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专业志 >> 上海城市规划志 >> 第三篇中心城分区规划


第三篇 中心城分区规划

概述

上海是个特大城市,地域较广,情况复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之间,需要有一个承上启下的环节,对总体规划进行充实深化,以便于实施。建国以后,曾进行过以行政区为单位的规划编制工作,如1958年,为开展旧区改建工作,进行闸北区改建规划。1961年对10个市区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近期规划;1964年又进行各区综合规划。上述规划都是按行政区域进行的,这对实施规划是有利的,但规划结构合理安排与综合功能的发挥,受到行政区界的制约,有一定局限性。

1984年上海市中心城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合理布局、各项功能相对平衡、结构多心开敞、有机疏解、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规划思想,打破行政区界限,将中心城的旧区和近郊区(新区),分解成11个综合分区,其中旧区2个,近郊区9个。通过分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将逐步形成一个多级有序(中心城、分区、地区、居住区或社区)多心互补的公共活动中心体系和相应的园林绿化、道路交通体系,紧凑而不封闭、疏解而不松散的“多心开敞式”结构。旧区两个分区还按照就近疏解的要求,提出向近郊区9个分区疏解的方向和目标,其中徐汇区向漕河泾、长桥方向,长宁区、普陀区、静安区向虹桥、真如方向,虹口区、闸北区向彭浦方向,杨浦区向五角场方向,黄浦区、南市区、卢湾区向浦东疏解。1990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发、开放浦东的决策,浦东城市化范围扩大,市规划院于1992年编制的浦东新区总体规划,将原周家渡、陆家嘴、高桥3个分区扩大为外高桥—高桥、庆宁寺—金桥、陆家嘴—花木、北蔡—张江、周家渡—六里5个分区,使中心城共划分为13个分区。

1984年2月,市人民政府将《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上报国务院,同年5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受国务院委托,组织领导专家,在上海召开了评议会。会后,上海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局(简称市规划局),根据专家建议和领导指示,组织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简称市规划院),开展了中心城分区规划的编制工作。分区规划的编制大体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4年12月~1987年初,完成近郊区9个分区规划(包括浦东3个分区),第二阶段,1987年下半年~1989年下半年,完成旧区2个分区即南分区、北分区规划;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开始实施,分区规划编制进入第三阶段,对中心城浦西部分的分区规划进行调整和综合,并结合浦东新区总体规划的编制,进行了外高桥—高桥、陆家嘴—花木和北蔡—张江(张江高科技园区)3个分区规划,于1994~1995年完成。市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对近郊区9个分区规划分别批复同意,指出各分区规划是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编制的,可作为开展分区专业规划和地区详细规划的依据。对南北两个分区规划,市规划局于1992年4月给市规划院复函中指出,由于浦东开发开放,上海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制订,对上海城市规划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因此,对该两个分区规划不再转报审批,可作为修订新一轮总体规划和市区规划管理的参考。

分区规划在编制过程和批准以后,及时调整充实居住用地,为编制居住区详细规划提供了依据,给综合开发和疏解旧区人口创造有利条件。由于分区规划与土地使用区划管理法规相互结合,合理制订开发强度,既提高土地使用经济效益,又取得社会和环境效益,也有利于建设用地管理走上法治轨道。分区规划对为数众多的开发项目,及时提供了各项公共建筑、道路红线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的信息和数据,保留了必要的用地,保证了各项建设协调发展。通过分区规划的逐步建设,各级公共活动中心和道路交通同步实施,使近郊区的各分区综合功能不断完善,旧区人口密度有所下降,城市布局日臻合理。

第一章旧区分区规划
第二章近郊区分区规划
第三章浦东新区分区规划


2000-2004 ©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