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志取名《上海民族志》,其“民族”一辞特指除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
二、本志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力求全面反映700多年来上海少数民族的历史和现状。
三、本志从上海少数民族的特点出发,将全志分为上、下两卷。上卷包括“族源”、“人口”、“习俗”、“宗教”、“事务”五章。下卷包括“政治活动”、“经济活动”、“文化活动”、“教育活动”、“体育活动”及“人物传”六章。
四、本志记事的上限为元代,下限大致迄于1991年,部分内容延伸至1995年。
五、本志设综述于全志之首,设概述于各章之首,以为全志与各章之纲;设大事记于卷首,以为全志之经。
六、全志以文字表述为主,图(包括照片)表为辅。
七、本志立传人物,以生活在上海市者为主,兼及对上海各方面发展具有影响的非本籍人物,以卒年先后为序排列。在世人物不立传,重要事迹散记于各有关章节。
八、本志资料主要取自上海历代方志、笔记、诗文集、历年报刊、上海市档案馆和上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等机构的档案以及有关单位、个人所提供的档案和回忆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