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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94年)

       

——1994年2月21日在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倪鸿福

各位代表:

1993年,本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积极贯彻党中央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高检院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运用侦查、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坚持不懈地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同“侵权”渎职犯罪的斗争,强化执法监督,各项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建设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一年来的检察工作情况向大会报告。

一、坚决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认真查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是法律赋于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年来,检察机关紧密依靠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集中精力查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特别是党中央对加强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部署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围绕实现反腐败斗争阶段性成果的目标,把查案直接同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调整工作部署,充实力量,精心组织,积极办案,有力地推动了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深入发展。去年共查获贪污贿赂等经济罪案1189件,其中大案要案935件,比上年增加69.7%,犯罪总金额达2.53亿元,是上年的4.3倍,追回赃款赃物价值9209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897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2倍和2.3倍。

一年来反贪斗争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第一,群众举报热情不断高涨。党中央惩治腐败的重大部署,极大地鼓舞了人民群众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各级检察机关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宣传发动群众,加强举报工作,群众举报的犯罪线索不断增加。全年共受理举报11544件,其中上半年受理2730件,月均455件,下半年受理8814件,月均1469件,是上半年的3.2倍。受理的举报中署名举报占39.5%。举报党政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犯罪的线索明显增多。检察机关根据单位和群众举报,查获的贪污贿赂罪案占立案总数的60%,比上年有所增加。

第二,查获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明显增多。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是党中央反腐败战略部署的重点之一。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从领导精力、侦查力量、后勤保障等各个环节上确保大要案的侦破。一年中共侦破贪污贿赂万元以上、挪用公款5万元以上的大案900件,处级以上干部犯罪的要案35件,合占立案总数的78.6%,比上年增加27.7个百分点。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280件,同比增加3倍,内有贪污贿赂50万元至100万元的3件,100万元以上的7件,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的5件。上海生力机电五金商行经理周永生于1989年4月向建设银行和其他企业借贷巨额资金后于1990年6月携巨款潜逃出国,去年3月被追捕归案,现查实周侵吞公款377万元,已挥霍殆尽。上海实久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经营二部经理许荣良,在经营房产业务中采取虚设中介等手法索贿受贿200余万元,还在调配动迁房过程中,截留套出的旧房转手倒卖,贪污17万元。上海交家电器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严骅,以单位名义从下属单位及浦东发展银行借贷巨额资金,从中挪用1690万元,给上海“梦里来”时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朝东用于炒股及私人还债,至案发时尚有850余万元未能追回。这些案件的犯罪数额之大,都是本市前所未有的。在查获的要案中,有副局级干部1名,正处级干部10名,副处级干部24名,他们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

第三,在党政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中查获了一批罪案。根据中央反腐败的部署,我们把查处党政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中的贪污贿赂罪案作为重点,发现线索,及时查处。全年共立案143件,占立案总数的12%。其中党政机关7件,司法部门9件,行政执法部门40件,经济管理部门87件。经审查决定逮捕75名。原卢湾区副区长祝文清利用分管城市建设、土地房产管理、住宅建设等职务便利,在签批联合开发地块和为本市及外地一些单位购买商品房等业务中,收受贿赂14万余元,是本市至今已查获的局级干部犯罪案件中犯罪数额最大的一起。市税务局稽查大队副科长李全宪在对个体工商业者进行税务检查中,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现查实的犯罪数额已达6万余元。宝山海关货管科副科长严新华,利用职务之便,受贿1万元后,放私货物价值3500万元。这类犯罪分子在国家工作人员中尽管只占很小一部分,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扰乱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社会危害性大,严肃查处这些犯罪案件对推进廉政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四,突破了一批经济热点部门中的贪污贿赂罪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本市的金融、证券、外汇、房地产等要素市场发展很快,成为经济热点部门,对上海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浦东的开发开放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为了保障这些市场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及时地认真查处发生在这些领域中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罪案。全年在金融证券部门查获贪污贿赂等经济罪案87件,总案值5991万元。其中以贷谋私的19件,主要是银行信贷部门工作人员乘资金紧缺,特别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银根紧缩之机,利用资金信贷权力索贿受贿,有的造成资金被骗或到期无法收回的严重后果。挪用公款炒股37件,主要是证券交易等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巨额资金用于个人炒股牟利。这类犯罪严重扰乱证券交易秩序,损害股民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安定,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危害极大。在外汇调剂市场查获贪污贿赂等经济罪案64件,总案值1500万元。这方面的案件主要发生在去年2~5月,外汇调剂价格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制约,外汇调剂市场的少数管理人员、经纪人、以及买卖单位的外汇调剂员等,采取场内交易、场外补差的手法贪污受贿,扰乱外汇市场的正常秩序,干扰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在房地产市场查获贪污贿赂等罪案54件,总案值597万元。犯罪分子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商品房买卖过程中,采取虚设中介,假借咨询等多种手法贪污受贿。其中一些犯罪还涉及到党政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的干部。这类犯罪以损害国家和集体经济利益来换取个人非法利益,有的犯罪分子利用改造旧城区、解决市民住房困难等政府为群众办实事方面的优惠政策,中饱私囊,把好事办坏,引起群众的不满。对上述市场中暴露出来的犯罪及时进行打击,遏制其蔓延势头,对改善上海的投资环境,保护和发展改革开放的成果,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第五,追捕了一批携巨款潜逃的重大罪犯。针对经济罪犯携巨款潜逃突出的情况,本市检察机关加强了侦缉追捕工作。去年共捕获负案在逃的重大案犯21名,总案值达1834万元。携巨款潜逃的案犯周永生,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流窜10余个国家和地区,检察机关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手段,严密布控伏击,终于将其缉拿归案。虹口区房屋开发公司财务科科长朱家琪挪用公款110万元后携款潜逃,流窜于安徽、浙江的偏僻乡村藏身,历时两年多,检察人员周密侦查,追踪伏击,于去年2月将朱犯捕获归案。

第六,加强了对贪污贿赂罪案的审查起诉工作。一年中,共向法院提起公诉贪污、贿赂等经济案犯614件680人。其中大要案487件,占总数的70.6%。特别是8月以来,结合贯彻中央、市委反腐败斗争战略部署,我们集中起诉了四批262名重大贪污贿赂等经济罪犯,总案值4698万元。通过公开报道,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报告反贪工作成果,扩大反贪斗争的社会影响。起诉祝文清受贿案的宣传报道被列入去年上海十大新闻之一,在群众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第七,加强了对贪污贿赂犯罪的预防工作。本市各级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坚持“重在教育,重在建设”的方针,把预防贪污贿赂犯罪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专门工作机构,建立了38个各种类型的基层预防网络。对40余件重大案件开展个案预防,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协助有关单位堵漏建制,落实预防措施。在查获金融证券市场一批罪案后,积极协同金融证券管理部门研究防范对策,建立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对遏制金融证券行业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上升势头起了一定的作用。在全市12项重大建设项目中开展了同步预防犯罪的工作。针对行业犯罪的特点,编撰发行了《基建人员必读》、《商业人员必读》等系列丛书。编制各种宣传教育材料1.5万余份,作法制宣传200余场次,召开各种预防犯罪研讨会10余次。市检察院与上海电力建设局联合在外高桥电厂这一重大建设项目中开展“创优质工程、创廉政集体”的“双创”活动,效果明显,一年来工程进展顺利,至今尚未发现一起违法犯罪案件。

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年来,本市各级检察机关与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对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盗抢枪支等严重刑事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坚持提前介入,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人犯12302名,已审结11597名,批准逮捕10897名,其中重点打击对象4437名,占批捕总数40.7%。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1580名,已审结10956名,其中提起公诉10245名。针对一个时期抢劫出租车司机钱财、私种罂粟、破坏电力通讯设备、卖淫嫖娼等突出治安问题,积极协同政法各部门及时开展专项打击和治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反盗窃、反劫车、打流窜、打击“车匪路霸”、“打非扫黄”等专项斗争中,参与集中统一行动,共批捕6841名,组织集中专项起诉共832件1265名。对震慑犯罪,保障治安形势持续稳定起了积极作用。各级检察机关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指示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年中,以案论法,宣传法制300余场次;针对治安管理、防范中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419份;积极探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增强办案效果;制定了对未成年人犯监管改造活动检察工作细则,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会同市心理学会摄制了青少年保护系列录像片《为了明天的太阳》,受到了全国人大、高检院、市政协及市青保办等领导机关的重视;对1400余名免诉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对3900余名监外罪犯的执行情况开展检察,督促落实帮教措施。同企事业单位开展“共建文明”活动,提供法律咨询,促进依法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治安问题突出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治理,为稳定社会,减少犯罪作出了努力。

三、认真查处“侵权”渎职犯罪案件,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渎职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检察机关的又一重要职责。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侵权”、渎职案件654件,立案侦查279件,同比增加64.1%,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38万元。在立案侦查的案件中,徇私舞弊、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等五类重点案件同比上升63.3%。其中“人质型”非法拘禁案25件;金融系统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8件;公安干警徇私舞弊、刑讯逼供案6件。某派出所民警张容等人在审讯人犯过程中,刑讯逼供致人死亡,为逃避罪责,张等人还给查处工作设置各种障碍。市检察分院侦破此案后,已对3名被告依法提起公诉。合资企业上海东港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港方总经理高贤达为查找一枚工人在操作中不慎打飞的5.5克白金戒指,指使他人强行对30余名男女工人分别进行非法搜身,其中有的女工竟被反复搜身多次,检察机关已决定对高立案查处。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年共立案94件,同比上升44.6%。在查案的同时,注意抓好宣传教育,市院与华东六省市检察机关联合举办“华东法纪检察回顾展”,还积极参与地铁、内环线、杨浦大桥、成都路高架、江苏路拓宽等重点工程的安全防范工作,以案论法,宣传法制,对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防范工作起了积极作用。

四、积极查处偷抗税和假冒商标等犯罪案件,维护国家税收和市场经济秩序

打击偷抗税和假冒商标等犯罪活动,是检察机关运用检察职能保护国家税收、保障市场正常秩序的重要任务。一年里,本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偷抗税和假冒商标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查处偷抗税罪案473件,追缴税款2086万元。工作中,一是突出抓大案,全年查获偷税1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50件,比上年上升72.4%,其中个人偷税最大的是某企业下岗人员徐广宝非法经营水泥业务,偷税227万元。二是坚决查办法人偷税案件。这是以一种团体形式破坏国家税收秩序的犯罪,社会危害严重。去年全年共查办这类罪案14件,是前年查获的4.7倍。三是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全年共在水产、建筑等行业开展专项斗争72次,结合办案进行税法宣传教育63次,提高公民依法纳税的意识,同时还帮助有关行业建立和健全制度,促进税务管理。四是会同税务机关整顿税收秩序,拔除拒不纳税的“钉子户”96户,责令补交税款及滞纳金。各级检察机关加强“打假”工作,重点查办假冒商标、生产和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情节严重,犯罪数额巨大,社会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以及制销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团伙。全年共立案查处假冒商标罪案80件,比上年增加60%,其中大案48件,占60%。非法经营额达2900余万元。取缔和捣毁制假“窝点”56个。查获的假冒商标罪案中,涉及到轿车、汽车配件、家用电器、自行车、药品、饮料、医用器材等20个种类39种商品,有的还假冒国际名牌商标,危害严重,影响很坏,查办这类案件对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加强执法监督,积极开展对侦查、审判活动和监管改造场所执法活动的检察

加强执法监督,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抵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现象和地方保护主义对执法的干扰,是当前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年来,本市检察机关把执法监督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全年追捕、追诉漏网罪犯182名,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补充侦查776件,向公安、法院提出书面和口头纠正违法意见88件(次),对不构成犯罪或没有逮捕必要以及其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不批准逮捕700名,不起诉14名;对法院判决不当的提出抗诉22件。二是加强了监所检察。全年共对监管改造场所提出纠正违法意见391件(次),组织专门力量,针对监管改造场所执法活动和执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查。对看守所违反规定关押余刑一年以上服刑犯的情况,刑事判决裁定中的刑期折抵计算差错的情况,个别劳改场所违反规定接受犯人及家属赞助捐赠的情况,均认真查明事实,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分别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使这些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促进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三是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全年对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共立案88件,对明显不当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6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件。四是认真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受理不服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29件,复查后向法院提出纠正建议的6件。受理不服免诉决定的申诉111件,在已审结的61件中作出纠正决定的29件。五是加强了办案工作的内部制约,对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完善和健全了侦捕、侦诉分开并强化制约的制度,刑事检察部门对自侦部门移送审查批捕、起诉的案件,审查后作出不批捕的45名,退回补充侦查448人次,追捕追诉人犯7名。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勤政廉政

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队伍,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组织保障。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从严治检、依法建院”的方针,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努力使队伍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加强了政治理论教育,坚持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干警头脑,并以此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心环节和政治理论教育的首要任务来抓,努力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意把邓小平同志关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坚持反腐败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特别是学习邓小平同志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科学态度、创造精神和革命风格,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学习使干警了解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理论、政策和改革措施,使检察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去年,我们顺利完成了市、区县检察长换届工作,保持了各项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开拓性。一年来,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断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带领广大干警真抓实干,推动了各项检察业务的开展。

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一年来,我们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狠抓办案,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深入扎实地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激发广大干警奋发向上,顾全大局,顽强拚搏,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全年本市检察系统评出先进集体85个,个人立功115名,单项表彰30个集体和42名个人。4个集体和4名个人受到了高检院的表彰和奖励,20个区县检察院中有18个被评为“文明单位”,闸北区院、市检察院分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积极探索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各区县检察院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有11个区县院试行干警“换岗、待岗、试岗”的制度,增强了干警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有的区县院还开展了“主办检察官责任制”、“错案追究责任制度”等方面的探索。干部培训工作朝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重点抓了任职资格培训、晋升职务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同时,抓好学历教育,使检察干部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4.1%。

继续加强自身的廉政建设。根据中央、高检和市委加强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本市各级检察机关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处以上干部民主评议会,对照中央有关规定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市院制定颁布了《上海市检察干警廉政守则》,重新公布了廉政监督电话,强化了干警的廉政意识。一年中收到社会各界表扬检察干警廉洁奉公、文明办案的信函206件,锦旗46幅,锦匾54块。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先后对3名违法违纪干警予以党政纪处理。去年8月至11月,在全系统内开展了执法执纪大检查,对乱收费、乱集资等情况进行了自查清理。除少数区县院曾按高检规定收取过取保候审“保证金”并已按新的要求全部清退外,没有发现其它乱收费现象,也未发现现职领导干部兼职兼薪的情况。

七、自觉服从党委领导,接受人大监督

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的最集中表现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党中央的各项战略部署。本市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一心一意为经济建设服务。特别是在贯彻中央反腐败战略部署中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为取得反腐败阶段性成果作出了努力。工作中,我们坚持重要情况、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取得党委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去年8月,我们向市委专题汇报了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的进展情况。市委领导还专门到市院听取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的情况汇报,作了重要指示。本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坚持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制度。市院于10月专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反贪斗争进展情况,各区县院也分别向区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听取审议意见。认真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转办、交办的案件以及人大代表的有关提案、建议和批评,及时回复处理结果,不少区县院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认真听取评议意见,切实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93年本市检察工作虽然有较大进展,但我们对已经取得的成绩不能估计过高过满,应当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思想认识上与深化改革,加速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还不够适应;调研工作相对薄弱,尤其是预测性、前瞻性的分析研究很不够;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检察业务基础建设、侦查装备设施等同形势任务严重不相适应。

各位代表,今年是上海加大改革力度,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持续稳定的重要一年,是实现邓小平同志提出“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决定性一年。本市检察机关必须认清面临的形势和艰巨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情况仍然是严重的,犯罪分子胆大妄为,犯罪数额越来越高,作案手段隐蔽狡猾,贪污贿赂等犯罪在某些领域中还可能出现蔓延发展的趋势。“侵权”渎职犯罪、偷抗税、骗税以及假冒商标、制销伪劣商品等犯罪都出现增多的趋势。刑事犯罪活动仍很严重,重大刑案居高不下,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相当突出,外来人员流窜作案和团伙犯罪增长幅度较大,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绝,社会不安定因素也在增多。在加大改革力度,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还会不断出现一些新的社会治安问题。以上情况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上海检察工作今年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会议精神,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始终不渝地贯彻检察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认真查办“侵权”渎职犯罪案件,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为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加速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作出新的努力。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联系实际,加深理解邓小平同志关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等基本方针和重要论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贯彻。2.狠抓办案,坚决而准确地打击各类犯罪。要继续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坚持把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检察机关长期战略任务和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把打击的锋芒集中指向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开放,破坏经济秩序,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集中精力查办大要案,重点查处发生在党政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贪污贿赂罪案,加强对经济要害部门和经济热点部门的保护。要保持严打声威,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注重打击实效,遏制严重刑事犯罪上升势头,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继续认真查处徇私舞弊、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等“侵权”渎职犯罪案件。坚持打击偷抗税犯罪及假冒商标、制售伪劣商品等犯罪。要力争在查办要案,法人犯罪和不严格执法的违法犯罪案件方面有新的突破,同时继续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加强预防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3.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克服薄弱环节,增强制约机制,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4.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干警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开展调研,花大力气了解、熟悉、掌握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进程中犯罪的突出问题、重点部位、新的领域及形式等等进行预测性分析,提出加强查案和预防的对策和措施,努力发挥好调研成果对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指导作用。5.重视抓好各项检察业务的基础建设,把长远规划同分步实施结合起来,着重抓好各项办案制度及实施细则的完善,加强情报信息方面的基础建设以及物质装备和现代化办公方面的基础建设,克服困难,想方设法,逐步推进。6.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努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从严治检,加强自身的廉政建设;秉公执法,文明办案;对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决不护短;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继续做好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探索和试点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队伍战斗力。保障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履行好法律赋于的神圣职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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