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淳化二年(991年)
秀州华亭县青龙港(今青浦县境内)建镇,为长江口岸上海地区最早的港口。
宋开禧二年(1206年)
青龙镇衰落。位于吴淞江(今苏州河)南岸的上海,地理位置优越,开始取得贸易港的地位。
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
上海批准建县,属松江府。
明弘治年间(1488~1505年)
上海商贸地区不断扩展,沿长江上通湘鄂,沿海北及辽冀,南达闽粤。因受倭寇侵扰,明政府施行海禁,不许上海对外开港。
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
松江地区(包括上海)盛产棉布(后称土布),年上市量约2000万匹,有“衣被天下”之称。
明嘉靖元年(1522年)
道州太守顾名儒在上海建露香园(今南市露香园路),产销刺绣品——顾绣。
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
布庄业主在豫园内建得月楼绮草堂,用于议事祀神,后为上海布业公所。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
海禁解除后,江海关从松江云台山迁至上海县。
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
是年 原禁止出口的生丝、绸缎,清政府允许由浙江乍浦、江南上海向日本输出。
同年 一些商贾集资收买豫园,将其整修为商事聚议场所。
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
鸦片战争失败后,清政府于当年七月二十四日(8月29日)与英方签订《南京条约》,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5处港口为商埠。
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
英国首任驻上海领事乔治·巴富尔擅自宣布上海于11月17日(公历)正式开埠。同年英商在上海先后开设怡和、宝顺、仁记、义记、广源等洋行。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
是年 英殖民者以签订《土地章程》形式,率先在上海取得租界权。
同年 据海关统计,上海进口商品总值为1224079英镑,其中棉布等纺织品占92%以上。
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
是年 中国生丝和丝织品对外贸易的重心从广州转移到上海。上海逐渐成为全国对外贸易的中心。
同年 德商在上海设西门子洋行,经营电器商品。
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
是年 郑锦云在大东门开设上海第一家专营洋布的同春字号洋布抄庄。
同年 苏州马敦和帽庄来上海开设分店。
清咸丰元年(1851年)
李鼎和在上海开设笔庄。
清咸丰八年(1858年)
振华堂洋布公所成立。
清咸丰十年(1860年)
是年 苏帮老妙香室(香粉店)在上海开业。
同年 福建祝姓兄弟在上海开办介福绸缎铺。
同年 经营杭、绍绸缎批发业务的行会组织——钱江会馆成立。
同年 上海景纶堂纸业公所成立。
清同治元年(1862年)
是年 苏州周虎巨笔墨庄来上海设分店。
同年 浙江镇海人叶澄衷在上海开设第一家五金店——顺记五金洋杂货号。
清同治三年(1864年)
是年 安徽歙县曹素功墨庄迁来上海经营。
同年 法商霍普兄弟在上海开设霍普兄弟公司经营钟表等,为亨达利钟表店的前身。
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
上海开始从日本输入“东洋车”(黄包车、人力车)。
清光绪元年(1875年)
鞋匠沈炳根首先仿制成西式皮鞋。
清光绪七年(1881)
由民族资本创办的上海第一家近代丝厂——公和永丝厂成立。
清光绪十年(1884年)
上海第一家华商车行——同昌车行在南京路开业,经营自行车零件,兼营修理。
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
叶澄衷在虹口朱家桥(今唐山路)创办燮昌自来火公司,生产火柴。
清光绪十六年至二十年(1890~1894年)
上海机器织布厂建成投产。光绪十九年毁于火灾,重建后改组为华盛纺织总局。资本大部分属商股,但经营管理权控制在洋务派李鸿章、盛宣怀等人手中。上海华新纺织总局、裕源纱厂亦在这几年中建成。
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
国人集资购买美商华章造纸厂,改名上海纶章造纸局。
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
是年 上海最早一家电料商店——陈森泰五金电料行创立,经营船用五金和电料商品。
同年 英商谋得利琴行雇工王阿毛自设祥兴琴行,为国人在上海创办的第一家西乐器行。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
武林(今杭州)人吴季英在虹口创建上海第一家针织厂——云章袜衫厂(后易名景纶袜衫厂),以产袜为主,兼产汗衫。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
钟宪鬯、虞含章等创办中国教育器械馆(后改组为科学仪器馆),为国人在上海最早开设的近代文具仪器商店。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
义和团运动爆发,上海银钱业一度停业。上海道台将库银10万余两借给布业大户祥泰号,以收购棉布,维持市面。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
上海商业会议公所设立(1904年改组为上海商务总会),严信厚(筱舫)任总理。因属首创,有“第一商会”之称。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
英商惠罗公司上海分公司建成开业。其规模超过先期开设的福利、泰兴、汇司等公司,经营高档消费品。
清光绪二十一年(1905年)
上海人民反对美国虐待华工,发起抵制美货运动。六月十九日(7月20日),上海商务总会分别致电全国35个商埠,呼吁共同抵制美货。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成立上海租界华商公议会,争取租界内华商与西人享受同等待遇。吴少卿为公议会总董。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
董甫卿在闸北永兴路首创裕茂皂厂,生产双喜、狮球牌洗衣皂。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
是年 洋布业掮客、跑街成立洋布公会(后改称洋布商会),附设棉布交易市场。
同年 洋华九业公所成立,成员是五金、颜(染)料、火油、洋杂货、洋酒食品、钟表、西木器、玻璃、铜锡等业。
清宣统元年(1909年)
上海第一家专业经营体育用品商店——连长记体育用品商店成立。
民国元年(1912年)
是年 民国成立后,2月29日,上海总商会代替以前的上海商务总会,公选周晋镳为总商会总理。
同年 方液仙创办中国化学工业社,生产三星牌牙粉、蚊香等。
同年 上海绪纶公所、钱江云锦公所、盛泾京缎绉业公所、典业公所、衣业帽业公所等联合组织中华国货维持会。
民国4年(1915年)
1月7日 上海商界呈请巡按使对国产毛巾、袜子、火柴、面粉、机织布、皮鞋等暂予免税,以推广国货,增强国力。
3月22日 上海人民反对北洋政府与日本签订二十一条不平等条约,抵制日货声势高涨,日人在南京路、福州路一带所开商店均闭门歇业。
是年 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上海美华利时钟获优秀奖凭暨金章;精益眼镜获奖凭暨银章。
民国6年(1917年)
11月20日 华侨马应彪集资兴建的上海先施股份有限公司开业,规模超过英商惠罗公司。
是年 美国国际通用电器公司投资上海,开办爱迪生中国电器公司,制造和销售“奇异”牌灯泡。
同年 纸商业同业公会成立。
民国7年(1918年)
是年 老最香、老妙香室等20余户商号组建香粉业公所。
同年 锦章、恒昌兴等116户商号组建华洋杂货联益会,又称西庄公所。
同年 华侨郭乐集资创办上海永安公司,于9月5日落成开幕,经营环球百货,其规模超过先施公司。
同年 陈栩园、李新甫创办家庭工业社,所产无敌牌牙粉、蝶霜、雪花膏等行销全国。
民国8年(1919年)
孙中山为精益眼镜公司题词:精益求精。
民国9年(1920年)
是年 益昌照相材料行开业,为国人在上海最早开设的照相器材行。
同年 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成立,纱布为主要交易商品之一。次年,单独成立华商纱布交易所。
同年 上海一些洋布业、五金业批发行号受英镑汇价暴跌影响,亏损白银约1000万两,布业倒闭100多户;五金业倒闭约50户。
民国10年(1921年)
上海总商会附设商品陈设所开幕,以改良国货、发展民族工商业为宗旨,每年6、7月间征集商品,8月举行展览。
民国11年(1922年)
得利车行开业,经销“邓禄普”车胎及自行车零件。
民国12年(1923年)
4月 由国货维持会筹设国货商场于城内小世界游乐场内,资本仅500元,每股10元。各投资单位主要在商场寄售产品。
同月 上海仪器文具商业同业公会成立,会员50家。
同月 上海第一家由国人创办的利华汽车五金号成立,专营汽车配件。
民国13年(1924年)
6月10日 上海店员联合会成立。
民国14年(1925年)
“五卅”惨案震动全国。上海总商会号召各行业抵制英、日货,声援工人罢工。
民国15年(1926年)
1月23日 新新公司开业,经营环球百货。
民国16年(1927年)
3月22日 上海商业联合会成立。虞洽卿任主席,吴蕴斋、王一亭任副主席。
7月7日 上海特别市政府成立,设1处9局。工商各业受农工商局(次年改名为社会局)管理。
12月17日 上海总商会在沪举行各省总商会代表大会,蒋介石、戴季陶、孔祥熙等到会致贺。
民国17年(1928年)
7月 上海各界举行“国货周”。
11月 工商部在上海举行国货展览会。
民国18年(1929年)
5月 国民党中央通过决定,上海所有商民协会、总商会一律停止活动,将会务移交上海特别市商人团体整理委员会办理。虞洽卿等7人为商整会常务委员,陈布雷担任秘书。
是年 美商奇异灯泡厂总经理兼工程师华人李庆祥主动辞职,在上海集资创办华德工厂产销霓虹灯及华德灯泡。
民国19年(1930年)
5月 上海市百货商店业同业公会成立。
6月 社会局制定《上海市工商业团体立案程序》,加强对工商企业控制。
民国20年(1931年)
8月 上海市汽车材料同业公会成立,会员40家。
同月 上海电业公会和商民协会水电分会合并,改称上海市电器业同业协会。
11月9日 华洋杂货业同业公会成立。原洋杂货业(东洋庄、西洋庄曾称为“洋广杂货抄庄”)与国货字号合并为华洋杂货业,经营百货批发业务。
民国21年(1932年)
1月 日本帝国主义在上海发动一二八战争,战火殃及地区,工厂损毁过半,商店受损达十分之七。
3月 上海民族工商业家为谋求振兴实业,打开国货销路,成立每周一次的“星五聚餐会”。
8月 中华国货产销协会成立,由中国银行总经理张公权任理事长,杜重远任总干事。
同月 上海脚踏车贩制业同业公会成立。
民国22年(1933年)
2月9日 上海中国国货股份有限公司在南京路慈淑大楼开业,方液仙任董事长,李良康(李康年)为经理。
民国23年(1934年)
白银风潮爆发。是年,从上海流出白银(银元)达2亿元以上,12家华资银行、1065户工商企业倒闭。
民国24年(1935年)
绸缎商业同业公会、电机丝织业同业公会率先在上海推行商业承兑汇票。后经政府批准在全国范围推行。
民国25年(1936年)
1月10日 大新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商场装有自动扶梯及冷暖空调设备。与先期开设的先施、永安、新新并称“四大公司”。
民国26年(1937年)
5月1日 中国(上海)绸缎第一次参加法国巴黎国际博览会。
5月17日 国货联合办事处改组成中国国货联合营业公司,官股占三分之一,实业部长吴达铨(鼎昌)任董事长。
是年 中华皮鞋公司为英王乔治六世加冕定制100双不同款式、面料的女皮鞋。
民国28年(1939年)
5月 中共在六大百货公司(先施、永安、新新、大新、国货、丽华)建立地下组织(简称百货业党委),党委书记梅洛。
是年 宝大祥、协大祥、信大祥等布店组成“八大户联谊社”,加强同业合作。
同年 大美无线电行开业,经营收音机、真空管、电工绝缘材料等。
民国29年(1940年)
是年 上海汽车零件拆配业同业公会成立,会员30余家。
同年 中共地下组织派卢绪章、吴雪之、杨延修等在广大华行从事内外贸易,筹集革命活动经费。
民国30年(1941年)
12月8日 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进占租界,随即颁布《重要物资申报布告》,五金行业被征金属原材料1万余吨,损失极大。
民国31年(1942年)
3月25日 日本经济机构“兴亚院”向永安、先施、新新、大新公司派遣“会计监督官”。新新公司总经理李泽聘请日人任公司顾问。
民国32年(1943年)
是年 汪伪全国商业统制总会在上海成立。
同年 环球货品业同业公会改组为上海特别市百货公司业同业公会,会员25户。
同年 百货商店业同业公会、华洋杂货业同业公会、华洋贩运业(外地申庄)同业公会合并组成华洋百货号业同业公会,会员1643户。
同年 汪伪政府公布《收买纱布实施纲要》。沪上各商号被强行收买棉布350余万匹,棉纱3万余件,大批纱、布商号破产。
民国34年(1945年)
12月26日 无线电行业同业公会成立。
民国35年(1946年)
8月 中共以民间组织设在上海的经济机构——华益公司开业,同重庆、青岛、徐州、蚌埠等地进行农产品及日用工业品的运销业务,积聚钱财,成为中共上海地下金库。共产党员肖林任经理。
是年 抗日战争胜利后,上海纺织工业中的敌产被政府接收,改建为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和中国蚕丝公司,同时成立纺织事业管理委员会,对纺织品产销进行控制。
同年 脚踏车商业同业公会(前身是贩制脚踏车业同业公会)成立。
同年 上海照相器材同业公会成立,会员30多家。
同年 三区百货业工会成立,理事长陈施君,韩武成为该工会的中共党组织书记。
同年 宋子文控制的官僚资本企业孚中实业公司在上海设总公司,并在纽约成立孚中国际公司,经营汽车、无线电器材及钢铁等。钱新之为该公司董事长。
民国36年(1947年)
国民政府对运销河北、东北、汉口等地区的纱布实行管制,纱布商北运业务陷于停顿。
2月9日 三区百货业工会成立“爱用国货抵制美货筹备委员会”。假劝工大楼会场开会,郭沫若、邓初民到会参加。国民党特务对大会进行破坏,永安公司职工梁仁达被打成重伤致死,另有数十人受伤,此即震惊全国的二九惨案,又称“劝工大楼惨案”。
民国37年(1948年)
8月19日 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金圆券1元兑换法币300万元。同时对各种商品限价,引起抢购风。限价失败,物价狂涨。12月最后一周,上海批发物资指数为战前的2.54亿倍;比上年上涨1630余倍。
年底 中共地下组织在沪开设的广大华行解散,总部迁到香港(今香港华润公司)。
1949年
5月25日 清晨,永安公司大楼最高处——绮云阁插上红旗,欢迎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南京路。
5月26日 三区百货业人民保安队进入新新公司“私营凯旋广播电台”,最先向上海市民广播苏州河以南解放的消息。
5月27日 上海全市解放。
5月28日 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财经接管委员会贸易处负责管理上海市场和国内外贸易,并派代表接管原国民政府在沪贸易机构和官僚资本企业。
6月9日 上海解放后,第一家国营商业公司——上海市贸易总公司成立。
6月10日 上海警备司令部、公安局查封证券大楼,逮捕200多名金融投机者,抑制了物价上涨风。
6月中旬 市贸易总公司与棉纺工业签订第一批以棉换纱合同。
8月8~15日 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财经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陈云在会上作了《克服财政经济的严重困难》的讲话,就统一财经、控制市场物价提出若干政策措施。
9月8日 上海花纱布公司成立。
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0月 上海市日用品公司成立,并设公司门市部,为解放后国营日用工业品零售企业在沪的创始单位。
11月25日 国营商业部门根据政务院财经委员会统一部署,在市场上大量抛售棉纱、布匹、食糖、粮食等,平息物价上涨风。
12月26日 中央贸易部召开全国大城市供应会议,决定建立粮食、花纱布、煤业建筑器材、盐业、百货、猪鬃、油脂、土产、茶叶、矿产、石油、进口等12个专业公司。上海市贸易总公司将有关业务划出后,改名为上海市贸易信托公司。
1950年
1月 上海市零售公司成立,主要经营粮食、棉布、煤炭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稳定市场物价。
3月28日 华东贸易部按照统一全国国营贸易的要求,分专业设立14个华东区公司,实行“上拨下卖”、“金库回笼”制度。
5月26日 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全国七大城市(上海、天津、广州、武汉、重庆、西安、北京)工商局长会议,明确调整工商业公私关系的原则:五种经济成份统筹兼顾,各得其所,分工合作,一视同仁。
10月 国营花纱布公司提高私营工厂代纺工缴费,促使增产棉纱,保证市场供应。
11月1日 中国进口公司华东区公司五金部和汽车部,分别改组为中国工业器材公司华东区公司上海五金机械分公司和上海交通电器分公司,内、外贸易分开。
1951年
1月4日 政务院颁布《关于统购棉纱的决定》,即日起上海各纱厂所产棉纱均由国营花纱布公司统购。
3月 公私合营造纸原料联购处成立。华东区百货公司向联购处投资三分之一。
5月 华东区城乡物资交流会在上海举行。上海参加交流的工业品有12000余种,成交额达5500亿元(旧人民币)。
同月 市军管会宣布征用美商亚细亚公司在沪财产,并征购其存油。
8月 市人民政府公布《坯布销售暂行办法》。工商企业的存纱及坯布均须按实登记,批购坯布须经主管部门核准,其购销价格以国营公司牌价为准。
9月17日 上海市棉布交易所复业。成件棉布批发在交易所进行。
10月16日 由钢铁、五金、铜锡、五金零件等行业组成的上海市五金交易所开业。
1952年
4月1日 市增产节约委员会将工商界代表人物303名集中于华懋饭店(现和平饭店),开展互助互评,检查业务活动中的“五毒”行为(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经济情报)。
10月4日 上海国际友人服务部在上海大厦内开业,经营轻纺、手工艺品等八大类高档消费品。
11月22日 根据《上海市调整商业方案》,国营商业公司对部分商品扩大批零差价、地区差价,调高批发销售起点,撤销11个国营零售店。
1953年
1月7日 上海市商业局成立,由市财委副主任郭建兼任局长。下辖百货、粮食、土产、油脂、煤业建筑器材、零售、盐业、贸易信托、花纱布、五金机器、化工原料、石油、医药、烟麻、专卖事业、仓库等公司和百货、医药采购供应站。
9月1日 市财委发布《在沪采购物资暂行规定》,防止外来人员投机套购。
12月5日 市商业局接管英商瑞丰运输公司的7幢仓库共75278平方米,交上海仓储公司管理。
1954年
1月22日 私营丽华公司经批准为上海百货公司专业代销单位。
4~5月 市商业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派员进驻部分私营工厂,监督产品质量。
7月27日 花纱布公司对私营棉布零售商实行全行业批购。
8月16日 中国交通电工器材公司上海采购供应站划出营业所,成立中国交通电工器材公司上海分公司。
8月 皖北地区发生严重水灾。上海国营商业部门将12526顶大型帆布帐篷及其附件200多吨,运往灾区救援。
9月15日 棉布实行计划供应。各纺织印染厂所产棉布一律由花纱布采购供应站收购。全市456家棉布店和745个棉布摊贩均为花纱布公司的经销点。
同日 上海发放第一期布券(1954~1955年度),市区每人25市尺,郊区每人20市尺。
11月10日 《解放日报》头版刊登《钢榔头事件》,报道国营新沪钢铁厂向商店购进的12磅榔头使用时开裂,砸伤一个工人。五金机械公司从库存榔头中检查出次品达13500多只。私营工厂有8家被追究刑事责任,有68家受到经济处罚。
1955年
3月19日 上海国营商业部门对私营零售商贯彻改造与安排相结合的方针,采取让出部分网点、增配热销商品、调整批零差价、实行专柜代销等措施取得成效。商业部为此向全国五大城市(北京、天津、上海、武汉、广州)通报。
4月5日 市人民政府决定,商业局改建为第一商业局、第二商业局和第三商业局。第一商业局主管上海日用工业品市场,局长胡铁生;第二商业局主管上海饮食服务行业及水产供销,局长杨延修;第三商业局主管上海日用工业品的采购和调拨供应,局长陆慕云。
5月17日 第一商业局召开“国营批发商业工作会议”,加强对私营批发商改造,进一步掌握批发市场。
6月15日 各国营采购供应站派员进驻有关私营工厂,督促加工订货任务。
9月6日 第一商业局、第三商业局联合发出《上海市商业部门对少数民族贸易工作的情况报告》,提出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商品供应工作的意见。
11月1日 上海针棉织品采购供应站成立。
11月16日 嵩山区绒线商店在上海首先被批准实行公私合营。
11月23日 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国最大的私营百货商店——永安公司实行公私合营。
12月1日 全国人大代表及全国政协委员一行17人,到第一商业局视察有关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12月14日 陈毅、陈丕显、曹荻秋等市领导人到宝大祥布庄了解筹备公私合营情况。
1956年
1月8日 国务院副总理陈云到花纱布公司第六批发部视察并了解对私改造工作。
1月20日 上海私营批发商全部实现公私合营。
1月30日 医药、化工、南北货、五金、药材、纸、皮革7个交易所宣告结束。
2月8日 各采购供应站联合举办上海日用工业品质量展览会,历时21天,共展出1835个品种,7721件商品,前往参观者达9万余人次。
2月26日 专为外宾及国际友人供应商品及商业服务的上海友谊商店正式成立,隶属于市百货公司。
3月5日 第一商业局制订《上海市合作小组组织办法》,对尚未参加公私合营的商店、摊贩,根据自愿组成,分散经营,各负盈亏的原则,成立合作小组。
4月6日 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化学工业部、食品工业部、商业部在北京联合举办日用工业品质量展览会。上海参展品5219件,占总数的26%。
10月11日 印度尼西亚总统苏加诺在国务院副总理、上海市市长陈毅陪同下到第一百货商店参观。
12月25日 市政府决定,第三商业局改称第二商业局(原第二商业局改为服务局)。
1957年
5月1日 根据国务院通知,因棉布资源紧缺,当年下期布券对折使用。
6月26日 手工业局所属服装、竹木、综合手工业生产联社暨9个附属加工厂以及手工业生产联社领导的木材、瓦料供应厂、服装加工厂划归第一商业局领导。
12月31日 第一商业局制订洋货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凡洋货转让、出售,一律交洋货收购站按规定价统一收购,国营、合营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经营洋货。
1958年
3月6日 全国第一家经营劳动保护用品的专业商店——上海市劳动保护用品商店开业,隶属市百货公司。
8月11日 市人民政府决定,第一商业局与第二商业局合并,仍称上海市第一商业局。原来主管任务不变。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业务由第一商业局兼管。局长陆慕云。
10月7日 上海化工原料采购供应站、上海市煤业建筑器材公司、上海市木材家具公司、上海五金采购供应站经营的钢铁、钢材等生产资料由第一商业局划交物资局经营管理。
10月 市人民政府决定,零售商店一律划归各区领导管理。
11月8日 制皂原料短缺,肥皂生产骤减。上海对外地肥皂供应暂缓调拨,市区居民用皂实行划区定点限量供应。
1959年
2月12日 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商品分级管理办法的报告》。全国商品按其重要性分为三类进行管理。第一类商品由国务院集中管理,共38种;第二类商品实行差额调拨(包括出口)共293种;此外为第三类商品,由各地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上海市第一商业局所属企业经营的第一类商品有7种,第二类商品有60种。
5月5~19日 商业部、轻工业部联合在上海召开全国三类物资交流会,成交近10亿元。上海共交流出三类工业品价值3.84亿元,交流进1.34亿元。
10月 上海针棉织品采购供应站被评为全国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经理孔学哲赴北京出席全国群英会,受到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1960年
5月 黄浦区先后撤销商业网点158户,腾出房屋支持城市人民公社。
8月15日 因商品紧缺,卫生衫裤、棉毛衫裤、线衫、床单、线毯、毛巾被、绒线、浴巾、睡衣等凭布券供应;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民用线、棉毯等凭全市统一印发的居民“日用工业品购买证”供应。
1961年
4月20日 根据中共中央广州会议精神,市第一商业局部署高价针棉织品供应工作。
8月28日 原属黄浦区领导的第一百货商店、公私合营永安公司及卢湾区领导的妇女用品商店划归市百货公司领导,原属黄浦区领导的南京东路时装商店划归市服装鞋帽公司领导。
9月10日 第一商业局制订《关于改进工业品供应工作的意见》,以利于取缔和打击套购、贩卖日用工业品的非法活动,限制市场争购。
10月23日 第一商业局举办“日用工业品服务展览会”。截至9月底,全市修理胶鞋285万双,占同期新胶鞋供应量88%;修理针织内衣110万件,为同期新针织内衣供应量的1倍。
10月 商业部委派百货局局长黄洪年来沪坐镇上海针织品采购供应站,指导高价毛巾、被单等针棉织品的调拨供应工作。
1962年
1月1日 上海实行按工资比例发放日用工业品购货券(每10元工资发1张购货券),凭券购买列入供应范围的日用工业品。
4月13日 第一商业局、物资局、轻工业局、手工业局、纺织工业局、化学工业局、第一机电工业局、仪表电讯局联合发出《关于密切工商协作,加强生产和收购的计划性,改进货款结算工作的联合通知》。
6月30日 第一商业局所属企业清查出有问题商品5.12亿元,占年初库存总额34.27%。
8月1日 上海用地方资源(分成棉花生产的棉布、针棉织品及国家分配民用布指标结余等)对居民首次发放“纺织品专用购买券”,市区每人1.5市尺,郊县每人1市尺。
12月19日 市第一、第二商业局发出《关于调整县级商业体制的联合通知》,县商业局按商品经营分工,县专业公司分别与有关市专业公司对口;批发机构设置不受行政区域限制,由县专业公司直接领导。
1963年
2月12日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商业部系统恢复和建立各级专业公司的决定》的精神,上海调整市区两级国营商业的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商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区专业公司建立直接领导关系,撤销区商业局。
6月25日 市百货公司木器家具批发部连同木器家具零售商店,划交手工业局竹木用品工业公司领导。
8月7日 市贸易信托公司改为综合贸易公司,并负责对新村地区综合商店的业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