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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88年)

       

——1988年4月在上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兴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五年来,本市各级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运用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加强同渎职犯罪的斗争,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本市检察机关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从一九八三年八月以来,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罪犯四万七千一百四十四名,提起公诉五万一千五百三十七名。其中,批准逮捕反革命、杀人、强奸、抢劫、流氓和重大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二万四千一百六十五名。同时,积极参加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赌博,制作、贩卖、组织传播淫秽物品,以及盗窃、流窜作案等突出的犯罪活动。有力地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的嚣张气焰,改变了社会上一度出现的“坏人神气,好人受气,积极分子憋气,基层干部泄气”的不正常状况,遏制了社会丑恶现象的蔓延,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在斗争中,坚持依法办事,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恰当,办理案件的质量不断提高。去年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已审结的三千六百六十一件、四千九百十二名,都作了有罪判决;还追捕追诉漏犯四十一名,防止冤错案件二十一件。在强调保证质量的同时,注意提高办案效率,特别是办理重大恶性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快捕快诉,迅速办结。去年七十三件、八十三名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杀人、抢劫犯罪案件,审查起诉的时间平均十九天,使这些犯罪分子及时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严惩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保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依法从严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是检察机关保卫、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职责。全市各级检察机关遵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把打击严重经济犯罪作为重要任务,采取积极措施,依法从严惩处了一大批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五年来,检察机关除审查批准逮捕、起诉公安机关侦查的经济犯罪分子外,自行立案查处的经济犯罪案件三千九百六十二件,提起公诉二千八百八十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七千零四十八万元。

在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中,重点是查处大案要案。对大案要案一经发现就抓住不放,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各级领导都亲自研究,直接参加办理。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万元以上大案四百九十八件,其中贪污三万元、受贿二万元、投机诈骗十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八十七件,处以上干部的犯罪案件四十二件。如原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余铁民受贿三万余元的案件,民航上海管理局运输服务公司售票员张寅贪污二十四万余元的案件,《光明日报》驻沪办事处副主任、金三角企业家俱乐部秘书长陆建明贪污四万余元的案件,宝钢总厂备件处韦中民索贿受贿六万余元的案件,上海铁路分局闵行站货调员朱金华内外勾结贪污十二万余元的案件,等等。严厉打击这些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对保障经济建设,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都起到了良好效果。

在工作中,对突出的经济犯罪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斗争,或者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的方法,使“经打”斗争不断深入开展。五年来,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在仪表、冶金、化工、外贸、集管、建筑等系统开展了“经打”工作,打击了严重经济犯罪,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去年以来,结合整顿市场和财税大检查,协同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集中打击了假冒骗、投机倒把、偷税抗税和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活动。如在取缔自行车非法市场中,即拘捕假冒名牌自行车案犯二十五名,查封地下工厂和仓库二十七家,缴获伪造的头牌、贴花一万三千九百三十五套,以及价值五十七万五千余元的冒牌自行车,维护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障了合法的经营和消费者的利益。

在坚决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结合办案,采取多种形式,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生产力服务。五年来,为一百零三名有经济犯罪嫌疑的企事业干部,查明了事实,澄清了是非,消除了影响,保护了他们的积极性;帮助一千四百九十六家发案单位堵漏建制,促使他们依法治厂,有三百九十三家发展了生产,提高了经济效益,其中四十二家濒临破产的企业,扭亏为盈,出现了生机。同时,积极为企事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派出干部帮助他们追回被骗或被拖欠的资金二千一百九十七万元。在办案中,对查有实据、构成犯罪的企事业骨干,需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事先主动与主管部门联系,由他们安排好顶岗人员,使生产、经营活动不致中断。

三、认真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利

加强同国家工作人员中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斗争,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们就注意了同国家工作人员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斗争。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不断发展,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了法纪检察工作,积极主动地查处了一批法纪案件。五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法纪案件五百七十三件。重点查处了以下三类案件:

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给国家、集体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玩忽职守案件。近两年,共立案查处这类案件五十件。其中,有原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植芳,在与外商洽谈贸易时,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重复支付服务费,造成国家三十万英镑重大损失的案件;有宝山县江湾乡供销经理部业务科负责人沈金龙,在与无锡一家公司签订购货合同中,由于玩忽职守,造成七十七万余元损失的案件。

二是工厂、企业等单位重大责任事故案件。近两年,共立案查处这类案件八十五件。其中,有上海石化总厂化工一厂在施工中,由于违反规定,造成换热器爆炸,致使四名职工死亡的案件;有上海义仁泰食品厂,由于不重视食品卫生,出售的冰淇淋含菌指数超过国家规定,造成六百四十余人中毒的案件。

三是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徇私舞弊案件。近两年,共立案查处这类案件四十七件。其中,政法干警刑讯逼供、徇私舞敝案件十二件。

为了保护广大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各级检察机关还加强了对公民控告、申诉案件的处理工作。五年来,全市共受理公民控告、申诉五万六千九百五十四件(次),绝大多数得到了及时处理。同时,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对“文革”前检察机关决定免予起诉的三千一百八十三件历史老案进行了复查,其中纠正原处理决定的一千一百三十五件,占百分之三十五点六,使一些沉冤多年的错案得以平反昭雪。

四、加强对侦查、审判和监管改造活动的监督,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检察机关在侦查监督工作中,认真审查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案件,对罪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对不构成犯罪,或罪行轻微,以及其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批准逮捕,或决定不起诉、免予起诉。五年来,不批准逮捕七千三百七十五名,不起诉四百三十六名,免予起诉三千三百六十一名,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千三百十一名,追捕追诉犯罪分子四百三十五名,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和口头纠正违法意见四百三十五件(次)。在审判监督工作中,认为法院判决或裁定有错误,提出抗诉的一百九十四件,向法院提出书面和口头纠正违法意见三百二十七件(次)。在监管改造监督工作中,查处监管改造场所干警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十一件,向监管机关提出书面和口头纠正违法意见四百零四件(次)。通过上述监督活动,提高了办案质量,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本市检察机关通过各项检察活动,广泛地进行法制宣传。五年来,举办了《除恶务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警钟……反腐蚀教育》等大型展览会和巡回法制展览四百十三次,作法制报告、法制文艺演出四千五百六十八场,听众、观众达三百四十四万人次;发放法制宣传图片、资料十二万六千余份;采取智力竞赛、法制宣传周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一百余次。法制宣传工作得到了宣传、文艺等部门的支持,拍摄、放映《惨案之后》等电视剧三部、法律常识短片四十八集,登载、播放法制宣传稿件二千零十八篇。去年五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法制宣传工作现场会,介绍了本市检察机关法制宣传工作的经验,这对我们是很大的鼓舞和有力的推动。

检察机关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劳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五年来,在“两劳”人员中上法制课、召开座谈会和政策兑现会九百十八次,个别谈话二万八千九百人(次),受教育人数十四万五千人(次),促使他们认罪服法,改恶从善。对检察机关决定免予起诉的人员,协助单位和地区做好帮教工作,使绝大多数人走上自新之路。并对管制、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罪犯的执行和改造情况进行了检察。

通过办案,发现有关单位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和口头检察建议三千七百九十九份(次);并重点深入治安问题较多、发案突出的二百八十七个单位,开展综合治理。从而使这些单位整顿了内部秩序,建立和健全了制度,加强了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了犯罪。

同时,通过处理控告、申诉和来信来访,妥善解决了五百零四件矛盾尖锐、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家庭、邻里纠纷,促进了家庭团结和邻里和睦。

五年来,本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的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实践证明,检察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强化国家监督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检察机关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法律监督职能未能充分发挥,监督的程序、手段不完善,监督的效力不强;我们的领导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对许多新情况、新事物认识不足,指导工作不够有力;干部执法水平不高,少数案件定性不准,处理不当,效果不好,有的免诉案件混淆了违法与犯罪的界限,有的案件超过了法定期限;同时,干部力量不足,技术装备落后,工作条件比较差,也影响了工作的开展。所有这些,我们将通过自身改革,总结经验,改善执法条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并在各方面的支持下,不断改进和解决,以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要求。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主要是遵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的方针,积极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我们始终强调把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改革开放,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为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则;并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改革意识。主要是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观念,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有利生产力发展的坚决保护,阻碍和破坏生产力发展的坚决制止和打击;民主与法制的观念,既要增强法制意识,又要增强民主意识,切实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以利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事求是的执法观念,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防止机械地套用法律条文;综合治理的观念,既要坚决打击严重犯罪活动,又要结合办案,堵漏建制,教育、挽救、改造失足者,做到标本兼治,预防和减少犯罪。

二、严肃执法,实事求是,正确行使检察权

检察机关要正确行使检察权,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同时,在工作中注意把打击严重犯罪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树立主人翁思想,自觉地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帮助企事业单位做到依法治厂。办理案件,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对象区别对待。尤其是查处经济犯罪案件,由于商品经济交往中情况复杂,更应从实际出发,持慎重态度。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正确的就坚持,但要阐明情况,讲清道理,以理服人;错误的就纠正,决不护短,并切实做好工作,消除影响。

三、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紧密依靠群众,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党的领导、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检察机关正确贯彻党的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前提和保证。本市检察机关各个时期的工作部署和遇到的重大问题,都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报告。五年来,向各级党委和人大作报告五百零八件,党委和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市、区、县人大常委委员和人民代表到检察机关视察、检查工作近百次,肯定成绩,提出批评和意见,鼓励检察干部坚持原则,严格执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群众路线是检察工作的根本路线,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检察干部更需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善于集中群众的智慧,取得群众的支持,才能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去年以来,检察机关接受单位和群众指控、检举的违法犯罪线索四千七百五十六件;听取有关单位、群众和专家、学者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意见三百五十五件;召开厂长、经理等企事业干部对话会、座谈会一百七十次,二千六百四十一人参加;还在一千五百八十五个工厂企业、乡镇街道聘请了二千零十名检察助理员,他们去年一年即提供经济、法纪等违法犯罪线索五百三十八件,协助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二百四十九件。由于坚持了群众路线,使检察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发展,检察机关肩负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能够全面担负法律监督职责的队伍,是形势的需要,是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组织保证。五年来,各级检察机关都很重视队伍的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分期分批举办了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对各级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对新调入检察机关的人员,普遍进行入门教育;举办了法律大专班、检察专业证书班,组织干部参加电大、函大和自修大学等高校学习,干部中大专文化程度由一九八二年的百分之九点一增加到百分之四十四。并经过慎重的考察,选拔了一批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与此同时,开展了创建文明单位和“争先创优”活动,激发了广大干警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积极性,历年都涌现出一批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任劳任怨,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集体和先进模范人物。五年中,曾被评为先进集体一百个,集体记功八十二个;先进个人七百六十六名,记功三百三十五名;评为市劳动模范一名;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令嘉奖、记功和授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的五个。还收到单位和群众表扬信、感谢信二百八十一封,锦旗一百十九面,匾额八十四块。我们深切感到,只有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担负起党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任务。

各位代表,当前本市政治、经济形势很好,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也是好的。但是,要清醒地看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形势下,不安定因素甚多,某些犯罪出现增多的趋势。目前,重大刑事犯罪上升的势头还没有遏制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性案件时有发生,一些社会丑恶现象还很突出;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仍然相当严重,去年查获的经济犯罪案件,现行作案、连续作案的占百分之七十;严重违法乱纪犯罪案件,特别是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有所增加,这些情况说明,我们同各种犯罪作斗争是长期的、艰巨的,丝毫不能麻痹,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

今年二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了第八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确定了检察工作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就是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的方针,以保卫和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为中心,以搞好自身的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坚决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更好地为改革开放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根据第八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确定的任务,本市检察机关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学习七届全国人大和本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明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检察机关的历史责任,更加自觉地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要继续贯彻依法从重从快和从重从严的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要大力加强同渎职犯罪行为的斗争,积极开展监所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加强侦查、审判和监管改造活动的监督,并对民事、行政审判的监督,进行试点,摸索经验;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认真进行检察机关自身的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以增强活力,提高效率和调动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坚持从严治警,加强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我们全体检察干警,要团结一致,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开创上海外向型经济的新局面,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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