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大上海计划
20世纪20年代初,上海已成为国内最大的商埠、国际贸易港口。但是繁华的商业贸易区主要集中在有特权的租界弹丸之地,在城市布局上租界横亘于市中心地区,形成法租界、公共租界、国民政府管辖区相互分割的格局,市政设施各成系统,道路交通不畅,货物运输既不便,且港口吞吐量激增,码头不够使用。畸形发展的上海,迫切需要一个整体的发展计划。
孙中山在民国11年(1922年)所著《建国方略.实业计划》一书提出:上海“苟长此不变,则无以适合于将来为世界商港之需用与要求。”进而提出“设世界港于上海”。民国16年7月成立的上海特别市政府,遵循孙中山的方针,谋求自己管辖区的发展,多次提出城市建设计划草案,直到民国18年7月,决定将北邻新商港、南接租界、东近黄浦江,地势平坦的江湾一带(约7000亩合460公顷土地)划为市中心区域。8月,成立市中心区域建设委员会,掌管计划建设事务。翌年5月,市中心区域建设委员会首先编制《上海市中心区域道路系统图说明书》,为中心区域其他设施计划提供基础。同时为通盘筹划全市建设,向各局印发《大上海计划目录草案》,要求提供资料。6月,又编制了《上海市全市分区及交通计划图说明书》,计划范围为黄浦江以西,北新泾、虹桥以东,漕河泾以北,全市计划为商业、工业、商港、住宅等分区,提出了水道、干道系统计划。鉴于铁道事关国营设施,需与铁道部合作建造,为此市政府于7月初向铁道部专报《上海市交通计划图说明书(铁道计划之部)》。接着又编制了《市中心区域分区计划图说明书》,将中心区域及其紧邻部分细划为政治、商业、甲乙两种住宅区域。随后还编制了《上海市新商港区域计划草案说明书》,商港区选址在靠近长江口,水位较深,地广人稀的黄浦江以西,蕰藻浜以南的区域,规划开挖7大船坞,并相应建造码头仓库。民国20年11月绘制了《大上海计划图》。随后,按大上海计划建成了其美路(四平路)、黄兴路(北段)、浦东路(浦东南路、浦东大道)等道路,建造了市政府大厦、图书馆、博物馆及虬江码头第一期工程。民国26年“八一三”事变后停止实施计划。
日伪期间,曾编制《上海新都市建设计划》,这一计划随日本投降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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