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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1995年,侦查刑讯逼供案共42件,占同期侵权案总数的6.1%。
1979年立案侦查24件。1979年以后,除1981年立案4件外,其他年份每年1~2件。这类案件在1981年以前有不少犯罪人系非公安司法人员,主要是少数干部,尤其是少数农村干部,无视法制,违法乱纪所造成。以后则基本都是公安司法人员。典型案例如1993年4月25日晚,闵行区某派出所抓获阮道卫等6名敲诈勒索嫌疑犯。次日上午9时,承办人张容、何军、金伟勇提审时,将阮双手反绑,以坐“喷气式”方式逼口供,用电线鞭子抽打又用电警棍电击。下午4时许,阮无力支撑而倒地不起,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张等虚构了阮因逃跑在楼梯跌伤后方被打的情节,用阮尸体的手指在笔录上按了指印,企图逃避责任。为了查清这起发生在派出所内的重大刑讯逼供案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调阅该案全部案卷进行审查。经过上海法医学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局对阮的尸体进行再鉴定,一致得出“阮系生前被人用钝器打击体表造成外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抢救性治疗和数个台阶高度跌倒,不能形成上述挫伤”的结论。此后,通过对8名联防队员、9名民警的调查和对另4名嫌疑犯的提审,终于查明案情真相。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以刑讯逼供罪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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