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农业、农垦系统妇女
概述
解放前,上海郊县劳动妇女主要从事耕、织、渔、盐特别是植棉、纺织、刺绣、编织等生产劳动。她们和农村男劳力一样,受封建地主以及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残酷剥削。此外,她们还担负着沉重的家务劳动。
解放后,随着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的开展,广大农村妇女翻身作了土地的主人,她们在家庭、社会中的地位也不断提高。农村妇女对郊县历年完成向城市供应农副产品的任务,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80年代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业半机械化、机械化的实现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妇女劳动力进一步获得了解放。许多妇女从传统的农副业生产进入乡镇企业、庭院经济等新兴领域,不但出色地完成“菜篮子工程”的任务,而且对改革开放时期上海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与此同时,沪郊妇女的文化技术水平也显著提高,涌现出一批女性专业技术人才。1989年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后,郊县妇女的文化技术水平又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许多人获初级、中级技术职称,不少由妇女设计的产品,成为国内外市场的热销商品。
解放后,特别是60年代后,郊县还建立了一批国营农场,以后又逐渐发展成为农、副、工、商、建、运综合经营的群体。在农垦事业的这一发展过程中,广大女职工也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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