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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 >> 上海民政志 >> 第十一章慈善事业


第十一章 慈善事业

明洪武七年(1374年)上海已出现养济院慈善机构,以后陆续建立,但数量不多。上海开埠后发展较快,尤其是在民国期间数量大增,到解放前夕(1949年),在市政府社会局登记备案的公益慈善团体有126个(没登记的还有不少)。历史较久、影响较大的有同仁辅元堂、仁济善堂、上海慈善团、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新普育堂、圣母院育婴堂、上海孤儿院、普善山庄,等等。上海的公益慈善团体门类比较齐全,凡养老、育婴、抚残、恤嫠、施医、济贫、救生、掩埋等都有。公益慈善团体主要分三种类型,一种是善团、善堂;另一种是收容教养机构;还有一种是同乡组织。这种组织除举办同业事业和联络乡谊外,还举办同乡的慈善事业。公益慈善团体的经费来源,除少部分团体能得到官府部分拨款外,大部分靠商家、字号以及一些慈善家个人的捐款和房地产租金等。外国人和教会办的慈善机构,靠外国教会和其他组织的津贴和补助。各种慈善事业,有办得好的,也有办得差的,还有一些是打着行善的旗号进行侵略和其他不可告人的罪恶勾当的。解放以后,部分团体自行结束,其余团体继续开展业务。随着对受美国津贴的慈善机构的接管改造和1956年对私有经济的改造,市人民政府接办了圣母院育婴堂、新普育堂等11个单位,上海的公益慈善团体全部消失。

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社会上除原有的孤、老、残等需要进一步关心外,又出现一批下岗、失业等新的困难群体。这一切,单靠政府全部包下来的办法难以为继,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帮困济贫,缓解社会矛盾。1994年5月,一个以民间形式,依靠各方力量,协助政府发展慈善事业的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应运而生。

慈善基金会诞生后,广泛开展宣传和募捐活动,至1997年底共募得基金1.4亿元,建成众仁老人乐园,开办慈善医疗机构,对家境贫寒学生进行助学活动,对一些特困人群给予资助,还与有关部门合办慈善教育中心。

第一节 解放前公益慈善团体
第二节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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