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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舞女

       

上海最早的跳舞场是外白渡桥北堍的理查饭店(今浦江饭店)和近南京路上的卡而登戏院(今长江剧场),但限于洋人享用。民国11年(1922年),华人开设的一品香旅社(解放后改为市农委招待所)举办交际茶舞,开上海跳舞之风。民国16年,永安公司(今华联商厦)开设第一家舞厅“大东舞厅”,伴奏乐队从菲律宾雇来,舞女向社会招聘,经专门训练。此后,上海的舞厅迅速发展,伴舞成为一种职业。至民国35年,有米高美、仙乐斯、百乐门、维也纳、大都会、丽都、新仙林、立德尔、扬子、华都等大小舞厅29家,舞女约3000人。1949年12月,据公安局统计上海舞女有1422人。

 

1949年12月上海舞女情况表

单位:人 

上海舞女

总数

年龄

籍贯

18

|

25

26

|

35

36

以上

江苏

浙江

上海

南京

北京

安徽

广东

山东

湖南

湖北

江西

福建

青岛

四川

河北

东北

陕西

河南

仰光华侨

1422

1157

264

1

589

496

174

30

9

13

15

60

3

3

7

2

10

1

1

2

4

1

1

1

上海舞女

总数

操作原因

营业时间

教育程度

家庭成份

生计困难

其他

一年以下

一年以上

二年以上

三年以上

高等教育

中等教育

初等教育

不识字

贫农

中农

1422

1417

5

575

372

291

184

1

152

825

444

1417

5

舞女一般都有悲惨的生活经历。为了养家糊口,有的舞女们当过丫环,有的干过糊火柴盒、折锡箔、粘牙粉袋等活,还有的种过田,但是菲薄的收入无法维持全家生计。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得擦泪含恨,“下海”沦为舞女。如陆某原在农村种田,迫于生活艰难,跟随村人到上海跑单帮(长途贩运货物的个体小商人),因年轻无知,被人奸污后流落街头,由一个“大阿姊”带回家中教她跳舞,后进舞厅成为这个“大阿姊”的摇钱树。金某原是中学生,为了能替病父分挑家庭重担,瞒过父亲佯称在外做家庭教师,白天读书,晚上伴舞。李某年已30余,丈夫出门谋生杳无音讯,为养活老母与儿女当起舞女,后来成为美国水兵的猎物——“吉普女郎”。

舞女的收入以舞票计算,每伴舞一曲就由舞客付以一定数额的舞票。一些走红的舞女由舞客邀请“坐台子”(一般不跳舞、专陪舞客闲聊的舞女)可获得较大数额的舞票;而有些舞女则整夜无人邀请伴舞,被称之为“吃汤团”,这样的舞女家中就无法开伙。舞女所得舞票必须向舞女大班(舞女的领班)分成上缴,一般上缴七成,本人只得三成,再由舞女大班将全部舞女上缴的舞票分成上缴给舞厅老板。在舞厅里舞女们受尽侮辱,碰上美国水兵还要挨打或被强行拖上吉普车驾走。有些舞女不甘屈辱,她们渴望有个正当职业,脱离伴舞生涯,于是晚上伴舞,白天进职业补习学校学会计、打字,或请人补习语文、算术和英文。这些舞女一般不愿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而是以淡施脂粉、雅致脱俗的形象出入于舞厅,当时被称之为“学生派”舞女。

八一三事变后,上海租界成为四面受日军包围的“孤岛”,而租界里的舞厅却是夜夜爆满。在爱多亚路(今延安中路)浦东大楼512室(后迁至中华中小学内)内有一所东旦女校,这是在许广平和钟民协助下专为舞女开办的学校。舞女们在这里免费学习国文和算术,同时接受政治上的启蒙教育,其中涌现出一些积极分子,如卫学书、杨敏诗、管敏莉等,她们后来投入了抗日救亡活动。在上海妇女界难民救济会的领导下,舞女们以现身说法的形式公演了于伶编写并导演的话剧《花溅泪》,并到各难民收容所演出话剧《放下你的鞭子》、《赔钱货》等。她们还发动全市舞女开展“一朵花”的劝募活动,即向每个舞客献上一朵花,请其捐款捐物。舞女们通过各项政治活动,看到了自身的价值,认识到自己与别人完全平等,便迫切要求有自己的组织。中国共产党及时派蒋瑛、梅继范帮助她们成立了上海舞业妇女联谊会,向全市舞厅广泛吸收会员,继续开展抗日救亡活动。民国30年太平洋战争爆发,上海租界被日本帝国主义所占领,舞业妇女联谊会也就停止了活动。

民国35年11月,国民党的国民代表大会以“妨害风化”为由,制造出“禁舞”的提案。民国36年下半年,国民党行政院颁布“禁舞令”,上海市政府接着宣布上海将实行分批抽签禁舞的办法,并决定第一批抽签日期为民国37年1月31日下午3时。濒临失业、饥饿危机的上海舞女,自发地召开舞女代表大会,成立了临时性的舞女联谊会,选出金美虹为总干事,孙致敏为副总干事,孟燕、洪小萍、沈丽芳等为委员,会址在新世界商场楼上。舞女联谊会成立后,派代表分头到国民党市党部、市政府、社会局、民政局等处请愿;去南京国民党总统府、国大代表常委会秘书长洪兰友处请愿;拜访上海社会名流,争取他们的支持;召开记者招待会,诉说舞女受欺辱之苦,并提出必须先解决舞女的转业问题然后才能禁舞的要求。舞女们的行动得到新闻界的广泛同情,各报纷纷报道,以扩大声势。舞女联谊会还迅速办起“转业学习班”,下设缝纫、烹饪、打字、簿记、刺绣等专业,共有500余名舞女报名参加,她们以实际行动向全社会表明其渴望转业的心情。但是,她们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未能奏效。出于无奈,1月31日下午1时,舞女联谊会在新仙林舞厅召开全市舞女与舞业职工大会,竭力抗议“抽签禁舞”。会上有记者传来消息:社会局已于当天上午11时提前抽签,有百乐门等14家舞厅中签,将被勒令停业。这更激怒了到会群众,她们立即中止会议,结队去社会局抗议。全市舞女、舞业职工及家属6000余人聚集在社会局前广场上,大声呼喊:“我们要吃饭!”“我们要转业!”“反对抽签禁舞!”“团结起来,有饭大家吃!”社会局长吴开先拒不接见。舞女们与守门警察发生冲突,遭到殴打,于是冲进社会局大门,直奔二楼,想找局长论理。但整幢大楼空无一人,原来这时局长吴开先正与潘公展、水祥云等在楼下开会,闻讯即从后门溜走,其他工作人员跟随遁逸。舞女们忍无可忍,盛怒之下捣毁了各办公室的门、窗、桌、椅,将文具、抽屉纷纷由窗口往下掷。4时30分,应召的“飞行堡垒”呼啸而至,荷枪实弹的军警边打边拖,把大批舞女架入囚车,数十人被打倒在地,797人被捕,金美虹、孙致敏、洪小萍、朱霏(职工)等人被判刑。经过斗争,市政府被迫准许舞厅照常营业。

舞潮案取得了胜利,但得利者却是舞厅老板和舞女大班们,舞女们仍然过着受剥削、受侮辱的生活。直到1949年上海解放,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才为这批苦海中的姊妹创造了各种条件,作出了妥善安排,舞女们开始走上了自力更生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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