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商业、外贸、金融系统妇女
概述
清末和民国初年,上海随着港口的繁荣,带来了城市的繁荣,逐渐呈现万商云集、百业荟萃的兴旺景象。这时,除“夫妻老婆店”和小摊贩中有众多的妇女作为家庭成员参加营业外,也有少数妇女创办商店和商业性实业公司,开始跻身商业领域。但一般的商店中仍无女店员。民国6年(1917年),先施公司率先雇用女店员,一些稍具规模的百货商店先后效仿,但被雇用的女店员为数寥寥。以后,随着商业的发展,商业企业中女职工的人数逐渐增加。同时,筹资创办商业企业以至金融机构的女性也不乏其人。但限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妇女的专业文化水平,女职工在商业、金融业中的人数及其占从业人员的比例均较少,从事的工种、职务也与男职工有别。
解放后,广大妇女纷纷走出家庭,参加社会劳动,商业部门成为妇女就业的主要去向之一。50~90年代,商业系统职工中的女性大量增加并分布到一些新的行业,外贸业和金融业中的女性从业人员也日益增多。她们之中,既有第一线的普通职工,也有担任领导职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学有专长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在改善经营管理、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以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拓展国内外商品市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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