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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2月20日在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倪鸿福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1994年本市检察工作情况和1995年工作任务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的一年,本市检察机关在高检院和市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紧紧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这一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开展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执法监督,积极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贯彻从重从严精神,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大案要案
本市各级检察机关根据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斗争,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保持了查案工作的好势头。去年六月中央召开全国打击经济犯罪电话会议后,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响应,迅速行动,调整部署,充实力量,进一步贯彻从重从严精神,加大打击力度,重点查处发生在党政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的犯罪案件,特别是领导干部犯罪的案件。市院建立了领导直接听取查处重点案件汇报、检察长分工负责抓专案等制度,成立了查处大案要案指挥组,加强对查案工作的领导和指挥。通过加强反贪举报工作、集中提起公诉以及有关案例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反贪声势,鼓舞人民群众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信心,推动斗争不断深入。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16545件,其中涉及贪污贿赂等经济案件的线索11906件,分别比上年增加42.2%和44.4%。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罪案1811件,比上年增加52.3%,总案值达4.1亿元,比上年增加62.1%,大要案占90.6%,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查获的案件中,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的案件209件,比上年增加66.1%,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案件211件,比上年增加119.8%。其中案值最高的贪污案为200余万元,受贿案为80万元,挪用公款案为4000余万元。查获的处以上干部犯罪共94人,比上年增加1.7倍,其中局级干部5人。同时,还查获偷抗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等罪案1169件,总案值达2.72亿元。查获假冒商标、制造销售伪劣商品等罪案58件,总案值达1793万元。通过办案,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6亿元,追缴税款及挽回其他直接经济损失6524万元。
(一)查办了一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的犯罪案件。这类犯罪是当前腐败现象的
突出表现之一,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影响社会安定。各级检察机关十分重视对这类举报线索的查处,全年共立案侦查41件,比上年增加4.9倍,其中有的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原市规划局副局长李坚生收受一港商的贿赂美元2万元,还收受钻戒、现金等贿赂计港元7000元。原长宁区农办主任、新泾乡党委书记兼美联房地产经营公司董事长姚贵桃在房地产经营活动中,为一港商谋取利益,从中受贿54万元。原松江县建设局党委书记朱方文在担任车墩镇党委书记期间,与车墩镇镇长李小弟等人利用负责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等职权分别受贿16万元和2万元,该案还涉及到镇土地所所长、经济管理站站长、信用社主任、村主任等多人,总案值达170余万元。查获这些案件得到了群众的拥护。
(二)查办了一批司法部门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的犯罪案件。全年共查获55件,其中涉及公安人员23人,检察人员3人,审判人员4人,劳改、劳教等其他司法部门的人员25人。他们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影响很坏。静安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杨天伟在办案过程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29万元。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大柏树考验场场长徐大伟利用审批机动车辆牌照等职权,索贿受贿18万元。严肃查处这类案件,有利于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和政法机关的形象。
(三)查办了一批工商、税务、海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等犯罪案件。全年共查获70件,其中涉及工商部门9人,税务部门26人,海关10人,土地规划等其他行政执法部门25人。他们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有的甚至放纵非法活动,与违法犯罪分子同流合污。虹口区乍浦工商所所长谢振明利用负责管理个体市场、企业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个体工商户、企业人员的贿赂1.7万元。杨浦区税务分局第六税务所副所长汪卫国在负责税收征管业务中,收受上海中建物资公司等单位的贿赂5万余元。依法查办行政执法人员犯罪案件,对于维护国家行政管理权威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四)查办了一批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案件。为配合加强宏观调控各项措施的贯彻实施,各级检察机关继续认真查办在整顿金融秩序,加强证券、期货、房地产等市场管理过程中发现和揭露出来的犯罪案件,全年查获214件。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卢湾支行信贷员严壮利用发放贷款的职权,采取虚增银行贷款利息等手法,贪污公款47万元,挪用公款21万元。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场内交易员陈健,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累计达3600余万元进行个人炒股牟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万元。期货市场的经济罪案是去年上半年才被发现的,全年共查获14件。上海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驻上海金属交易所交易员黄跃红在期货交易代理中,采取谎报价格、虚列委托代理、伪造凭证等手法侵吞公款210万元。严肃查办这类案件,维护了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的正常秩序。
(五)查办了一批直接危害改革措施实施的犯罪案件。各级检察机关密切注视国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查办直接危害改革的各种新的犯罪活动。突出查办了税制改革中出现的伪造、倒卖、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案件;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侵吞国家资产的犯罪案件以及建立和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过程中发生的犯罪案件。据统计,去年共查办上述案件419件。其中涉及增值税发票的犯罪案件144件,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1000万元以上的21件。案值最高的一个案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3张,价税合计金额超过1亿元,如全部抵扣将造成国家税收损失1400万元。在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中,一些股份制公司的负责人,利用职权在筹资集股、发行股票及经营管理过程中进行贪污贿赂犯罪活动。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祝剑平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公司2.5万股法人股转让给另一家公司,这家公司再次转让获取暴利,祝从中收受贿赂80万元。积极查办这类直接干扰改革的犯罪案件,对保障各项深化改革措施的贯彻实施起了积极作用。
(六)查获了一批法人犯罪案件。一些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团体为谋取非法利益,进行偷
税骗税、假冒商标、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等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秩序,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全年共查获120件。浙江嘉善东鑫汽车公司借用本市某公司的场地、人员和资金搞非法经营,经销各种汽车,从中偷逃国税59万元。上海四海自行车零件厂非法生产和销售假冒的凤凰牌自行车零部件,至案发时销售额已达200余万元,严重侵犯了企业的注册商标权益。
(七)追捕了一批负案潜逃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重大案犯。针对犯罪分子携款潜逃增多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了追捕逃犯的工作,全年共追捕负案在逃的案犯34名,总案值达9000余万元,已追回赃款1400万元。上海邮电管理局浦东电信业务部财务科负责人杨敏为非法牟利,挪用本单位巨额资金,转借给本市及外地的个体户和企业,后恐事发而潜逃外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经过50多天的奋战,终于将杨敏擒拿归案,并将1000余万元赃款全部追回。
(八)结合办案做好服务经济和预防犯罪工作。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办案,把服务经济建设和预防犯罪的工作摆到了重要位置来抓,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企业界、法学界以及纪检监察等党政领导部门对检察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会同金融、证券、期货、房地产等管理部门开展预防犯罪研讨活动。深入到一些串案、“群蛀”现象严重的单位,积极会同企业党政组织,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发案原因,举一反三,堵漏建制,促进管理,预防犯罪。全年共召开预防犯罪研讨会40余次;在54个系统或行业中建立预防工作网络,涉及一千余家单位;对60件重大案件开展个案预防工作,协助这些发案单位进行专项整顿。虹口区院在亏损负债1.8亿元而濒临倒闭的上海铜管总厂连续侦破包括总厂厂长、三产经理在内的12件贪污贿赂大案,引起震动。该厂在上级主管领导部门帮助下,调整了领导班子,改进经营和管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出现了生产经营向上发展的好势头,目前已实现了扭亏为盈。长宁区院在东航国际货运部查办了一批群蛀大案后,该货运部积极整改,堵漏建制,严格管理措施,达到了挖出一串,挽救一批,教育大多数的目的。使这个部门的经营管理有了新的改善,经济效益也出现了明显提高。国家民航总局在东航召开了现场会,充分肯定和推广他们反腐倡廉、促进发展的经验。各区县院还通过开展共建文明,争创双优工程活动等形式,会同各重点工程指挥管理部门加强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工作,得到各有关部门好评。
二、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社会稳定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经济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入开展“严打”斗争的统一部署和全国农村地区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运用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影响安定的各类矛盾和突发事件,为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努力。
一年来,本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犯14085名,比上年增加29.3%;提起公诉交付审判14514名,比上年增加41.7%,其中杀人、抢劫、强奸、重大伤害、流氓团伙等重大恶性犯罪的案犯2225名,比上年增加37.7%。在“严打”斗争中,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原则,抓紧批捕、起诉案件的审理,做到快捕快诉。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积极会同公安、法院等政法各部门,针对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打击和整治。在“反窃车”、“扫黄”、“打流窜、打抢劫、促管理”等专项斗争中积极参与集中统一行动,批捕案犯10446名,选择典型案例分9批集中起诉1200余人,配合法院进行公判,并通过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扩大影响,加大“严打”声威。
在加强办案工作的同时,我们针对执法中存在的影响打击力度的问题,加强同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对外来人员犯罪案件因户籍资料不详而退补多的问题,对共同犯罪案件中有案犯在逃而影响案件及时审结的问题,对盗窃转化为抢劫罪的定案标准分歧意见较多的问题等,积极会同各办案机关研讨协商,统一政策思想,提出解决办法。还针对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会同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会签了《查处卖淫嫖娼案件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销赃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提出了对这类犯罪严加惩治的实施办法。贯彻打防并举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年中,以案论法宣传法制208场次
;通过企事业单位和街道乡镇基层组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通过各新闻媒介播出和刊载各类法制稿件4301件;针对治安管理和防范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84份;对4245名监外罪犯的执行情况开展检察,督促落实监管和帮教;继续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都取得较好效果。各级检察机关还认真接待和处理各类集体上访47起和矛盾易激化及多处上访、久诉不息的信访72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疏导工作,化解矛盾,妥善处置,排解和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严格执法
努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是加快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执法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侦查、审判、监管改造等部门执法情况的监督。
(一)加强侦查监督。一年来,对公安机关移送批捕的案件经审查退回补充侦查2902人次,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及认为不构成犯罪的549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1632件次,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的35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23件次。重点抓了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问题的查处和纠正。对报捕案件中的“另处”对象和在逃对象以及报捕后转为“另处”的案件实行跟踪监督,通过这方面的工作,共追捕追诉漏犯135名。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问题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纠正,经督促不纠正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条的规定,对典型案件直接立案侦查,追究了8人的刑事责任。虹口区院在受理公安部门移送审查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发现有重大犯罪嫌疑的李仁发未予立案追究,办案部门以该对象出逃在外无法找到为由未采纳检察院的追查建议,该区院经直接立案,自行侦查,查明李为这起伤害致人死亡案的主犯,起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通过这一案件暴露的线索,还查办了一公安派出所副所长为李犯开脱罪责贪赃枉法的受贿案件。
(二)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重点抓了对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和抗诉工作,全年共对法院判决裁定不当的案件提起抗诉23件,经上级检察院审理后支持抗诉的18件,已由法院作出改判的5件,发回重审的4件。
(三)加强法纪监督。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犯罪的案件。全年立案查办司法人员徇私舞弊罪案9件,刑讯逼供罪案2件。还立案查办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玩忽职守罪案173件,非法拘禁他人的罪案95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案157件,以及妨害邮电通讯、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其他法纪案件64件。
(四)加强监所检察。一年来,共纠正羁押人犯法律手续不齐、法律文书有误的196件。对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415件次,督促办案部门抓紧审结羁押期达到一年以上的案件111件。对司法干警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41件次,对利用监管职权搞以钱抵刑,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贪赃枉法的犯罪线索认真查证,从中侦破贪污贿赂罪案15件。
(五)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年共受理不服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307件,立案审查110件,对判决裁定不当建议法院改判7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判决裁定提起抗诉8件。通过对判决裁定明显不公案件的审查,还查获一起审判人员的受贿案件。
(六)加强控告申诉检察。重点抓了不服法院判决裁定和检察机关免诉决定的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申诉457件。其中,复查不服逮捕和不服免予起诉决定的申诉案85件,经审理改变原决定11件;复查不服法院判决的刑事申诉案83件,提请法院重新审理并已改判的3件。
(七)强化检察机关内部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侦捕分开、侦诉分开的办案制度,加强审核和监督。全年对自侦部门移送审查批捕起诉的案件,决定不捕不诉的41件,退回补充侦查582件,追诉遗漏罪行19人,追捕漏犯1人。年初,市院部署了抓自身严格执法的专题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查找检察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原因,抓住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研究措施,完善制度。共排出办案、执法监督、业务基础建设等方面20多个问题,进行整改,充实完善了关于加强免诉案件审批备案、刑事二审监督、刑事再审监督、取保候审案件办案期限等9项制度,对强化内部制约,保障自身严格执法起了积极作用。
四、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的方针,根据形势、任务对检察队伍提出的要求,狠抓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队伍的战斗力。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
论武装头脑,统一认识,增强广大干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开展了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学习和讨论,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重大改革举措的理解。广大干警思想理论水平的提高,促进了检察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了对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实施,提高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民主性、科学性。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的机制,市院制定了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暂行规定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这一系列工作的加强,有利于各级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
加快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步伐。积极开展岗位目标考核制、主办检察官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以及中层干部任期制、不合格人员下岗待岗制等试点工作,并逐步加以推广,促进对队伍的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引进激励机制,激发干警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加强对干部的业务培训。各级检察机关把干部培训工作作为战略任务来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教育,促进干部知识更新,培养业务骨干,使检察队伍整体的文化和业务水平得到提高。
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认真总结评比,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发广大干警积极向上,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全年有15个集体和47名个人受到高检院和市委的表彰奖励,有20个单位保持了市、区县授予的“文明单位”称号,有87个集体和117名个人被评为本市检察系统先进。
加强自身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积极开展廉政勤政教育,坚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中央、市委关于党政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检察干警廉政守则》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强化干警的廉政意识。一批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检察干警受到社会各界的表扬。同时,对队伍中存在的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不护短、不姑息。先后对3名违纪的干警予以党政纪处分,对3名触犯刑律的干警依法立案查处,其中2名已提起公诉。市院抓住这几起典型案例,在全系统作了通报,举一反三,开展了拒腐倡廉教育。
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
检察机关只有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才能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最集中的表现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维护中央的权威,一心一意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去年,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市委的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把坚决而准确地打击犯罪,作为对经济建设最重要、最直接的服务,结合办案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凡涉及检察工作的重要情况和经过检察机关依法初查的重大案件,都及时向党委报告,听取指示,取得支持。认真贯彻市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条例》,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先后多次向人大代表汇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反映,接受监督。去年11月,市院正副检察长分别到20个区县,邀请了300余名市、区县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案件以及人大代表的有关提案、建议和批评,及时回复处理结果。各区县院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认真听取评议意见,切实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1994年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同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查获的犯罪案件与实际存在的犯罪情况还有差距,工作发展不够平衡,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因此,对取得成绩不能估计过满,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充分估计,保持清醒的认识。当前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严格执法,坚决查办“一机关三部门”及领导干部等重点案件方面,特别是在办案遇到困难时,有些同志不同程度地存在畏难情绪;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特别是对犯罪分子作案的新手法及规避法律的反侦查活动,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不够;执法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对刑案的立案、再审及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等方面的执法监督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的办案作风、工作方法等方面还存在某些不严格依法办事的情况,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去年查处的几起检察干警违法犯罪案件,反映了我们抓队伍建设方面仍有不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当前,本市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形势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严峻的一面。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虽然查处了一批案件,但查获的犯罪分子仅仅是一部分,一些隐藏深的犯罪分子还没有被挖出来,新的犯罪分子还在不断产生。“一机关三部门”工作人员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卷入犯罪的增多,证券、期货、房地产等经济热点部门中的犯罪仍呈上升趋势,危害改革措施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突出。犯罪分子胆大妄为,顶风作案,而且犯罪数额越来越大,作案手段更加隐蔽狡猾,并采取种种手法规避法律。“侵权”渎职犯罪,偷抗税、骗税以及假冒商标、制造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都出现增多的趋势。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仍很严重,特别是重大恶性犯罪上升幅度较大,团伙犯罪、流窜作案、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等问题突出,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各种丑恶现象屡禁不止。社会不安定因素也在增多,在加快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还会不断出现一些新的社会治安问题。对此,我们应当高度警觉和重视。
今年,上海的检察工作必须贯彻“统一思想,总揽全局,加强协调,扎实工作”的指导思想,继续紧紧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来开展。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纪委五次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三次会议精神,坚持检察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重点抓好查办贪污贿赂等大案要案工作,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以抓好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中央权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第一,进一步贯彻从重从严精神,深入开展惩治贪污贿赂等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花大力气重点查处犯罪金额特别巨大,给国家集体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案件;处以上领导干部犯罪的案件;“一机关三部门”工作人员犯罪特别是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危害改革措施实施的新的犯罪案件。要紧紧依靠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加强查案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坚持“打击、保护、促进、服务”的办案方针,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把各项服务经济的措施落到实处,扩大办案的效果。为推进廉政建设,促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而努力。
第二,坚持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协同政法各部门加强对危害治安、破坏稳定的严重犯罪开展专项打击和专项治理。坚持“两个基本”的原则,快捕快诉,通过组织集中起诉,加强出庭公诉工作,选择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报导等措施,增强打击声势,震慑犯罪。继续贯彻打防结合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时做好疏导矛盾,排解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工作,竭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切实维护法制尊严。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监督,重点要解决对严重经济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打击不力的问题,对该查的不查、该立案的不立案及以罚代刑、重罪轻判,随意降格处理等现象,加强监督,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加强对监管改造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严格纠正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情况。加强法纪检察工作,依法严肃查办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渎职犯罪案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重点解决裁判不公的问题。执法监督工作中特别要注意从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不正常现象中,发现和查办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犯罪案件。通过办案,清除执法部门中的腐败分子,保证国家司法权真正掌握在忠于人民的人手中。同时,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找出队伍管理及执法活动中的缺陷及漏洞,协助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严格执法。
第四,以加强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是我们加强队伍建设的指导方针。检察机关要根据党中央提出的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三项任务,狠抓贯彻落实。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使各级领导班子真正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需要的坚强领导集体。继续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组织学习《邓小平文选》,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一广大干警的思想,深刻领会和积极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反腐倡廉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使广大干警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从严治检,切实抓好自身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要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检察机关加强廉政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决不护短,以教育多数,整肃纪律。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励志图强,开拓进取,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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