合作医疗制度普遍推广,各县三级批发单位调整了农村和城镇间的供应比例。1971年,松江县分配农村地区的主要治疗药品占总数量的65%,其中供应至大队医务室的又占这部分的70%。1975年,二级批发站供应郊县药品的总值比1965年增长136%,增长幅度超过市区。1990年,二级批发站供应郊县药品总值较1975年上升5倍多。

三、市外调拨

新中国成立后,医药商品实行系统内部调拨,一级批发站和产地二级批发站收购商品,在国营商业系统内实行分配供应。1952年前,国营商业实行贸易金库制,中国医药公司华东区公司按行政系统把商品调拨供应给区内医药公司。1952年9月以后,逐步实现计划供应、合同调拨,成为一级批发站主要销货形式。1953年3月开始,中国医药公司召开全国供应会议衔接进销计划,交流商品,签订调拨供应合同。在计划供应初期,二级批发站合同要货变化很大,上海医药采购供应站库存积压。1954年7月和1955年上半年,上海医药采购供应站组织人员访问推销,签订补充合同。1956年4月,中国医药公司确定划区供应,上海负责华东六省一市二级批发站调拨业务,实行商品计划分配,分级管理,分类负责。1958年9月,建立华东六省一市协作关系,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上海支持各地工业发展,凡地产适销商品,如酊、水、油膏、简单的针、片剂,逐步减少从上海调出;尚不适宜各地分散生产的药品及已供过于求的药品,各地医药商业与地方工业部门协商,暂时不生产;上海积极争取原料进口,增产市场需要品种。1958年,上海医药商品的生产收购虽增长很快,但仍不适应各地要求,至第四季度供货不足达50%以上,特别是抗菌素、磺胺、解热止痛等类药品,只能满足20~30%,该年调出45484万元,比1957年上升36.9%,1959年比1958年又上升12.6%。1961年,贯彻调整方针,上海药品调出比1960年下降28.3%,1962~1964年又连续下降。在调整中,改变上海调出药品结构,扩大抗生素类、磺胺类、解热止痛类和抗结核类药品的调出,缩小或维持油膏、眼药水等初级产品的调拨。至1965年,上海医药商业的调拨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上海33种药品的品名被认为是“封、资、修”遗毒影响,暂停调拨出售,20种药品的商标要更改。1969年起,推行“统一计划、差额调拨、品种调剂”,形成地区分割。1970年,备战备荒,储备药品,挤了市场货源,至1974年大量储备药品投放市场,供应大起大落,造成经营品种一部分断档脱销,一部分购大于销,库存积压。1977年,埠际调拨基本稳定在1966年水平。该年商业部医药局决定,“从5月起,全国各地医疗单位,三级批发商业,零售药房,都可直接向上海进货”,从而打破了商业调拨按三级层次供应的固定形式。1979年,上海医药采购供应站推出代销业务,对象为三级批发单位和医药商店,产品代销期限为6个月,售后结算。1980年11月,在全国供应会议上实行价格浮动,扩扣竞争,并到各省市访销,扩大供货金额1.4亿多元。同年,与武汉、嘉兴、芜湖二级医药站建立特约经销关系,确定年度最低销货金额和优惠补贴扣率,部分逾量商品,预拨供货,定期结算,支持调入方转批;与哈尔滨市等11个二级医药站和新药专业商店达成新药经销协议,实行新产品包退、包换、包降价损失。还发展与二三级批发站互惠供需关系,经过二级医药站同意,一级医药站向三级批发单位直接供货,货款向二级医药站结算;或上海直接与该地三级批发单位挂钩,定期给予该地二级批发站经济补贴。1981年上半年,建立互惠关系的二级医药站增至19个,新药经营点增至13个,占上海各地直调点的5%左右,销货额占总额的20%左右,逾量商品委托代销点增至186个,代销品种164个,上半年代销额300万元。1981年,一、二级批发渠道相互渗透,二级批发站直接向药厂批购,一级批发站向三级批发单位供货,二级批发站向市外调拨。此外,上海医药工业公司联合经销部也向市外批售。1981年,上海医药商业调出42091.93万元,较上年增加6%。工业经销部销出3496万元,二处合计调出45587.93万元,占全国调出总额27%。1983年,上海医药商业与浙江省和齐齐哈尔市发展商商联营,订立定供销品种范围、定销货基数、定货款额度、定时限的“四定协议”,当年实践结果,浙江超协议7.6%,齐齐哈尔超38%。1983年,上海与河南省15个二级医药站建立让利形式的供销协议,规定年销货金额超过2540万元,可得让利扣率;与安微省蚌埠建立预拨商品定期结算的供需协议;与三级批发单位建立定点经销关系,实行货源、开单、发运三优先,其中重点供应户44家。还参加全国中药材集市交流会、举办上海销售交流会。这年上海医药商业外调金额为38774.18万元,医药工业经销部售出6846万元,合计45620.18万元,为全国调出总额22%。1985年二级调拨协议联合单位发展到27家,1989年三级批联销发展到378家。1990年,上海医药商业调出51920.49万元,较1986年上升11.85%,由于渠道开放,贸易分流,仍较1978年下降4.88%。

 

1953~1990年上海西药商业药品批发销售和调出统计表

单位:万元 

年份

药品批发销售

药品调出

合计

上海站

市公司

合计

上海站

市公司

区县三级批

1953

4503

61

4442

7295

7090

205

 

1954

6201

1973

4228

12366

12318

48

 

1955

6445

2147

4298

15145

15060

85

 

1956

9081

4103

4978

24480

24387

93

 

1957

9684

3596

6088

33223

32973

250

 

1958

13321

6718

6603

45484

44745

739

 

1959

15438

7774

7664

51223

50785

438

 

1960

18389

10273

8116

49360

48698

662

 

1961

16076

7428

8648

35403

35020

383

 

1962

14199

6661

7538

36588

35778

810

 

1963

9913

2816

7097

33806

32773

1033

 

1964

9265

2162

7103

34923

33756

1167

 

1965

10909

3240

7669

41411

40155

1256

 

1966

9480

1375

8105

49386

48153

1233

 

1967

11300

2013

9287

47696

46357

1339

 

1968

11080

2525

8555

53686

52292

1394

 

1969

11199

2015

9184

55602

53785

1817

 

1970

10311

2059

8252

43253

41554

1699

 

1971

10793

1939

8854

44924

43180

1744

 

1972

11200

1663

9537

4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