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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 >> 上海日用工业品商业志 >> 第十一篇仓储运输商业


第十一篇 仓储运输商业

元至元十九年(1282年),宰相伯颜造平底船60艘运粮4600余石,从海道至京师试航成功,上海等港口都设漕运万户府。清雍正六至九年(1728~1731年)上海县于县署西吏库先后建造平仓48间,储谷定额2万石。清道光五年(1825年)上海设“海运局”,官督商运,从上海出发把江南粮食运往天津。

上海开埠前,上海商业已比较发达,周围地区手工业、棉纺织业冠于全国。清朝后期,已有不少民间仓库出现,但不是独立经营仓库业务,大都附属于单个行业或一个大的行号,如花行设有棉花仓库,也有为北方商人经销土产、收购土布,既是客栈,又是货物堆栈场所。鸦片战争后,洋货源源流入,英、美、日等外商纷纷在浦江两岸兴建仓库。清末民初,上海开始有轮船公司和煤矿公司所经营的码头出现。当时上海码头仓库的库房总容量为91.1万吨,其中华商经营占24.4%;货场总容量为23.2万吨,其中华商占33.7%。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上海一些银行、钱庄兴建仓库,收储贷款抵押货物,也营堆栈业务,收取仓租。民国19年(1930年)前后,银行附设仓库的有34家,钱庄附设的有6家,总计有库房156幢,总面积为19.86万平方米。期间,出现了以经营仓储业务为主的商业性仓库,总面积为11.96万平方米,其中面积在1000平方米的小型仓库占70%左右。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接收一部分敌产仓库和营建一些仓库,主要储存美军剩余物资。

在仓储商业形成和发展的同时,运输商业也相应发展。盛行于明清两代的镖局,主要任务就是保运货物或钱财到指定的地方,清咸丰四年(1854年)江海关领导权落入英、美、法手中,货物进出向海关交纳关税时,所填单据,都以洋文记载;同时,海关订立了一系列内容复杂的制度,一般商人不识洋文,由报关行代客报关提货,赚取手续费。清末上海报关行已有40多家,清宣统三年(1911年)增至60多家。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京沪铁路(今沪宁铁路)通车,接着沪杭甬铁路也相继通车。以协助铁路加强沿线货物运输为主要业务的转运商业迅速发展起来。民国20年(1931年)铁路局兴办全国铁路和水路联运,转运商业更加发展。到抗日战争前夕,全市报关行有700多家。抗日战争胜利后,运输报关行畸形发展,至民国37年底已接近2000家。

打包业务。规模较大的有英商隆茂、怡和、平和等打包厂,主要对出口棉花和羽毛、皮张进行机械打包。上海解放前私营打包行号有60余户。

建国初期,随着国民经济逐步恢复,上海私营仓储、运输、打包行业也有发展。至1953年,私营仓库由解放初的66家发展到122家;库房面积由14.53万平方米扩展到22.01万平方米;转运行260户,报关行394户,两业合并后共625户;打包行由143户增至150户。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仓容量及运输设施与商品流通量日益增长的矛盾十分突出。根据商业部“集中管仓库,统一办运输”的要求,50年代初先后成立上海市商业仓储公司和上海市商业运输站,集中办理日用工业品的储存和发运任务。1952年10月~1953年12月,陆续接收花纱布、百货、工业器材、土产、五金、化工染料、交电、烟麻、粮食、市贸信、华东联运等11个单位的仓库,总面积为26.70万平方米。1953年11月,商业部提出“适合于零批商品快进快出的仓库,不宜集中管理,应划给专业公司管理”,1953年5月~1954年1月,上海仓库公司陆续划出仓库19处,总面积为4.45万平方米,交由各商业公司储存管理。

1953~1956年,仓储公司先后接管英商隆茂、平和、怡和、茂泰、卜内门、元芳、瑞士商瑞丰等洋行的仓库,面积为13.24万平方米。

1956年初,私营仓储业和打包业归口由上海市仓储公司领导管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申请公私合营的仓库共有113户(102户参加同业公会),拥有库房面积12.88万平方米,其中自有房屋经营仓储业的为13户,占仓库总数的11.5%;租赁房屋主营仓储业务及跨业兼营仓储业务的共100户,占仓库总数的88.5%,核定私股股金为496.51万元。私营打包业共有231户,核定资产为40余万元。私营转运报关共289户,其中资不抵债的困难户有211户,占总户数的71%;实行清产核资的有79户,核定私股股金为23.29万元。

1956年6月,金融系统的仓库全部划交市仓储公司管理,共计仓库库房56幢,总面积为11.6万平方米。至此,仓储公司的库房面积共达37.72万平方米。

1958年10月,仓储公司与运输站合并成立上海市商业储运公司,属第一商业局(下简称商业一局)领导,承担百货、文化、针织、纺织、五金、交电6个一级站商品全部发运任务,遍及全国各省、市商业系统240个收货单位,其中批发站211个、批发部12个、商店17个。当时商品发运量73.80万吨,其中铁路发运46.52万吨,占63%;水路运量27.27万吨,占37%;市内货车运量约20万吨。

1960年,上海医药站和化剂站也纳入集中办理储运业务的范围,将所属储运人员和设施划入商业储运公司。一年后因医药和化剂商品对商品储存有特殊要求,仍归还这两个公司自管。

商业储运通过专业化管理,对仓容使用实行定额管理,仓库利用率比自管仓库要高出60~70%;对运输采取“见货组配”方法,工厂直送商品比重达90%以上,降低了运输成本。铁路运输采取合装整车方法,1961~1963年,商品平均待运期加速了2.48天,节省商品资金占压利息188.7万元。水路运输实行“百杂货一条龙运输”,其中上海至大连转运到东北三省的“三六九”百杂货一条龙运输线,1967~1978年共节约商品流通费用3800万元。期间,大量储运技术革新,其中堆桩机、电梯、叉车均由公司储运机械厂自制,并成批生产供应各地储运企业使用。

1964年,商业部有关专业总公司投资,在上海为纺织站、五金站和交电站建造了自管仓库。上海各市公司也自行建造了一些仓库。

改革开放后,上海市商业储运公司的部分仓库分别改建为上海市日用工业品贸易中心或改作专业公司附属仓库,各站司(一级站和市公司)也相继自建仓库。1980年,市第一商业局系统仓库总面积为61.65万平方米,其中储运公司38.62万平方米,占62.6%;各站司自管仓库为23.03万平方米,占37.4%。至1990年,商业一局系统仓库总面积为75.39万平方米,其中储运公司仓库面积42.44万平方米,占56.2%;各站司自管仓库面积32.95万平方米,所占比重为43.8%。此外,有的站司还租用一些系统外的仓库以及郊区农村仓库(至1990年共租用农村仓库18.29万平方米),储运公司集中管理仓库与各站司自管仓库为44.5与55.5之比。

1980年流通体制实行“三多一少”改革后,市商业储运公司承担的集中运输单位由原来的14个扩大到27个,收货单位由1159个扩大到1万多个。商流环节减少,但运输环节依旧,由于商品批发零星,有些要货单位还不在铁路沿线,运输环节反见增多,以致商品在途时间平均达40天左右。商业一局提出“多点发运、多头发运、多种运输线路、多种运输方式”的方针,各站司自办运输逐年增加。6个一级站1982年自办运输量为4.20万吨。至1990年,总发运量为55.15万吨,其中站司自运量已达14.73万吨,占26.71%。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国有批发商业经营机制转变不快,批发经营额由1988年底的135.6亿元减到1993年的72亿元,批发库存量由1988年的22.8亿元减到1993年底10.3亿元。据1994年5月统计,已改变用途的仓库共计44座,面积为36.46万平方米,占仓库总面积的48.3%;部分转变经营的4座,面积为1.09万平方米,占仓库总面积的1.4%。

1992年,上海商业储运公司向多种经营方向发展。其所属铁路储运部经投资改造后,改名为上海物流中心,除扩大到达货物的接运业务外,还承接了广东一带18家厂商来沪产品的市场配送任务,以及经上海辐射运往外地的商品发运任务。同年,组建上海时运物业(集团)公司,形成储存、物流、房产、百货、纺织品、餐饮等多种经营,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位于苏州河北岸的四行仓库]

第一章仓储
第二章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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