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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 >> 上海城市规划志 >> 第二篇上海城市总体规划 >> 第一章建国初期上海城市规划 >>


第一节 上海市改建及发展前途问题意见书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和人民政府花很大努力去管理和建设城市,1949年12月,邀请以希马柯夫为首的苏联莫斯科苏维埃专家小组来上海,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专家组成员巴莱尼柯夫根据苏联城市规划的理论与经验,于1950年3月提出《关于上海市改建及发展前途问题》的意见书。

关于市民职业分类 《意见书》根据1947年上海市民职业分类统计分析得出,上海的基本人口(指工业、港口、铁路等产业职工、专科以上学生等)占总人口的13.2%,服务人口(指机关、团体、贸易企业工作人员,商业服务行业、市政公用事业职工及自由职业者等)占总人口的34.7%,被抚养人口(指依靠他人抚养者)占总人口的52.5%。而苏联城市基本人口占总人口的30%~35%;服务人口占总人口的18~23%;被抚养人口占总人口的45~50%,对照之下,上海的服务人口远远大于直接从事生产的基本人口。因此,他认为上海是一个畸形发展的消费城市,要根据社会主义的原则,把消费城市改变为生产城市,要把过去畸形发展的旧上海,改造成为健全繁荣的新上海。1949年,上海有5992家工业企业,其中,500人以上的仅103家,其余多为手工业型的企业。建议在10~15年内,上海以不增加新工厂比较合适,可以通过促成小型企业的逐渐联合,提高已有设备使用效率,增加机器和车床数目,或通过重建或扩充改造已有的车间,使非工业生产人员转业到工业生产中去,以增加基本人口。上海港是一个国际性港口,但发展新港区在10~15年内似不可能,最近期的任务,是改善已有码头,使装卸机械化,提高吞吐量,达到民国25年(1936年)的水平(4283万吨)。实行上述措施,就需要在港口方面扩大基本人口。当整个上海市的基本人口占总人口的25%~30%时,由消费城市变为生产城市的目的就基本达到了。

关于人口规模 规定上海这样大城市居民人口数的最高额,须根据全国国民经济发展和城市改造计划拟订后才有可能。在此之前,对未来10~15年上海市人口的估计:在实行人口疏散、工厂外迁、以行政办法限制新的居民迁入,当人口机械增加停止后,城市人口可暂定为500万人。按苏联统计方法推算,至1965年,人口自然增长37.5万人,人口总数为550万人,其中基本人口、服务人口各占25%,被抚养人口占50%。

关于用地规模 至1965年,参照苏联的各类职业的基本人口用地指标推算,工业、港口等生产区用地由3600公顷增加到10600公顷,又根据苏联每公顷400人用地指标推算,住宅用地由7000公顷扩大到13750公顷。其他用地作如下调整:绿地公园由203公顷扩大到6875公顷,道路用地由1750公顷扩大到7581公顷,公共建筑用地由718公顷扩大到6203公顷,郊区由47999公顷缩小到16269公顷,全市用地总面积仍保持61270公顷。

关于城市布局 认为前都市计划委员会拟订的《上海都市计划总图》是根据欧美资本主义型城市发展经验而拟订的,其城市布局,是围绕市中心地区建立卫星市镇,冀以防止庞大城市的过份集中,而事实上,这是一种以现代化交通工具将新、老市区串连起来的一个庞大城市,这是不能采用的。同时认为上海最适合的改造方法,是仍以已有市中心区为将来市区的中心,而以扩大已有市区的面积来发展新市区,这样在市政公用设施等方面比较经济。因此,工业布局不得不照顾已有工业分布于市区的紊乱状况及沿江地区的事实,对这些企业应采取限制的办法及有关环境保护措施,特别是装置除烟器。如有必要,新工业区也可设在吴淞地区。在住宅布局上,主张五角场建设第一住宅区,该处有空余的土地、发达的道路和交通网、可供行政及文化设施的建设;沿市区西南边缘沪杭铁路方向设立第二住宅区;离市中心区最近的浦东区可发展第三住宅区;市中心区作为第四住宅区,在编区内进行大规模的卫生工程,包括房屋内增设厕所、装接下水道、整顿清理河浜、在空地上修建绿地、在马路二旁种植行道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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