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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 >> 上海日用工业品商业志 >> 第十二篇广告商业


第十二篇 广告商业

早期的上海广告主要以招牌、店标、酒旗和商品包装图记以及招贴、告示来宣传商店、商品和商市活动,招徕顾客。清同治元年(1862年)上海第一份中文报纸《上海新报》问世,开创利用报纸刊登广告之先河。同治四年(1865年)《新闻报》创刊,广告版面占报幅70%。随着上海商业不断发展,广告载体范围更广,手段更多,从报纸广告发展到杂志广告、路牌广告。光绪三十年(190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东方杂志》、《妇女杂志》刊登了不少外商广告。20世纪初,美商美孚火油、德商白礼氏洋烛、日本仁丹等商品来华倾销,在墙壁招贴广告,以后发展到沿江沿河两岸和沪宁、沪杭铁路沿线利用民墙墙面作广告。由于这些招贴广告经不起风雨,后来就出现了用木架、铅皮、油漆制作的路牌,发展为路牌广告。光绪三十年成立的闵泰广告社专做英美烟草公司广告。同一时期,又新广告社承办僧帽牌火油、帆船牌洋烛广告。宣统元年(1909年),维罗广告公司成立,主要经营户外广告。

外国人在上海开设广告公司,较早的是法商法兴印书馆开设的广告部,经营路牌广告,还曾用广告船行驶于内河。民国4年(1915年),意大利人贝美创设广告社,经营户外广告。民国7年前后,新闻记者出身的美国人克劳创办克劳广告公司,经营路牌和报纸广告。民国10年前后,英商美灵登广告公司成立,也主要经营路牌和报纸广告,还承包上海电话公司的电话号簿广告和电车、公共汽车广告。

国人创办的较大的广告公司有民国15年林振彬开办的华商广告公司。该公司初建时只有2家客户,10年后发展到近百家。民国19年,耀南、商业、一大、大华4家广告社合办联合广告公司,《申报》经理张竹平担任董事长。民国25年,联合广告公司投资王万荣开设的荣昌祥广告社,后组建为荣昌祥广告股份有限公司。民国19年,交通广告公司成立,投标承包上海铁路局沪宁、沪杭甬沿线和月台路牌广告。民国24年,联合广告公司和华成烟草公司合办联华广告公司。20世纪30年代中期,在《新闻报》登记的广告代理商约有30家。此为上海解放前广告业的全盛时期。

克劳、美灵登、华商、联合为20世纪30年代上海四大广告公司。主事者是美国人或留学美国的中国人,采取美国的经营方式,重视并拥有徐百益等专业广告撰稿人和丁浩、蔡振华、庞一鹏等广告画家。

抗日战争爆发后,上海广告业衰落。八一三抗战后的第二天,《新闻报》因广告来源骤减和纸张受进口限制而削减版面。许多广告公司随即解散职工,不少广告画家纷纷转业。联合广告公司对职工一律支半薪。市区灯火管制,晚间不许开放霓虹灯。在日本人统制时期,路牌、车辆广告中多系日货广告如画着翘胡须头像的仁丹以及味之素等。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英、美商人开设的广告公司被日军接管,成立太平洋广告公司。

抗日战争胜利后,日本广告绝迹,英、美广告又卷土重来。当时美货充斥上海市场,在国货机制工厂联合会主持人胡伯翔倡导下发起了一次“用国货最光荣”的宣传活动,在报纸、路牌上登载广告,取得成效。一些广告小户也发展较快。至解放前夕,全市有大小广告代理商90多家,国人自办的霓虹灯厂有32家。

民国16年,由6家广告同业发起的上海特别市中华广告公会成立,旨在解决同业纠纷,联络各报馆,争取同业利益,增强内部团结。民国25年前后,加入广告公会的会员有20多家。民国35年12月向公会交纳会费的有会员50家,同业中未入会的约20家。其资本最大者为5000万元(法币),最小者为1.5万元(法币)。同业公会分为三个大组:报纸组、路牌组和其它组,以报纸组实力最大,是同业的中坚。其它组包含较杂,如幻灯片广告、茶券广告、丝漆印广告等,多数规模较小。

上海解放后,经济逐步恢复,广告业一度有所发展。广告内容主要是私营工厂推销产品和戏剧电影节目。1949年12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广告管理规则》,共6章38条,规定:“凡在本市区内,以含有招徕宣传性质等文字、图画等用各种方法揭布者,概以广告论,由公用局依本规定管理之。”同日,市政府还颁布了《上海市广告商请领登记许可证规则》,共9条。1950年5月1日起,全市广告事宜改由市工商局管理。1951年8月,市政府又颁布《上海市广告管理办法》,共25条。1951年2月12日,上海市广告商业同业公会成立。其任务主要是推行政府政策及政令;调查研究同业情况及反映同业建议;协助调整公私关系及工商关系;协助调整劳资关系及调解同业争议;协助同业改进业务管理技术等。当时拥有会员企业67家,仍分“报纸、路牌、其它”三个组。在同业公会推动下,路牌、霓虹灯、商务传单广告大量增加。商务传单发往全国各地的每月达100万张。至1954年底,全市共有私营广告商95户,从业人员400余人。当时由于厂商广告费不得列为成本,而私营厂商产品多由国营公司包销,无须做广告,以致广告行业营业额下降,企业亏损的较多。在私营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前夕,全市广告业处于停滞和萎缩状态。

1956年1月20日,上海广告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新成区区店首先成立,设在荣昌祥广告公司内,由中共新成区委领导,后由上海市综合贸易信托公司管理。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广告业营业额呈上升趋势。1956年营业额达149.6万元,比1955年增长51.6%。经上海市第一商业局批准,中国广告公司上海市公司(现名为上海市广告装潢公司)于1956年10月27日成立。该公司将全市合营后的广告企业按路牌、报纸、印刷、幻灯片、橱窗、照相喷绘等门类,归并为6户专业经营单位,即荣昌祥广告公司(经营路牌)、联合广告公司(经营报纸广告)、大新广告公司(经营印刷品广告)、银星广告公司(经营幻灯片广告)、工农兵美术工场(经营橱窗广告)、联挥广告美术社(经营照相喷绘),共有从业人员405人,资金总额为46.8万元。1958年2月15日,中国广告公司上海市公司更名为上海市广告公司。1957年5月,中国广告公司上海市公司和上海美术设计公司在上海美术馆联合举办“国内外商品包装及宣传品美术设计观摩会”,展出国内外各类广告美术作品500余件,参观人数达6000余人。同年12月,社会主义国家广告工作会议在捷克斯洛伐克布拉格市召开。中国商业部代表带去上海制作的广告展品进行交流。1958年3月,商业部在北京召开14个城市广告工作者会议,传达社会主义国家广告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创造具有民族风格的广告形式,使广告能体现真实性、思想性、艺术性”的要求。此后,上海广告业在市内增设路牌255块,除承办全市报纸广告外,还代理经营外埠的报刊、电台、杂志广告,并试办香港、新加坡的报纸广告业务;在印刷品广告中增加了产品样本、说明书广告、火车时刻表广告和电话号簿广告等业务。幻灯片广告扩展到郊区17个电影流动放映队,500余块广告路牌遍布全市。1958年上海广告营业额达到601.1万元,比1956年增长3倍。1959年,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周年,中共中央决定开放45个城市,在国庆节前后接待外宾。为此,商业部于8月在上海召开有21个城市参加的“全国商业广告、橱窗和商品陈列工作会议”。会后,上海对大量的路牌、招贴、霓虹灯、报纸、幻灯片、实物陈列等广告进行清理、调整。各种宣传牌由54块增至93块,高楼霓虹灯宣传牌增加6处,使各商业街面貌焕然一新。1962年6月,上海广告公司成立,统一办理全国各口岸进出口商品广告业务和各种广告制作业务,成为全国唯一的从事对外广告宣传的专业公司,业务上接受外贸部指导。60年代,上海广告公司凭借一支具有技术专长的广告创作队伍,通过有效的对外宣传活动,曾使中国的“红双喜”乒乓球、“青岛”啤酒、“梅林”罐头食品、“乐口福”饮料和“美加净”牙膏等商品在国际市场上取得良好的广告效应。

50年代末60年代初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广告业务大量减少。上海市广告公司1962年营业额仅为172.4万元,比1958年下降72%。1963年以后有一定回升,每年维持在400~500万元之间。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种霓虹灯、招牌、广告灯以及路牌广告等作为“资本主义产物”被砸毁或被涂掉,市内广告牌被改制成“红海洋”式的政治宣传牌和毛(泽东)主席语录牌。1966年7月,上海市广告公司设计的“芳芳”化妆品广告画稿被列为“宣扬资产阶级情调”的典型之一,作者遭到迫害,公司被诬为“复辟资本主义的工具”。上海市广告公司因此更名为上海市美术公司,主要承办画稿设计和政治宣传牌施工业务。1973年4月,上海市美术公司在市郊城镇试行“小路牌群”广告形式,宣传农村适销对路的商品,但不久,在“反复辟”声中再次被拆除。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上海广告业开始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79年1月28日(农历正月初一),上海市美术公司与解放日报社合作刊登商品广告,在全国率先恢复商业广告。同日上海电视台亦开全国之先河,播映了中国第一条电视广告片“参桂养荣酒”。接着上海各报及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等相继恢复刊播国内外商业广告。同年6月,上海市美术公司更名为上海市广告装潢公司。

1979年初,上海仅有2家经营广告业务的广告公司,1989年发展为557户。1995年,上海有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商等多种投资主体开办的广告企业达2631户。1988年8月,上海第一家中外合资的海南金马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1995年,外商投资的广告企业增至48户。1989年,具有外商广告经营权的广告公司和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仅20家,1995年增至379家。1995年底,上海广告行业从业人员达34714人。是年,全市广告营业额为44亿元人民币,较1994年增长48.5%。电视、电台、报纸、书刊四大新闻传媒广告经营额为15.4亿元,占全市广告总经营额的35%。1992年,在全国首届中国广告公司综合实力排序前50名中,上海有11家,上海广告公司名列榜首,上海市广告装潢公司列第四名。营业额排序的前50名中,上海有12家,上海广告公司和上海市广告装潢公司分别列第四名和第五名。1995年,中国广告公司营业额排序前50名中,中外合资上海奥美广告有限公司后来居上,上升为第四名,营业额计2.5亿元。

1987年1月,上海市首届优秀广告展评赛在上海展览中心举办,评出一等奖28件,二等奖46件,三等奖90件。上海市广告装潢公司、上海广告公司、上海电视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解放日报、文汇报等单位被授予繁荣广告事业荣誉奖。中国第一条电视广告、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条报纸广告、广播广告和外商来华广告的刊播单位受到表彰。1989年4月在上海美术家画廊举行第二届优秀广告展评赛,并选出109件优秀广告作品参加当年11月举办的全国第二届广告作品展览,其中有41件作品获奖,获奖总数居全国各省市首位。1994年由中国广告协会主办的全国第四届优秀广告作品展上,上海有75件作品获奖,占送展数的41%,占全国颁奖总数17%,居全国之冠。1986年3月成立的上海市广告协会,至1995年共举办4届上海市优秀广告展评赛。

上海改革开放后的十多年间,涌现出多种多样的音像广告、文字图案广告和遍及各个商业街区的户外广告,形成了庞大的广告信息传播网络。全市报刊、影视、广播每年发布各类广告在40万条(次)以上。1995年,市区设有大小路牌广告4908块、大型霓虹灯广告970幅、立体造型广告382件、公交车广告20034件,广泛传播商品信息。主要公交车站设置小型站牌广告和候车亭广告,商业街区数以万计的广告灯箱、橱窗广告和新颖的电子广告显示牌、雕塑广告,特别是南京路、淮海路、四川北路的霓虹灯为上海的夜市增辉添彩。随着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广告业与体育界、文化界、艺术界更紧密地结合,广告信息的传播形式也更加灵活生动,丰富多彩。

上海广告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一些不良倾向,如有的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采用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有的贬低竞争对手进行不正当竞争;有的广告内容有悖社会风尚,损害社会公德等。有关方面都采取措施加以纠正。1995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为广告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证。

第一章大众媒体广告
第二章户外广告
第三章展示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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