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记述上海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重点记述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以来的重大变化。
二、本志按类系事,横排竖写,采用述、志、记、传、图、表、录等表述形式,分编、章、节、目层层相辖,依次记述。
三、本志记事上溯不限,下限止于1990年,人物传延至1993年。
四、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五、对上海医药事业作出重大贡献、有重大影响的已故人物,按卒年先后为序排列立传。
六、本志资料,主要由上海市医药管理局所属单位提供,同时也向全市各系统的医药生产经营单位征集。统计数字源于上海市医药管理局系统的统计资料。
七、本志所述“解放”,系指上海市解放;“化学药品”,系指俗称西药;1955年2月前流通的人民币按1955年3月1日起发行的新人民币1元等于旧人民币1万元折算。
八、本志行文遵照1994年4月13日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印发的《上海市专志、区志行文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